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涵江区国欢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9-14】 【来源:涵江区委巡察办】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根据涵江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6日至11月25日,区委巡察二组对国欢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1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给予以公布。

一、工作开展情况

镇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保持政治高度,把巡察问题整改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定措施,摆节点,确保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一)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意识。2020年1月14日,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镇党委立即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蔡雄强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陈志强以及镇党委副书记柯元元为副组长镇党政办、党建办、财政所、经管站、宣教办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为有效做好整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压力传导,压实整改责任。镇党委经过专题会议讨论研究,于2020年1月22日制定了《落实区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人、责任部门、整改时限,确保把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到位。之后,于2020年3月26 日、4月9日、4月13日召开3次专题会议,共同分析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序推进巡察问题整改落实。2020年3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镇两委班子成员围绕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剖析原因,并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推进整改落实。

(三)建章立制,推进常态管理。通过巡察整改,镇党委制定并完善了《国欢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的实施意见》、《国欢镇“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国欢镇关于在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应对处置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规定》、《国欢镇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常态化机制》、《国欢镇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制度》等7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笼子,将巡察整改的成果转化为日常管理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国欢镇党委对上级精神领会不深不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并下发了《国欢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用制度保障学习效果,进一步推动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二是以中央、省委、市委开展学习《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正定》为契机,引导镇两委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基层工作的科学理念、宝贵经验和优良作风,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实质;三是强化发展导向,在学习领会十九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之后,紧密联系国欢实际提出贯彻意见,着重研究在推动国欢各项事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寻求破解方法,提升学习效果。

2.关于“理论政治学习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学习计划。精心组织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把“两会”精神、全会精神和党章党规列入中心组学习的内容;二是创新学习形式。注重“两个结合”,即集体研讨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书本学和网络学相结合。对于重要的会议精神、重点的政策措施等,适当扩大学习范围,提升全镇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完善组织学习传达的会议记录;三是增强学习时效。截止2020年3月份,已安排集中学习5次,自主学习5次,组织专题研讨会深入研读《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等采访实录,中心组成员撰写学习心得16篇。

3.关于“主题教育重表面、轻实效,调研文章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镇两委成员再次认真学习《国欢镇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对深入开展调研、讲好专题党课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二是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把群众最期盼的问题作为调研重点,结合各自分管的工作,到乡村一线调研了解,确保调查研究务实开展。

4.关于“塘西村区法院办公楼后面存在多户大面积两违,仍在建造围墙,屋内装修仍在继续”问题。

整改情况:两违办对塘西村区法院办公楼后面区域进行了实地走访核实,将陈某某在建围墙列入2019年第四批市长交办件拆除对象,已自行拆除到位,市区两级“两违办”现场验收通过。

5.关于“贯彻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进一步强化扫黑除恶氛围;二是联合派出所以定时与不定时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辖区内的检查巡查;三是加大对有涉赌前科人员的摸排,通过顺藤摸瓜,积极挖掘涉及“六合彩”赌博的团伙和参与者线索,并予以大力打击。2019年国欢镇派出所共查处赌博行政案件21起,查处赌博违法人员38人。

6.关于“镇精准扶贫工作分管领导对扶贫工作不重视、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11月,镇精准扶贫工作分管领导已对全镇15个村85户168人精准扶贫户全部走访到位,逐户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以及扶贫资金到位、住房安全等重要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7.关于“存在超额聘用村干部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对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国欢镇相关文件规定要求,新坡村超额聘用1人,码头村超额聘用2人。目前已清退新坡村超额聘用干部1名。对码头村符合村干部任职条件的2名人员补选进村两委班子,充实村干部队伍。

8.关于“2016年度、2017年度村级转移支付未拨付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2016年度2017年度村级转移支付已于2020年1月22日全部拨付到位。下一步我镇将按照上级关于转移支付工作的要求做好资金拨付工作,提升村级组织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村组织的正常运转。

9.关于“镇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镇长未履行具体包村职责、未挂钩重点企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镇两委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增强组织纪律性;二是对镇两委成员包村联户、挂钩企业进行重新调整,出台了《国欢镇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涵国委〔2020〕13号)、《国欢镇关于镇两委成员挂钩服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通知》(涵国委〔2020〕6号),镇党委书记蔡雄强挂钩黄厝片、南林片,挂钩服务福建华佳彩有限公司、福建省闽安制造服务有限公司两家企业镇长陈志强挂钩林柄片、后洋片,挂钩服务莆田市博进服饰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安恒致远鞋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确保乡镇基层工作的顺利开展。

10.关于“防范化解信访领域重大风险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村级信访评理室。为进一步化解信访矛盾及积案,在各村建立村级信访评理室,聘请各村威望较高老党员、人大代表及村干部作为评理室的志愿者,将信访化解下沉到一线、将矛盾解决在身边,通过村民之间自调互调,降低群众和政府容易产生的对立面,从而在公平公正的角度上尽量将矛盾化解在村居;二是开展信访积案攻坚战。对历史遗留的信访积案,从中挑选出部分可协调、有化解基础的信访件,压实包案责任,限定化解时限,尽最大可能化解信访积案,近期已成功化解两起历史遗留的信访件(国欢镇洞庭村姚某某信访件、国欢镇都邠村郭某某信访件);三是积极转化已化解的信访人员思想,将这部分人争取成由信访人变为调解人,为化解信访矛盾尽一份力。2020年5月全国“两会”期间,我镇没有发生一起越级上访事件。

11.关于“码头小学、国欢中心小学、黄霞市场周边占道经营现象严峻,造成道路拥堵,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从2019年12月起,镇城管中队每天对码头小学、国欢中心小学、黄霞市场周边占道经营进行巡逻整治二是出动宣传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每周开展一次重点区域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强化村级劝导员的宣传作用三是举一反三,开展交通专项隐患排查。2020年第一季度国欢镇交通事故死亡人数1人,占全区14.28%,居全区第四。

12.关于“国欢镇安监站站长同时兼任信访办主任,无法做到专岗专职,安全生产监管力量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充实安监队伍,重新调整安监站站长人选,专职专岗,确保安监站干部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入投入到安全监管的工作中,增强安全工作成效二是每周开展安全生产(消防)检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利用各节庆时间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增强安全意识。

13.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缺乏深入研究和统一部署,缺乏组织性和指导性且未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了《国欢镇关于在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应对处置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规定》、《国欢镇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常态化机制》等相关制度;二是对镇两委成员的述职报告重新把关,对没有将意识态工作情况纳入述职报告内容的要求重新撰写,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的计划,突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通过每周一通报学习强国APP平台使用情况督促党员干部强化自主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抓好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1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经费未纳入年度预算,镇文体站人员被抽调主抓流域整治工作,淡化了主责主业村集体宣传阵地建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经费1万元纳入2020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及时进行人员调整,镇文体站人员专职抓文体站工作,不再兼任流域整治工作,配齐配强宣传思想文化干部队伍。

15.关于“学习强国全区乡镇(街道)排名靠后,沁东村村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形同虚设,群众知晓率低,未发挥实际效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国欢镇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管理办法》,截止2020年4月13日国欢镇学习强国党员覆盖率达  56.78 %,人均积分增加至15.65,学习积分排名在乡镇、街道中逐步提高二是加强镇综合文化站、村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建设,推动常态化免费开放,扩大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其中,沁东村文化服务中心与农家书屋合署办公,在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果的背景下,该村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已于今年6月底实现重新常态化开放。下一步,镇村将进一步完善村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管理办法,提高其服务群众能力。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6.关于“忽视和缺少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上的监督检查,有的即使开展,也只是流于形式,没有起到纠错警示作用”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细化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到人。2019年11-12月,15位镇两委成员按照各自分工,对所分管的部门和所包村的村干部进行廉政谈话115人次,查找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风险点,层层传达压力。

17.关于“镇两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只有班子成员提议,未见表决记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我镇原来制定的“三重一大”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班子成员、党政办主任认真学习“三重一大”相关制度;二是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在做好会前议题收集、会中与会人员表决通过的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对会议记录进一步完善,由党政办、党建办统一做好会议记录。2020年1月至2020年7月,镇党委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38项,对涉及人财事等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逐一表态,并作好会议记录。

18.关于“2017年国欢镇基层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中,塘西村、码头村、沁西村、巷利村共10名受党内警告以上处分的党员被评为优秀党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6月组织学习《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增强民主监督的自觉性,树立优秀党员的良好形象。二是镇党建办对下属各党支部近几年的党支部民主评议工作进行复查,对受到处分,不符合评优条件的党员,组织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对评议结果进行变更,并上报镇党委会审核批复。2020年4月镇组织委员陈智峰(党建工作分管领导)对镇干部李进行谈话提醒。

19.关于“村务监督委员会形同虚设,没有真正起到监督作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3月6日镇分管领导对社事办全体成员进行了约谈,并与全体成员共同学习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有关条例二是2020年3月20日镇社事办组织15个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权利和义务的培训,再次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同时明确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必须统一由村监会主任保管。都邠村监委印章由村监委主任收回保管三是进一步完善《国欢镇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制度》,督促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正确履行监督作用。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规范村务监督委员的权利和义务。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都邠村监委印章由报账员一并保管问题,2020年6月镇纪委对都邠村郭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20.关于“村集体资金投资存在随意性”问题。

整改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村集体收入,拓展村集体收入渠道,2016年3月都邠村经国欢镇人民政府同意并批复,成立“莆田市涵江区新都蔬菜加工厂”,性质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注册资金80万元。自加工厂成立至注销期间,加工厂无生产经营。自2016年4月至2018年2月期间3名都邠村干部共领取工资34500元。2020年4月10日,3名村干部主动将34500元退还都邠村委会账户。2020年5月,镇纪委给予都邠村鲍某某党内警告处分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某某诫勉谈话。

21.关于“2018年4月镇主要领导带队到厦门参加非公党建专题学习培训班,擅自延长1天”问题。

情况说明:国欢镇2018年非公党建专题学习培训班由厦门城市党建学院接待和安排学习参观活动,2018年4月21日上午培训班安排全体人员参观全国先进非公党支部,由国欢镇党建办直接联系,故厦门城市党建学院没有将这一参观安排列入培训方案,后因镇党建办与镇党政办出现沟通错误,镇党政办直接以厦门城市党建学院的培训时间作为请假时间,故出现延长返回的情况。2018年4月21日,国欢镇培训班成员在参观后,没有安排用餐等活动,直接返回涵江。

22.关于“班子成员考勤制度执行不严,部分干部连续三个月未签到、签退,缺勤3次以上”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为了国欢镇征迁项目的顺利推进,镇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安排镇两委成员挂钩项目指挥部。鉴于工作需要,经镇两委会研究,参加项目征迁的同志在项目指挥部参加考勤,没有参加镇机关考勤二是针对“部分干部连续三个月未签到、签退,缺勤3次以上问题,镇效能办已2019年6月进行了绩效工资扣除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国欢镇干部请销假制度》,加大对迟到、早退人员的处理力度;加强效能督查,镇效能办采取不定期突击督查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对不在岗人员进行严肃处理,2020年1至7月份,通报镇干部考勤情况3次12人次。

23.关于“在报销两违执法费用时,一张执法照片出现在多次执法费用报销材料中”问题。

整改情况:经我镇两违办对2016年5月至今的执法报销凭证进行认真查阅,巡察组提出的2016年11月22日2016年12月26日2017年3-12月三个时间段的三处执法是事实存在的,不存在虚假报销,但由于工作人员的经验不足,没有在每一个时间段的每一处执法进行及时取证,造成了在报销过程中,采用了同一照片作为报销凭证。下一步,我镇两违办将认真吸取这次巡察的反馈问题教训,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报销凭证的程序,对再出现类似情况的将予以处理。2020年4月,镇纪委对时任“两违”办经办人郑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24.关于“镇村部普遍脏、乱、差现象,村干部精气神不足,村值班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镇环卫站、爱卫办、各村村委会做好村部以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二是进一步完善《国欢镇村干部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对督查值班不在位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三是强化镇效能办对各村值班考勤情况的督查。2020年1-7月,共督查15个村干部在岗在位情况2次,通报4人次。

25.关于“奢靡之风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提出的国欢镇2019年7月花费16850元购置一部尼康高档相机,仅用于日常宣传工作,按规定单价不超过1万元”问题,财政所干部对采购规范文件学习不深不透,把关不严,导致发生超标准采购。2020年1月将尼康高档相机纳入镇固定资产管理下一步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照标准配备办公用品,做到令行禁止,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要求,严禁超标准配备办公用品,倡导节俭之风。

26.关于“对办公费用缺乏有效管理”问题。

整改情况:巡察组提出的2016年账面支出水费15223元,2017年账面支出84975.4元2017年水费账目支出增长幅度过大问题,系镇财政所干部将饮用水和执法用水入账时出现科目编列错误。2020年1月按照会计准则进行调整,将2017年误登入经常性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中的办公用水及执法用水调整为经常性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及部门和项目支出-村建支出。

27.关于“违规报销学历教育”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组发〔2014〕18号)文件精神,对全镇干部职工违规报销学历教育进一步自查。巡察组提出的部分干部学历教育报销共计21000元”已于2019年11月退回镇财政,截止2020年7月尚未发现其他人员违规报销学历教育费用未退回情况。

28.关于“津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滥发津补贴自查自纠活动,将滥发奖金补贴问题纳入日常监管范围,严格资金使用管理。针对巡察组提出的在发放2017年度平安单位奖金时把年终一次性奖金列入奖金计算基数,共计多发14434元(31名行政人员)问题,已全部退回镇财政

29.关于“差旅费违规报销”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镇财政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涵江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涵江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提高业务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的管理,对近年全镇报销的差旅费进行全面自查,切实把好审核关。三是针对巡察组提出的“2017年4月17日黄某某往福州参加种植业类农技推广培训6天,按每天180元,计1080元,多报720元。2017年8月林参加省委党校大学生村官培训7天,按每天180元,计1260元,多报900元”问题,2020年1月黄某某退回差旅费1080元(含多报销的720元),2020年4月林某退回差旅费900元。

30.关于“政府采购不符合规定”问题。

整改情况:2016年10月全市共建美丽乡村工作开展以来,我镇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大力进行环境卫生整治。为推动工作进一步开展,镇政府向永康市卓拓工贸有限公司购买了不锈钢三轮车240升垃圾桶61400元,购买电动垃圾清理车及240升垃圾桶计42550元,共计103950元。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为了满足各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的需要,没有采取规定的方式进行物资采购,违反了《涵江区镇村招投标委托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涵农廉〔2013〕2号)“单项采购金额1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金额2万元以上(以上金额含本数),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或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针对巡察组提出的上述问题,2020年4月镇党委书记蔡雄强对镇卫生管理工作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

31.关于“物资捐赠没有办理交接手续”问题。

整改情况:巡察组发现的捐赠国欢镇派出所数码相机、打印机、电脑共计24935元,捐赠华佳彩党支部会议桌、椅子、书柜、投影仪等共计23705元,没有办理交接手续问题,系镇经办干部没有及时将签订的捐赠协议附于报销凭证后面。2020年1月已将两个单位的捐赠协议补充进相关报销凭证。

32.关于“食堂管理不规范”问题。

情况说明:我镇食堂原来采取刷卡扣费制度,因用餐人数较多,部分干部用餐随意性较大,无法实现正常报餐,食堂工作人员无法准确掌握每天用餐人数,导致食堂出现较大浪费。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我镇从2019年8月起,食堂管理改为报餐制,由专人对每日餐数进行统计,并做好预算,食堂工作人员每天根据提前报备的用餐人数准备饭菜,食堂食材由定点超市进行采购配送。用餐标准为每餐13元,其中镇机关干部个人收取5元/餐,单位补助8元,补贴标准符合有关规定。每月干部伙食费用由党政办专人负责收齐并送存镇财政户头,确保伙食不超额补贴。

33.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全镇财产物资管理由党政办负责,统一建账登记、核算由镇财政所负责,各使用部门分级管理,层层负责,每年年终由党政办、财政所、各部门使用人员共同进行全面清查盘点。针对巡察组发现的2016年11月18日镇党政办购买床铺、床垫等家具共计20820元未登记为固定资产”问题,2020年1月已登记为固定资产。巡察组发现的2017年12月8日付机关电脑耗材25485元,其中购买组装电脑1台计6100元,超标准采购问题系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正式启用新版全员人员服务与管理信息体统的通知》(闽卫办指导发明电﹝2017)280号)要求,对计生系统客户端软硬件配置提出要求,为确保计生新旧系统的平稳衔接和新系统的运行效率与安全,我镇根据文件要求购买,导致电脑购买标准超标。目前该台电脑为镇卫计办使用三是按照规定将购买组装电脑的询价材料、采购合同、文件依据等材料附于相应记账凭证中。

34.关于“其他违规报销”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组发现的2017年5月28日购买乳胶枕1个、乳胶床垫1张计1217元,发票为个人购买的发票,并无具体用途”问题,已在发上标明具体用途,为“值班室值班人员使用”2020年1月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二是针对巡察组发现的2019年北京两会信访户遣返费使用手写的45000元百万版发票报销”问题,2020年2月已提供符合报销规范的信访户上访遣送费4.5万元发票。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发票的审核把关。

35.关于“三公经费支出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发现的2017年7月14日赴台考察费8980元,无预算审批单、事前公示、事后公示、委托旅行社代办赴台的相关协议。2017年8月24日付环宇国际旅行社赴台交流费用3000元,无任何文件依据”问题,2020年1月从区台办复印预算审批单、事前公示、事后公示、委托旅行社代办赴台协议等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附在报销材料后面。赴台3000元交流费用无文件依据系考察团返程时遇到台风,飞机进行折返,并延迟一天返回,故多支付旅行社3000元费用。

36.关于“村级‘三资’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巡察组提出的黄厝村2018年6月采购音响设备一套2800元,用现金支付,且未登记固定资产问题系黄厝村东兴小区村民垫资先行购置后到村委会报销所致,2019年12月已纳入固定资产登记;巡察组提出的巷利村截至巡察结束发现该村尚有2520元的种粮补贴未发放到农户问题,2020年3月23日,巷利村已按要求2520元种粮补贴发放到户;巡察组提出的塘西村2019年1月全额支付污水收集工程款99208元,没有按合同规定提取5%保修金问题2020年4月由塘西村包村领导对塘西村某某进行谈话提醒;巡察组提出的林柄村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2020年6月由镇纪委对3名林柄村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情况说明:巡察组提出的“泌东村没有及时向承包人徐某催缴田租,于2019年6月一次性补缴2013-2019年度7年田地租金89460元”问题,系2013-2019年期间沁东村村民徐某一直在外,沁东村多次催缴租金未果,直至2019年6月徐某才把之前的租金一并缴纳;巡察组提出的“南林村新村部(含幸福院、卫生所)建设工程把一栋建筑拆分成3个项目分别招投标,工程项目前期费用花费过多,且无故退还施工图设计费后与其他公司重新签订合同,造成施工图设计费增加2.2万元问题,经镇纪委核实:①南林村新村部、幸福院、卫生所三个项目分别属于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卫计局等三个不同区直部门负责的项目,前期各自进行设计、审批,施工完成后各自部门验收拨款,无法做到统一招投标。不存在“南林村新村部(含幸福院、卫生所)建设工程把一栋建筑拆分成3个项目分别招投标”问题;②工程项目前期费用施工图审查费1.59万元和绿色建筑咨询费3.6万元系按照2000年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闽建科[2017]45号)文件规定“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审核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经审查不符合绿色建筑的标准的,不得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要求”执行,尚未发现该工程项目前期费用过多问题;③2018年4月南林村支付设计单位“莆田嘉仁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设计费1.5万元,但由于该公司资质不符合要求致该项目招标备案被区住建局退回不予审查。为确保设计方案图纸质量,南林村将三个项目设计任务交由有资质的福建省方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承担,设计费用3.7万元,不存在施工图设计费增加2.2万元问题。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

37.关于“发展党员材料审查不严,存在马虎应付、抄袭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6月31日,国欢镇组织各村组织委员召开专题业务培训会,重点对《党支部工作规则》、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党务公开等业务进行培训,增强政治意识,提升业务能力二是组织党建办干部对近三年发展的党员档案进行复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针对巡察发现的派出所党支部发展党员备案表培养联系人意见一栏出现‘提请村支委会和党员大会研究讨论’的错误表述相关问题,2020年1月国欢镇党建办已对档案进行纠正

38.关于“国欢镇村建站、两违办负责人工作推进不力,材料归档混乱,两违卷宗未按规定编码,台账不清”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市区两级督办件、各类平台电话举报件、镇村两级巡查件三大类对“两违”档案材料进行重新归档,做到一件一档,有目录、有编码,2020年4月已完善了现有案件材料整理2016年40宗,2017年28宗,2018年61宗,2019年33宗。

39.关于“镇部分领导对所分管的财经、经管未履行分管职责,财政所负责人经常请假,对财政工作未尽应有职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通过党委中心组和全镇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大家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党性修养;二是转变工作作风。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进一步更新观念,多发现问题,多想办法,多出路子,增强责任强、使命感;三是规范各项制度建设。制定和规范各项管理制度,用制度约束人,管理事务,使各项工作和服务都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并形成长效机制,以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2020年4月镇党委书记蔡雄强对副镇长何冬松进行谈话提醒,副镇长何冬松时任国欢镇财政所肖某进行谈话提醒。

40.关于“干部担当作为有待加强。财政所、经管站等重要岗位普遍存在无人愿意担任”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强化国欢镇干部绩效差异化管理。按照镇干部职工的不同岗位、不同级别,针对不同的工作任务、任务轻重,按不同的分值进行考核打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坚持一线选人用人,配齐配强重点岗位干部,对全镇各部门负责干部进行重新推荐选拔,从重点项目、水质提升、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中推荐表现突出的干部,重点使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2020年3月已对全镇21个部门负责人进行重新推荐、选拔、任命,增强干部的主观能动性。

41.关于“党的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监督条例》等重要党纪党规,从思想上增强对组织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的要求认真开好组织生活会,防止走过场;二是针对巡察组提出的机关党支部没有按规定开展由全体党员参加的组织生活会”问题,组织各党小组对2017、2018年度镇机关组织生活会各党小组发言材料进行重新记录完善2019年12月9日国欢镇机关党支部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全镇领导班子按照规定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42.关于“河道整治未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河长、河道专管员巡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报送镇河长办,由镇河长办通知各包村领导、包村干部督促各村立行立改;二是压实河长的工作职责,镇级河长蔡雄强书记、陈志强镇长每周带队深入各村查摆河道问题、现场研判、督促整改。其他河段长严格落实巡河制度,带领专管员对所包村入河排污口、河道卫生等情况进行巡查,进一步加大对河道四乱的巡查及清理工作,发现一起整治一起;三是加大排污口整治。继续开展入河排污口巡查监管,对发现新增的入河排污口立即封堵截污,发现损坏或人为破坏的入河排污口、排污管道立即组织修复。截止2020年4月,巡察组发现的“沁东村仍有一处鸭场尚未整改,都邠村莆阳73号门前河面垃圾、水浮莲等各类漂浮物仍未清理。塘头河国欢镇段沁西村5处污水管渗漏污水、新坡村段整段河道水体黑臭、3处污水渗漏沁西小学附近5处排污口污水直排三股村河网存在多处垃圾、侵占河道搭建、大量建筑垃圾倾倒河岸、多处围网养殖、多处临河养殖鸡鸭、临河养殖污水排入河道黄厝村临河搭建等问题清理整改到位。

43.关于“对村居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发现的码头村干部违规领取征地工日补贴、雨污排查工日补贴未退回等问题,2020年4月退回违规补贴征地工日补贴、雨污排查工日补贴1800元。

44.关于“村居换届审计报告整改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发现的国欢镇都邠村规报销差旅费问题,经核查,都邠村规报销差旅费28500元,2020年5-6月已全部退回都邠村委会。

45.关于“落实‘两无’企业整改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市、区工作方案,认真开展“两无”企业污染整治,对排查摸底发现违法、违规“两无”企业,予以停电、断电、断水处理。我镇13家“两无”企业已全部整改到位。其中沁西村林世洪废品场、南林村亚方鞋材加工场、林柄村阮金伙鞋面加工厂、新坡村利全鞋面加工厂、洞庭村鼎义鞋面加工厂、新坡村林开富机械加工厂、沁西村翁银民鞋材废料场、龙兴塑料包装袋厂、新坡村鑫禹林木门加工厂共9家已搬离;南林村同鑫鞋底组合厂、林柄村远鑫竹木餐具加工厂共2家已查封或关闭;洞庭村高品鞋面加工场共1家已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洞庭村恒兴贸易有限公司共1家就地整改到位。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村财未能有效盘活”问题。一是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镇农村闲置资产情况,组织全镇15个村的农村闲置资产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建立台账;二是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黄厝村、巷利村过多强调历史原因,在剖析原因、研究对策、破解瓶颈上做得还不够,以致村集体房产、鱼塘等长期闲置至今仍未出租问题,对黄厝村、巷利村闲置的村集体房产、鱼塘再次组织公开招投标,引导各村通过租赁、承包、联合开发等多种形式,盘活闲置资产,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四、下一步整改措施

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区委的要求和群众期盼仍存在差距。下一步,我镇将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全力以赴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一)强化责任担当,始终将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持续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跟踪问效,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发生反弹;对未完成的事项,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以严格的责任到位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二)注重标本兼治,着力强化建立长效机制。把整改效果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充分运用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通过建章立制,将整改措施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将巡察成果转化成为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动力。

(三)深化责任意识,着力增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强化思想教育,促进全镇党员干部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要把次巡察工作与做好我镇当前各项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以发展为主题,以稳定为中心,进一步提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让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扎实构建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体制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4-3296113;电子邮箱:gh3296113@163.com

                        中共涵江区国欢镇委员会

2020年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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