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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涵江区委第十轮巡察公告
来源:涵江区委巡察办 时间:2025-08-06 12:22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84日开始,区委巡察一组对区政府办(红十字会、国动办)、区政协机关开展常规巡察,区委巡察二组对区委办(档案馆、台办、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文联、社科联、融媒体中心)开展常规巡察,区委巡察三组对萩芦镇、自然资源局、商务局、文旅局、总工会、莆田华侨中学、莆田锦江中学开展巡察“回头看”。日前,三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区委巡察一组

区委巡察二组

区委巡察三组

被巡察单位

区政府办(红十字会、国动办)、区政协机关            

区委办(档案馆、台办、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文联、社科联、融媒体中心)

萩芦镇、自然资源局、商务局、文旅局、总工会、莆田华侨中学、莆田锦江中学

巡察时间

5周左右

10周左右

巡察组

负责人

组 长:林志贤

副组长:吴玉琴

兼职副组长:冯毅、蔡国宾

组 长:陈泽阳

副组长:王琼萍

兼职副组长:陈鹏程、包博

组 长:吴容容

副组长:郭仁弟

兼职副组长:陈鹏程、冯毅、包博、   蔡国宾、许毅越

专门值班

电话

18030339240(8:00—18:00)

17359059126(8:00—18:00)

18050563695(8:00—18:00)

通信地址

邮政专用信箱:

福建省莆田市A080信箱

邮政专用信箱:

福建省莆田市A081信箱

邮政专用信箱:

福建省莆田市A082信箱

“码上巡”

二维码

 

 

 

信访信箱地址

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委巡察办大门口(涵江区建平路18号)

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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