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12-21】 【来源: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1月27日至2020年1月7日,省委巡视一组对莆田市涵江区开展了巡视,并于2020年5月1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涵江区委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落实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具体要求,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一是把握整改要求,迅速传达部署。反馈会后,立即召开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原原本本传达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专题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区委常委会认真对照,主动认领,先后11次研究任务分解、细化整改措施、听取进度汇报、协调解决问题,推进整改落实。6月15日,召开区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班子成员带头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推动整改落实,形成巡视整改的“头雁效应”。二是对标整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以区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整改工作专班。对省委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17项共44个问题,以“清单化”“表格化”形式细化制定154项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要求、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每周跟踪督促落实。区委主要领导自觉担负起整改总责,直接承担13条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全力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三是运用整改成果,抓好建章立制。坚持把抓好整改落实融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的全过程,与做好“十三五”收官和“十四五”谋划贯通起来,与深化标本兼治、强化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出台或完善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重要理念、优化营商环境、强化阵地宣传监管等制度23项,做到巡视整改落实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一体推进、全面落实,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涵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重要理念还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虽有制定贯彻意见和措施但未下发实施”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深入学习。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重要理念列入《2020年度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习近平治理木兰溪重要理念专题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在全区再掀学习热潮。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召开习近平总书记治水理念在木兰溪的先行探索和生动实践专题学习研讨会。截止目前,全区61家党(工)委、党组、党支部组织开展习近平治理木兰溪重要理念专题学习研讨,25家党(工)委、党组组织中心组成员深入基层开展宣讲活动,不断坚定贯彻落实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系统推进治理。制定《涵江区木兰溪系统治理和片区开发建设2020年行动计划》。围绕“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四水体系建设,策划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城涵河道生态修复、蓝色海湾整治等12项工程,5个已完工或基本完工,7个按序时推进。结合“十四五”项目形成涉及木兰溪流域的中小河流治理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15个,计划总投资2.68亿元。积极策划木兰溪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储备库。三是制度保障落实。落实“河长日”、河长制工作督察等制度,坚持区级河长一月一巡河、镇级河长一周一巡河,2020年4月至11月,区、镇两级河长开展“河长日”活动56场次,督促整改涉河问题191个,已整改到位190个;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木兰溪流域系统治理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明确“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建立“5+X”联席会议机制和跟踪问效机制。

  (2)针对“治理项目实施不力、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启动约谈机制。2020年5月20日,由项目实施单位区水利局约谈中标单位负责人,责成优化施工组织,加大生产要素投入,确保施工进度。二是提速项目建设。按照“3年内建成21个子项目”的工作目标,重新优化施工安排,强化项目资金、生产要素等投入,推进未开工项目尽快开工,已开工项目加快进度。2019年已开工的5个子项目,已完成投资3.6亿元,占总投资额4.1亿的88%,将于2020年12月份完工;未开工的16个项目中,今年已开工14个子项目,已完成投资2.2亿元,占总投资额7.2亿的30.5%,将于2021年10月份完工;2个子项目总投资1.4亿,将于2020年底开工,2021年12月完工,以上进度安排均符合合同约定。

  2.坚持高质量发展不够扎实

  (3)针对“产业园区建设和招商引资质量欠佳、产出偏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园区标准化提升。实施园区发展和产业转型三年行动计划,高标准编制莆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产业规划等。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三定方案已报市委编办征求意见。新涵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通过市政府批复。建成投用企业管家服务中心、产业链服务中心、科技育成中心,完成“涵江实验小学高新区分校”“涵江实验幼儿园高新区分园”等2所学校挂牌工作,配套建设平民医院、赤港医疗健康服务中心等医疗网点25个,加快人才公寓项目建设,高质量推进园区“十个一”提升工程。二是推进低效利用土地再开发。全面推进福建海峡纺织城项目503.15亩未利用土地招商工作,其中100亩已完成招商再利用,剩余403.15亩拟作为城北装备制造园“三房”建设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园用地,正在策划招商对接中。全面梳理园区可利用土地情况,编制完成涵江区项目招商图册,针对性开展招商对接,已完成109亩土地的招商再利用。三是推进闲置厂房盘活。全面摸底全区闲置厂房情况,依托园区统一管理,纳入全区招商工作安排,已盘活闲置厂房约16万平方米;另有5.26万平方米闲置厂房正在进行资产清算。四是推进企业提质增效。推荐上报一二三产业“百千”增产行动重点产业、重点企业141家,116家企业入选市级“白名单”,133家企业入选区级“白名单”,推荐20家企业申报市中小微“白名单”,推荐7家企业申请10笔市过桥担保转贷资金共计2.9亿元,为企业争取技改等各类资金补助约1.29亿元,助力企业克服疫情影响。支持和鼓励冠盖金属、景田等企业增资扩产,加快转型升级,实现工业发展“量质双升”;推荐上报长城华兴年产60万吨绿色智能轻量化玻璃瓶等17个省级、4个市级重点技改项目,推荐依吨多层电子和方家铺子申报工业互联网项目,推荐华佳彩等4家企业申报2020年省级技术创新项目,推动企业转型升级。落实稳外贸4条措施及稳鞋企促升级补充10条措施,通过组织企业参加福建商圈(步行街)博览会暨消费品采购会、举办“‘品’味涵江”直播活动等方式,帮助企业稳定市场、扩大产能。五是推进产业转型发展。完善处级领导挂钩重点企业工作制度,建立“一家企业、一名科级以上领导、一名服务专员、一名医护人员”工作机制,帮助企业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通过“金服云”收集上报42家企业的融资需求,共计2.3亿元。帮助亿发卫生、新飞天等企业抓住机遇转型生产口罩等应急物资,实现逆势增长,亿发集团入围商务部医疗物资出口“白名单”,成为莆田市目前唯一取得一次性医用口罩“白名单”的出口企业。培育网红经济、直播电商、“工业+旅游”等新业态新模式,助推企业危中寻机、化危为机。六是推进招商取得实效。成立开放招商工作领导小组,设六条战线招商组、8个专班深入开展食品加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上下游产业链招商。截止目前,新增对接项目80个,其中产业类项目66个,总投资429.3亿元,已签约项目32个,计划总投资213.68亿元。严把招商项目准入落地标准,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重点产业投入与产出控制指标的意见》,对项目投资强度、产值强度、税收强度、环保、能耗、土地开发效率等进行严格约定,确保投入产出比。

  (4)针对“民生补短板项目建设推进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重新论证。结合城市发展、规划调整、群众需求等,2020年4月邀请专家组对51个教育工程包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开展可研修编,2020年5月发改部门批复同意,确定建设子项目24个,包括14个已动工项目和10个未动工项目。二是推进项目进度。14个已动工项目中,已建成6个;8个停工项目中,已经复工7个,1个因涉及国防光缆迁移正在推进协商。10个未动工项目中,已动工1个,目前已完成80%桩基;剩余9个子项目,将按照合同约定分年度组织实施。三是推进村卫生所建设。全区共规划设置村卫生所149所,其中,符合规范化标准的54所,完成改造提升的65所;剩余30所卫生所改扩建及修缮工程已完成建设,下一步完成验收后投入使用。

  3.关于对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有效的问题

  (5)针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未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2月30日搬迁关闭梧塘镇太子坪养狗场。二是已完成对东圳水库二级饮用水源限建区25栋别墅的室内物品清空、断水断电等工作,别墅已封存并按程序移交白沙镇管理,对白沙镇坪盘村行政处罚20.551万元已落实到位;已建立日常巡查制度,确保关闭封存到位。依据省违建别墅专项整治相关政策,白沙镇坪盘村违建别墅已处理到位,正在上报省自然资源厅销号。涵江区纪委经核实,对该问题涉及的相关责任人白沙镇原二级主任科员、白沙镇坪盘村原党支部书记黄国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三是已完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欠账较多,城镇污水处置不到位”“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欠账较多,农村污水处置不到位”“老城区管网改造进展缓慢”“污水管网不配套”“生活污水简易处理后外排制约小流域水质改善,存在黑臭水体”“莆田市农村污水垃圾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任务滞后”“农村污水管网严重缺失”“石材及机砖业反弹现象时有发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欠账较多,生活垃圾处置不到位”等9个问题的整改工作。四是通过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现场办公等方式,协调解决问题,推动责任落实。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严格

  (6)针对“有关意识形态精神的学习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涵江区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区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强化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学习安排。今年以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文件35次,基层党委(党组)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600场,各级宣讲队伍开展理论进基层宣讲500次。二是结合区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完成对全区61个党组织学习情况的检查。结合开展第十一轮、第十二轮区委巡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对16个党组织的学习情况进行回头看。

  (7)针对“阵地宣传监管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纠错。第一时间完成对“涵江新闻网”等网站上相关报道的删除,制定《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建立发布审核机制。二是台账管理。对辖区内具有信息发布功能的9家网站,6家微博、头条号、抖音号,48家微信公众号均建立管理台账。三是自查抽查。召开全区公共领域宣传载体问题整改工作布置会议,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自查整改及完善制度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自查清查工作,建立完善审核发布、台账管理、定期更新、日常巡查、责任追究等五项日常管理制度,61家党组织完成自查,抽查10家党组织。四是追责问责。区委宣传部党支部、区公安分局党委、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涵东街道党工委、涵西街道党工委等已对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的5名责任人分别给予批评教育。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5.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8)针对“落实‘四个亲自’要求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7月6日,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并召开区纪委九届五次全会进行全面部署,区委常委会召开专门会议分析研判全区政治生态形势,部署下一步工作措施。二是2020年7月13日开始,组织开展全区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督促整改落实;区委主要领导带头对三江口镇、区民政局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制定《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三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要求,区委主要领导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对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9)针对“执行从严管理、廉洁自律要求不够自觉和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入学习。将《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印发<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的通知》纳入6月份主题党日活动内容,组织全区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增强纪律观念。区委主要领导在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全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就民主生活会上如实说明被约谈函询情况进行集体约谈并作强调。二是建立督导机制。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部门建立约谈函询信息通报督导机制,每年12月由区纪委案管室汇总当年度科级干部被约谈函询名单,并通报给承办纪检监察室及区委组织部。三是加强把关指导。区委派出督导组,对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全面督导,了解班子成员是否按规定如实说明情况,对民主生活会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及时叫停,并报批督促重新召开。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区委派出10个巡回指导组,全面督导110个单位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确保会议质量。四是全面开展自查。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会材料进行全面自查,对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不够、未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相关人员已按要求整改,并按规定进行补充说明。

  (10)针对“开展警示教育、防控廉洁风险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出台《关于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今年以来,全区共组织开展警示教育课284节、参加学习11347人次,观看警示片103人次。7月27日召开全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2016年以来发生在我区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醒教育党员干部坚守初心使命,严守纪律规矩。二是抓好任前谈话。今年以来,全区共组织开展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33人次,开展任前廉政谈话43人次。三是加强以案释纪。今年以来,对港口开发公司违反减税降费政策案件、涵东街道苍然社区“三资”监管缺失案件、区住建局3人在工程建设领域受贿案件开展案后整改。下一步将继续选择因教育、制度、监督上存在缺失而诱发违纪违法行为的重要、典型案件进行案后整改。四是开展全面排查。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全区范围内共排查风险点802个,对应制定防控措施800余条。针对项目建设、项目指挥部管理、资产处置等廉政风险点,出台国有企业收购资产、巩固提升项目一线“党支部+指挥部”、规范项目征迁抽签活动等制度。五是弘扬廉政文化。深度挖掘传统文化资源,在原有5个廉政文化示范点基础上,新建江春霖清风书院、黄公度纪念馆2个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加强以廉政文化为主题的作品创作,策划编写莆仙戏曲剧本《御史江春霖》、组织拍摄《爱的守护》微视频,开展“御史扬清风·廉诗咏莆田”暨“梅洋”杯廉政诗词征集活动。《扶上马再送一程》《历史上的监察官| 江春霖:直声震朝野 谏官第一人》《印象梅洋》《雁声塔影映清涛》在人民日报、中纪委网站等媒体刊发转载。

  (11)针对“反腐败协调机制不够健全、支持纪委监委监督执纪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协作配合。2020年7月,召开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会议,重点学习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有关文件,进一步规范“两员”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移送、案件通报等有关工作。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区纪委监委、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分别制定出台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加强扫黑除恶协作配合、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移送问题线索、规范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规范“两员”违法犯罪案件通报和移送等机制,印发加强扫黑除恶“打财断血”协作联动工作机制有关文件,严格执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机制和问题线索双向快速移送反馈机制。三是紧抓案件查办。今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72件,同比增长21.13%。公安机关向区纪委监委移送线索2条,通报案件71人次;检察机关向区纪委监委通报案件46人次;审判机关向区纪委监委通报案件22人次;司法部门向区纪委监委通报案件69人次;区纪委监委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4条,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4件6人。四是强化追责问责。2020年4月2日,区纪委监委对通报移交问题线索不够及时到位的区司法局相关责任人给予提醒谈话。区司法局开展案后整改,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相关规定,指定专人负责接收和管理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防止漏报现象。

  (12)针对 “巡察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配强巡察队伍。今年以来共启动2轮巡察,从全区抽调51名熟悉纪检、党建、财务、审计的干部积极参与巡察,夯实巡察工作基础。建立干部参与巡察常态化工作机制,采取“以老带新,新老结合”的办法,确保每组至少有3名参与过巡察工作的老同志,帮助新进组的同志迅速提高巡察工作的政治站位,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完成。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今年5月以来,组织区委第十一轮巡察组成员参加省委巡视暨巡察指导督导工作专题培训会、市委脱贫攻坚“十百千”专项巡察、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暨“放管服”改革巡察“回头看”培训会和全市巡察干部业务培训会,开展区委第十二轮巡察集中业务培训会。三是强化信息沟通。今年5月以来,区委巡察办发函提请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效能办、区信访局等8个部门,要求提供第十一轮、第十二轮共18个被巡察单位有关情况。四是用足用活巡察方式方法。在区政府网站、电视台、区纪委监委网站、清风公众号公布九届区委十一轮、第十二轮巡察公告,在被巡单位党组织和巡察驻点办公场所设置巡察信访举报信箱,在被巡单位下属党支部、各村(居)村务公开栏和人口密集的地方张贴巡察公告等,营造浓厚的巡察氛围。灵活运用查阅账目、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明察暗访等12种方式,最大限度扩大获取有用信息,摸排重点问题,深挖问题线索,为精准发现问题打好基础。五是压实主体责任。制定《涵江区巡察整改监督流程图(试行)》,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其严格落实“一周一汇报、半月一沟通、每月一协调”机制,确保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六是强化日常监督。创新巡察整改多级联审制度,把整改情况纳入绩效评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和干部考核评价内容,切实把责任传导至“神经末梢”。严格执行《涵江区巡察整改监督流程图(试行)》和《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暂行办法》,压实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整改落实日常监督责任。区纪检监察机关担负起牵头监督责任,主动跟进,全程跟踪督导,做实做细巡察整改监督;今年以来,共派员参加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1场、审核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方案9份和整改情况报告9份,全面了解掌握被巡察党组织推进整改工作总体情况及进展;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区委组织部将组织考核与巡察信息反馈相结合,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梳理分类,纳入年末党建对标量化考核,加强综合分析研判,扎实推进日常管理监督。

  6.履行监督责任、落实“五抓五重”要求还有差距

  (13)针对“未认真落实协助党委做好年度主体责任检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7月13日起,组织开展区委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二是结合区委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一并对相关区直部门延伸开展2017年度、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三是区纪委认真协助区委抓好主体责任检查工作,收集汇总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目前,2019年度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检查工作已完成汇总,近期将提交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

  (14)针对“一些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核实不认真、不深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相关程序。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今年来区纪委监委初核的75条线索、受理的177件业务内初信初访均制定详细的初核方案。二是加强审核把关。严格按照方案执行,已办结的33条线索、129件信访件,均经过室主任、主管领导、分管副书记及主要领导审核办结,做深做细做实信访件办理。三是提升立案率。深挖案源线索,今年来区纪委监委对2件信访件进行多部门联合会审,提出4条审核办理意见,督促承办部门进一步补充取证;10件原由乡镇(街道)纪(工)委办理的信访件提级由区纪委监委相关职能室办理,提高办信质量,进一步提升立案率,目前已转立案4件。四是增强办信能力。依托委机关“纪检学堂”,每周组织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持续深入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福建省纪委监委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目前,已开展“纪检学堂”24场次,组织专题培训班3场次,选派各级跟班13人次,通过以案代培、以老带新不断提升办信能力。

  (15)针对“执纪问责存在偏宽偏软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注重协同联动。出台《关于强化科技运用落实“1+X”监督机制的通知》,形成纪委监委抓总、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协调机制。区纪委监委成立筛查组,协同政法机关,按照“三筛三不放过”要求,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查办的11起涉黑、涉恶团伙案件再起底再筛查,深入研判涉黑涉恶的违法犯罪事实,从中挖掘有可查性的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问题线索,并实行“签字背书”机制,确保查深查透。二是加大查办力度。今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72件,同比增长21.13%,其中移送检察机关6件。三是规范量纪程序。加强案件质量审核把关工作,对于需要进一步补证或纠正的,按规定列出退补提纲,退回办案单位补充完善审查调查并坚决落实执纪问责集体讨论规定。开展案件质量综合指导,制发《全区案件质量通报》,通报有关共性问题及新出现问题。开展“2019年度全区精品案件评选”活动,有效促进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化。

  (16)针对“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规范提升年”活动。区纪委监委印发《开展“规范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二是强化人员配备。今年以来,从委机关干部提拔3名分别担任委办公室主任、委审理室主任、驻区人大机关纪检组副组长;新调入干部8名;上报招考委机关公务员2名。加强内部轮岗交流,轮岗交流到派驻机构2人,部室间交流10人。三是加强日常管理。推进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干部学习培训,今年以来,开展“纪检学堂”24场次,选派市级跟班4人次,区级跟班9人次,抽调省纪委办案2人次、市纪委办案2人次。

  7.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

  (17)针对“违规超范围发放补助,自定政策违规发放工作性奖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退。截止目前,区委政法委涉及53人38.89万元,区城管执法局涉及95人37.61万元,已清退到位。二是自查自纠。区委政法委、区城管执法局已开展自查自纠,杜绝违规超范围发放补助行为。三是定期督查。下发《关于在全区开展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坚持每季度重点抽查4家单位,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发现的线索及时移交区纪委监委处理。截止目前,已开展督查3批次,受检单位(含下属单位)共23个,发现问题2个,均整改到位。

  (18)针对“讲排场、铺张浪费问题仍在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审计。区纪委监委会同审计部门完成对东港路建设领导小组、火车站站前广场征迁建设领导小组涉及账目的审计,提出规范财务管理的建议意见,相关单位已落实。二是全面自查。下发《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督促各级各部门和各项目指挥部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工作,严格规范财务开支。三是建章立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项目征迁组织报名抽签签约活动的通知》,对房屋征迁报名抽签签约活动报告、活动规模标准以及活动监督等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四是追责问责。区纪委监委对在东港路、火车站站前广场项目征迁庆典活动中讲排场、铺张浪费的2名责任人分别给予批评教育。

  (19)针对“存在一些无公函接待、违规列支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住宿费接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自查。对存在的无公函接待、列支住宿费用等问题,已按规定将上级来函补入报销凭证,将接待凭证提供给接待对象用于回原单位补报销。二是严格执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关于规范公务接待及招商引资接待的文件要求,从严把关各类接待活动,坚决杜绝无公函接待等不符合规定情况发生。三是严肃问责。区政府办党组、区发改局党组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区政府办、区招商服务中心2名责任人分别给予提醒谈话。

  8.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些突出问题仍然存在

  (20)针对“文山会海”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实行计划管理。制定2020年重点会议活动安排计划,实行量化管控。每季度对区直部门会议活动举办情况进行跟踪管理,持续精简会议数量。二是科学统筹安排。今年以来,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数量同比下降5%,参会人员和议程安排进一步优化整合。

  (21)针对“检查考核过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涵江区2020年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2020年我区计划开展督查检查考评16项,较2019年减少1项,加强督查检查考评备案管理,坚决杜绝无效督查和计划外督查。二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督查检查考核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对督查考核工作实行计划管理,落实报备制度,改进督查考核办法。三是已完成2020年上半年基层接受督查检查考评的分析研判,并将相关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9.一些不良贷款的化解处置不合常规

  (22)针对“以原值收购银行不良债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6月完善充实莆田市涵江区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承接农发行不良资产清收工作专班。二是截至目前,区国投公司收到法院拍卖分配款2501万元。另有设备最高抵押价值4287万元,区法院已判决,已申请执行,并已查封。对2名担保人房产已向区法院申请查封,正在进行价值评估,即将进入司法程序。三是2020年7月,区法院受理区国投公司的悬赏方案申请,面向社会征集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加快对已判决生效案件抵押物清理拍卖工作。

  (23)针对“没有以最有利于区政府的价格收购企业资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莆田市涵江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涵江区国有企业收购资产暂行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政府参与竞拍收购企业资产相关流程及审核审批程序,确保竞拍操作严格遵循市场化运作规则,在实施企业资产收购上充分考虑最有利于政府效益最大化的方案。二是进一步规范成立收购执行小组和现场监督小组相关事项,对收购过程从执行、决策、监督三道程序进行规范和制约,确保能以较低成本取得资产的收购。三是对中涵机公司竞拍全过程启动“回头看”,发现现场操作的工作人员存在操作程序漏洞,缺少反馈机制,竞拍时机械按照“不高于评估价格购买”进行操作,忽略了法院若第一次流标后降价20%再进行第二次拍卖的相关规定。区财政局党组对在竞拍过程中操作不规范的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今后将严格按照规范操作,确保以最有利于区政府的价格收购企业资产。

  (24)针对“评估审核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6月,为保证征收补偿评估结果的合理性,由发改(物价)部门组织估价专家重新审核确定,组成专门小组对评估、复核全过程进行梳理审核和监督。二是复核结论已出具,评估价与原评估价格基本相符。

  10.PPP工程项目存在诸多违规问题

  (25)针对“项目招标违规设置排他性条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福建省发改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业务水平。二是加强对招标文件备案审核的把关,全面梳理现有备案的招标文件,避免招标人和代理机构违规设置排斥潜在投标人或影响公平竞争的评标条款,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三是区水利局党组对在项目招投标文件审核把关不严的责任人责令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作出检讨。

  (26)针对“监管责任缺失,中标单位严重违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资本金到位。涵江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项目资本金已整改到位,累计到位11046.45万元,其中5000万元为项目注册资本金。江口景观建设工程已完成注资,累计到位5000万元。涵江区滨海新城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资本金累计到位5244.678万元,其中项目注册资本金为5244.678万元;莆田市涵江区溪游、安仁、石庭圆圈、苍口改造等安置区暨苍林小学及附属幼儿园迁建项目四方股东注册资本金已全部注资到位,项目资本金累计到位41468.6万元,其中5000万元为项目注册资本金;莆田市涵江区市政道路工程(一期)项目三方股东注册资本金已全部到位,项目资本金累计到位9000万元,其中3000万元为项目注册资本金;莆田市涵江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包项目三方股东注册资本金已全部到位,项目资本金累计到位9000万元,其中3000万元为项目注册资本金。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到位注册资本金400万元;福建东方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资金问题无法完成3200万元注册资本金注资,我区督促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加快办理与中投信联(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手续,确保注册资本金注资尽快到位。二是开展项目监管。项目实施单位、行政监督部门排查中标单位违约行为,强化对项目公司、总包、监理等相关单位的管理,保证合同约定工期目标的实现。

  (27)针对“项目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自查。项目实施单位对牵头负责的项目合同、协议等重要文本逐一审核排查,逐项纠正并完善相关内业材料。二是补缺补漏。已完成14个重要文本的核查及补缺补漏。三是规范管理。2020年6月,区牵头领导约谈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涵江中一瑞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明确今后建设期内不再支付专项补助资金,建设期内的1770万元付款作为竣工验收后的政府付费处理。四是整改退回。莆田市涵江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5000万元专项征地拆迁费,已支出340.27万元用于支付电杆迁移、店面拆除、公共自行车迁移等征迁费用,剩余4659.73万元已退回项目公司。五是跟踪审计。已委托福建华达会计师事务所对水环境治理项目工程进行财务全过程跟踪审计,为区水利局提供全过程财务咨询,实现专业化规范管理。已完成莆田市涵江区溪游、安仁、石庭圆圈、苍口改造等安置区暨苍林小学及附属幼儿园迁建项目、涵江区市政道路工程(一期)项目、涵江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包项目过程跟踪审计招投标工作;江口镇已建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制度,施工及财务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文件已完成征求意见,近期将公开招标。

  11.关于项目指挥部未清缴安置房差价款的问题

  (28)针对“项目指挥部未收取上缴补差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涵江区安置房差价款收缴管理办法(暂行)》,规范全区安置房差价款的收缴管理。二是下发《关于安置房差款价清缴及报送情况说明材料的通知》,督促属地单位、项目指挥部按照《关于全面组织开展涵江区安置房补差款收缴及剩余安置房清查工作的通知》《涵江区安置房差价款收缴管理办法(暂行)》要求及征迁安置协议约定,加大催缴力度,及时上缴已收取安置房补差款。三是2019年11月至2020年11月期间,各相关镇街已累计上缴安置房补差款共计14461.4万元。剩余补差款计划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清缴任务。四是对安置房差价款清缴情况进行通报,现已通报13期。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2.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

  (29)针对“落实党的全面领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纳入6月份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内容,组织全区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二是结合干部调配工作,统筹考虑党组调配方案,共为14个区直部门充实调整党组成员35名,已设立党组的区直单位党组成员均已配备到位。

  (30)针对“存在一些党建工作盲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摸底。对全区国有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37家区属国有企业中,符合党组织成立条件的均按规定建立党组织,党员教育管理及党的工作覆盖率100%,党建工作列入公司章程100%。二是规范运行。印发《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项目一线“党支部+指挥部”工作机制的通知》,经全面排查,莆田学院迁建项目指挥部(121名党员),涵江区人民街西侧卓坡地块搬迁改造建设指挥部(30名党员),涵江区周墩片区改造项目指挥部(66名党员),木兰溪全流域整治埭里片区指挥部(80名党员),涵江区西音水库征迁建设指挥部(64名党员),新建福厦铁路(江口段)建设及征地拆迁安置指挥部(32名党员),均建立项目一线临时党支部并正常运行。三是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项目一线干部日常管理机制,规范抽调手续办理、人员日常管理等。全面开展项目指挥部人员抽调情况清查,经查,正在运行的13个项目指挥部相关抽调人员均履行抽调手续,并纳入指挥部日常考勤管理;组织、人社、效能等部门不定期开展人员在岗在位情况督查,避免干部脱管失管。

  (31)针对“整顿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不够有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整改销号。对2019年度12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实施“七个一”整顿机制,如期完成整顿销号。二是跟踪检查。对已整顿销号的12个软弱涣散党组织,由区领导带队开展“回头看”,巩固整顿成果,督促转化升级。三是重点督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成效的通知》,对白沙镇龙西村、庄边镇尚书桥村、梧塘镇东南村等3个经整顿再次退化为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村(截止2019年底均已整顿到位)开展“回头看”,深入分析,因村施策,针对性开展整改,确保整改成效。四是扎实推进。采取倒排方式,对照农村领域软弱涣散党组织7种类型及社区领域软弱涣散党组织4种类型,摸排确定2020年度10个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均实行“七个一”整顿机制进行整顿提升,将于年底前完成整顿。

13.对选人用人统筹谋划研究不够

  (32)针对“关于选人用人研究不够及时,岗位空缺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涵江区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若干措施》,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二是建立健全科级空缺职位台账,制定近期和中长期干部使用、职位配备工作计划,将104个科级空缺岗位按类别划分配备,其中,26个已配备到位,14个因设置不规范已不再设置或重新核定不再按科级配备;3个岗位已结合森林公安机构改革转隶至公安系统;其他岗位将按计划节点分批调配到位。

  (33)针对“关于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涵江区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若干措施》,明确要加大干部队伍梯队建设统筹规划,健全年轻干部选育管用机制。二是建立年轻干部台账,强化日常跟踪了解,实行动态管理,已开展年轻干部队伍建设调研,了解掌握一批优秀年轻干部情况。三是依托区委党校和区内红色教育基地,常态化举办年轻干部素质提升研修班。2020年7月,举办2020年涵江区年轻干部素质提升研修班,共培训学员57名。四是持续选派年轻干部参加重点项目、乡村振兴、招商、信访等中心工作。五是按照年龄段建立78后正科级干部和83后副科级干部台账,针对性进行跟踪培养。六是加大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力度,今年新提拔(调任)1983年以后出生(37周岁以下)科级干部13名,其中1990年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副科级干部3名。今后在每批次干部调配时明确要有一定数量的年轻干部。七是进一步畅通年轻干部进入渠道,通过考录、选调等途径及时补充年轻干部,今年新接收硕士引进生1名、选调生11名,安置15名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到乡镇事业单位;计划通过全省公务员统一招考录用19名公务员(含参公);计划通过事业单位招考录用11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4)针对“部分干部长期不交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区管干部任职年限全面梳理工作,建立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区管干部台账,制定近期和中长期干部使用、职位配备工作方案。截至目前,已对12名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的科级干部进行调整交流或职级晋升,另有10名科级干部将在3年内退休,区委统筹考虑暂不调整交流;其他的将按计划节点分批调配到位。二是定期开展科级领导班子专业知识、能力素质、履职情况、年龄结构等综合分析,根据需要进行交流、配备。

  14.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

  (35)针对“个别干部提任民主推荐和任前公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根据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原则,合理确定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范围,确保人数不少于20人。二是从2020年开始,新提任人员公示范围除在区政府机关大院和所在单位公示外,增加“涵江先锋”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内容增设12380举报专线电话。

  15.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够到位

  (36)针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福建省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集中学习,全面核对区管干部出入境证件办理情况和保管情况。经核对,全区区管干部在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共268本(不含遗失、过期作废),均已按规定由区委组织部进行登记保管。2020年5月,已按规定时限对新提任科级干部进行出入境管理登记备案。下发《关于重申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通知》,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全链条管理。二是开展对干部人事档案中学历学位材料的全面复查,12名干部的学籍材料档案缺失已补充收集到位。严格按照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要求,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完成对全区558册科级干部档案重新梳理工作,共补充档案材料329册;下一步将结合档案信息化建设,开展对650册科级以下干部档案梳理、补充工作。下发《关于重申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纪律的通知》,建立档案管理长效机制,对相关档案材料及时提醒归档。规范人社、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三是2020年6月,举办全区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业务培训班,7月份组织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组织人事干部培训班,进一步规范档案收集、归类、管理等工作。四是已责令1名超龄兼职干部辞去社团兼任职务,已追回2名干部兼职取得报酬并上缴国库,作出书面说明;对违规在社团兼职取酬的2名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五是区企业家联合会对干部超龄兼职问题作出书面说明,相关人员已不再担任有关职务。六是在全区范围内对在社团兼职和企业兼职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经排查,共有27名科级以上干部(含退、离休)在社团兼职,均已按规定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尚未发现存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下发《关于重申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职务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条件要求、审批备案流程、财务管理等,从严规范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七是将《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通知》纳入6月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内容,组织全区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八是对全区66个社会团体进行全面审核,对存在干部超数量、超届数或超任职年龄界限兼职的情形,由区组织、民政部门按程序进行清理。健全完善社团审批制度,开展监督检查清理工作。九是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新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四)落实巡视、审计整改方面

  16.巡视整改落实仍不到位

  (37)针对“对部分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等违规问题处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住建局及区公园管理处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涵江区滨河步道景观工程招标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深入剖析问题原因,规范招投标行为,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二是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被巡察单位的日常监督,督促抓好整改落实。三是区纪委监委对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违规问题的项目指挥部责任人郑剑文给予诫勉处理,区住建局党组对逾期上交罚款的区公园管理处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并扣除一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38)针对“土地闲置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中泰鞋材有限公司土地闲置问题。加强与莆田市中泰鞋材有限公司沟通协商,鉴于该项目所属新涵单元控规已批准,且规划为商住用地,拟结合国欢片区征迁,将该项目用地列入片区改造范围进行征迁补偿收回。二是针对海峡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土地未开发问题。已完成100亩土地招商再利用,剩余403.15亩土地拟作为城北装备制造园“三房”建设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园用地,正在策划招商对接中。三是出台《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镇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推动项目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利用。四是梳理全区可利用土地资源,已编制涵江区项目招商图册,结合开放招商工作,推进地块高效开发利用。

  (39)针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问题未作处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根据《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莆委办〔2015〕13号)文件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该地块用途变更等手续,相关程序正在进行。

  (40)针对“‘两违’问题屡禁不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管控。290宗“两违”案件全部核查整改到位。督促属地单位加大核查、处置力度,发现一起整改一起。二是堵疏结合。疏通农村个人建房渠道,加快推进14个试点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落实农村个人建房乡镇审批和监督制度,2个村的方案已经通过专家论证。三是强化宣传。通过LED电子屏幕、村居公示栏张贴标语等方式加强教育引导,配合市治违办推行媒体公示拆除违建户名单,营造“两违”整治高压态势,今年以来,通过莆田电视台等市级媒体公布拆除违建户名单二个批次共96宗。四是建章立制。着手拟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两违”日常监管,做到长效监管。五是严肃问责。今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党员干部参与“两违”案件18件、在“两违”治理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案件6件10人。针对2016年以来新增290宗“两违”再次排查党员干部参与“两违”问题线索,已查实2宗党员参与“两违”建设予以党纪处分。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省委巡视一组巡视涵江期间,共向涵江区移交信访件471件。涵江区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截至2020年11月30日,已办结461件,正在办理10件(其中重复件3件,实际未办结7件)。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68名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11人,处级干部1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因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超过报备桌数操办婚宴造成不良影响以及涉嫌职务侵占罪对新县镇文笔村党支部书记柯明生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因提供虚假材料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滥发补贴、违反群众纪律在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款中侵犯群众利益以及超面积超层数建房对白沙镇龙东村党支部书记吴新元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滥发补贴、设立“账外账”且大量使用白条入账、未按规定对社区相关工程项目建设出租进行招投标、违规处置集体资产及借贷资金等给予涵东街道苍然社区党支部书记陈庆瑞、主任黄建斌、委员许文煌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原副主任蔡舜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委员翁翠馨、监委会主任吴俊富、原主任黄国润、原副主任李水明、原委员林海燕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居民小组长许玉辉党内警告处分;

  因危险驾驶罪被检察机关决定作不起诉对梧塘镇松东村党支部书记郑建军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检察机关决定作不起诉对梧塘镇松东村村委会主任刘金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因占用村巡逻车用于个人使用对萩芦镇崇联村党支部书记邱美林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因生态公益林补偿款被挪用对庄边镇徐洋村党支部书记陈智开、原党支部书记陈国民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因违章建房对江口镇新前村党支部副书记李建水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因占用集体土地违法搭盖工棚及配套设施对国欢镇沁东村原党支部书记姚金辉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因聚众赌博对庄边镇庄边村党支部书记林瑞敏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滥发补贴对涵西街道楼下社区党支部书记占旭明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因对参加选举的村委会委员人选审核把关不严对江口镇石西村党支部书记黄祖洪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因违章建房对梧塘镇东南村报账员陈美花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因案件办理拖延区法院对立案庭副庭长柯文林(非党员)给予警告处分;

  因违反土地使用管理规定,违规建设度假房对白沙镇原二级主任科员、白沙镇坪盘村原党支部书记黄国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

  因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组织纪律、廉洁纪律,违反土地管理办法规定,并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贿赂对萩芦镇友谊村党支部书记潘文标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因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组织纪律、廉洁纪律,违反土地管理办法规定,并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贿赂对萩芦镇友谊村党支部书记许国珍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二)诫勉情况

  因未按规定程序发包村道硬化工程项目对庄边镇庄边村党支部书记林瑞敏、村报账员林国建给予诫勉谈话;

  因对参加选举的村委会委员人选审核把关不严对江口镇主任科员林怀芳、武装部长陈金清及社事办负责人翁国裕给予诫勉谈话;

  因考勤管理、绩效奖金发放不规范对萩芦中心小学校长林金顺、南坛小学校长廖宇东给予诫勉谈话;

  因违反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致使项目设计环节的招标方式与核准的方式不同,对公园管理处负责人郑剑文给予诫勉。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和说明

  1.关于“评估审核走过场”问题中,华昌创意产业园征收补偿评估审核的情况

  一是2020年6月,为保证征收补偿评估结果的合理性,由发改(物价)部门组织估价专家重新审核确定,组成专门小组对评估、复核全过程进行梳理审核和监督。二是复核结论已出具,评估价与原评估价格基本相符。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

  2.关于“土地闲置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中,莆田市中泰鞋材有限公司项目用地闲置的情况

  鉴于该项目所属新涵单元控规已批准,且规划为商住用地,拟结合国欢片区征迁,将该项目用地列入片区改造范围进行征迁补偿收回。

  完成时限:2021年5月31日

  3.关于“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未处理”问题中,万隆气调保鲜有限公司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

  已根据《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莆委办〔2015〕13号)文件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该地块用途变更等手续,相关程序正在进行。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当前,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还有一些难点问题需要持续攻坚、逐步解决,还有一些中长期整改问题需要长期坚持、形成长效。下一步,区委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之以恒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在涵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二是持之以恒推动整改责任落实。区委带头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以严格的责任到位推动落实到位。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未彻底解决的问题,分析原因、强化督查,确保完全、彻底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深入整改,确保落实推进。强化整改落实情况督查,对搞选择性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一律严肃问责。三是持之以恒巩固作风转改成果。始终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与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紧密结合,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有效衔接,用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成果,放大整改效应,进一步形成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良好风气,凝聚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强大合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4-3597767;通讯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机关大院1号楼4层区委巡改办;电子邮箱:3597767@163.com。

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委员会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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