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全省巡视巡察机构要结合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在“深化”上下功夫,在“创新”上求突破,在“拓展”上出实招,在“联动”上再加强,推动政治巡视更加聚焦、监督质效更加明显、成果运用更加充分、工作格局更加完善,促进2023年全省巡视巡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要求,要坚持“严准实稳”,高质量推进十一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工作,围绕“四个落实”监督重点,突出县域功能定位、职责使命和工作特点,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领导班子建设、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进一步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被巡视党组织特别是党委书记要带头接受监督,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跟进整改,共同完成好省委交付的政治任务。巡视干部要牢记“三个务必”,带头严格自律,加强监督管理,树立良好形象。
会议强调,巡视巡察工作要坚持原则、把握政策、注重效果,深化“知”“督”“促”工作机制,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精准、客观、全面地发现问题反映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确保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
经省委批准,本轮将对40个县(市、区)开展巡视,近期安排巡视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厦门市海沧区、翔安区,南靖县、华安县,泉州市泉港区、惠安县,永安市、宁化县,莆田市荔城区、秀屿区,南平市延平区、顺昌县,武平县、长汀县,柘荣县、福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