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涵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支部委员会 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4-22】 【来源:涵江区委巡察办】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 2020716日至85, 区委巡察二组对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回头看”, 并于202010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 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动承担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对区委巡察二组反馈的巡察意见,涵江区供销社党组织高度重视,诚恳接受,主动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举一反三,不折不扣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1.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区供销社党组织及领导班子成员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树立标杆,带头提升政治站位,带头落实整改措施,于20201027日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集体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会上党支部书记、主任切实承担巡察意见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认领问题、正视问题,认真按照整改期限和工作要求,以严和实的精神抓好巡察整改。会议研究成立了涵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落实区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主任任组长,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

2.制定方案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坚持从实际出发,对区委巡察二组反馈的问题不放大、不缩小,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供销社工作的各个方面。经20201030日党支部委员会议集体研究,2020117日制定下发《关于印发落实区委巡察二组<关于对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织巡察“回头看”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方案与细化措施的通知》(涵供支〔202018号),对区委巡察二组反馈的四个方面1234个问题进行分解,每个问题均由一名科级领导为整改责任领导,明确了每个问题的具体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做到整改方案具体、整改措施细致、整改时限明确,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有效进行。

3.坚持统筹推进,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坚决把做好整改落实与区供销社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班子队伍建设和促进供销社发展结合起来,既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又注重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不减压、不掉链、不松劲,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20201127日,区供销社领导班子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紧扣主题,对照问题进行深入查摆剖析,开展认真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了巡察整改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推进巡察整改落实见效。修订完善《涵江区供销社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涵江区供销社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涵江区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涵江区供销社发展党员制度》等,用制度巩固整改成效,构建管党治党长效机制。

二、 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情况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还有差距

1)关于“理论知识的真学真懂真用止于表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1130日结合供销社实际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研讨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福建》采访实录,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满怀信心投身我区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新征程。二是调动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强国”平台参学积极性和主动性,“学习强国”参学率达到百分之百。

2)关于“用新发展理念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执行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1019日组织召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09月对供销合作社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批示和全国供销总社第七次社员代表大会精神的主题党日活动,牢记为农服务宗旨,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努力为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二是2020624编制完成涵江区供销合作社“十四五”规划,统筹谋划未来五年“惠农工程”“新网工程”项目建设,加强供销合作社农资配送中心、连锁经营网点及庄稼医院规范化建设,拓展为农服务领域。加强供销社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强化联合社职能,创新治理机制。切实把握好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加强社有资产监管,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激发社有企业活力。

3)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存在应付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20201130日对专题调研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党支部书记亲自审核,确保调研数据与实际情况一致。二是领导班子成员于20201130122124分别开展了专题研讨,在每个专题研讨中各位班子成员对自己在工作中存的不足进行发言,并提出整改措施,做到学习和工作两不误,为涵江区供销社添砖加瓦和涵江区新农村建设及乡村振兴作出应有的贡献。

2.履行职能责任,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缺乏破冰攻坚精神

1)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思路不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检查督促基层经营网点加强店容店貌管理,净化周边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多次组织党员干部到挂钩帮扶的萩芦镇林美、洪南、东张、崇圣、萩芦5个村共27户贫困户家中走访慰问,并送去口罩、花生油、米、面等1万多元慰问品。二是依托区农资公司农资配送中心建立微信“涵江区农资销售服务群”,开展化肥线上销售业务,提升农资供应服务能力。引导日用消费品经营门市与“谊品到家”、“兴盛优选”等平台对接,开展线上销售线下配送服务,拓展服务领域。

2)关于“创新治理机制工作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各自分工在加强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等实际工作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好上级社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为农服务职责。二是按时完成莆田市供销社下达给涵江区供销社2020年度的各项经济指标。

3.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的凝聚力引领力不足

1)关于“领导班子凝聚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修改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召开决策区供销社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运作等“三重一大”重要事项的会议前,及时将会议议题和会议时间提前通知领导班子成员。在研究有关基层供销社、农资公司人事调整前,按照相关程序,陈宜中主任于2020118与领导班子成员沟通基层供销社主任、农资公司经理人选,经推荐后于20201215召开主任办公会议正式研究确定基层供销社主任、农资公司经理。

2)关于“分管领导履职尽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决策“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如基层供销社、公司人事调整,主要领导已同班子成员充分酝酿,无出现议而不决的情况。二是重新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积极主动参与供销社工作、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等,切实做到履职尽责。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1019日前重温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第二、第三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以及《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福建》等,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的创新理念和实践探索紧密结合。利用党支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生态文明建设及全国全省宣传思想工作等意识形态工作有关内容,并结合供销社工作实际提出学习贯彻意见。二是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宣传工作,共制作悬挂宣传标语1条、宣传栏3期,在重要时间节点抓好意识形态领域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及时准确发好党的声音,不折不扣建好舆论阵地,持续深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121日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布置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切实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凝聚力和引领力。二是领导班子成员20201130日已经补充完善2017年至2019年的年度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中涉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职情况,把党管意识形态贯穿各项工作全领域、全过程。

3)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需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1113日制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涵供〔202021号)《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预案》(涵供〔202022号)等舆情处置机制,提高网络意识形态和舆情风险防控能力。二是严格执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831”审签制,宣传标语、宣传栏等宣传信息发布全部补齐经办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级审签。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戒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彻底

1)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上述出现的问题,做到党建材料要对文字认真校对,并与文件相符合和结合供销实际,由主要领导亲自把关才上报。现已结合实际,提前谋划2021年供销社党支部“品牌”工作。今后要继续落实“服务三农、满意在供销”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以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主线,围绕坚定理想信念、服务改革发展、加强作风建设、建设一流队伍的总体目标,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强化农资供应服务,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不断推动全区供销社系统服务三农工作实现新跨越。要开拓奋进,持续在为农服务上展形象、提质量,既要有情怀和担当,也要有手段和方法,从农民需求入手,加快拓宽为农服务领域,使为农服务更加有力有用有效。

2)关于“学风文风不端正”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01130日,已经对2017年以来的班子成员党课讲稿进行修改、审核,确保不出现与供销社实际明显不符的内容。

2.服务“三农”不广泛不深入

整改情况:供销社是服务“三农”的主力军,特别是农资供应工作。领导班子多下基层了解农资供需情况,服务“三农”的思想要到位,与农民群众促膝谈心。20201214日下发《关于加强农资供应工作的实施意见》(涵供〔202013号),及时开展农资质量及供应服务、农资打假等专项工作,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安全优质农资产品覆盖面。每年按时完成市发改委、市供销社下达的年度化肥冬储计划任务。推进“惠农工程”“新网工程”项目建设,加强供销合作社农资配送中心、连锁经营网点及庄稼医院规范化建设,拓展为农服务领域。充分利用各基层供销社庄稼医院,在大洋、庄边、萩芦、江口等乡镇开展农资供应、测土施肥、统防统治、乡镇惠农中心建设等生产服务,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

1)关于“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1225日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通知》(涵供〔202016号),要求区供销社系统各单位严格落实出差审批制度,公务出差下乡必须提前开具出差审批单,严把差旅费用报销凭证审核监督关,对没有附齐相关审批手续的单据不予报销。二是经复核,20192月区农资公司转账庆丰农资有限公司48000元,系化肥购销货款,区农资公司已补齐相关财务佐证材料。三是2017年春节期间对6名困难退休职工给予食用油、线面慰问,已补齐具体慰问退休人员名单。今后报销手续财务及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把关报销手续,不符合报销规定的予以退回。

2)关于“未建立合理的岗位薪酬制度和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01231日制定下发《涵江区供销社直属企业及基层供销社岗位职责和内部管理考核办法(暂行)》(涵供〔202019号),根据涵江区供销社下属企业、基层供销社的实际情况,基层企业职工工资调整每两年研究一次,增长幅度视企业经营情况和物价增长情况,并参照人社部门增加退休工资幅度和兄弟县区供销社做法而定。企业管理人员职工年度奖金每年根据企业年度经营情况和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召开区供销社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3)关于“存在违规报销”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1113日区供销社两位人员主动退回了201712月违规报销的继续教育培训费用231元,2018年至今没有继续报销继续教育培训费用。二是经复核,区农资公司20177月、10月、20186月、7月、9月报销的茶叶发票不符合发票使用管理有关规定,20201216日已全额收回违规报销的发票金额1510元。今后各单位财务人员和负责人要加强发票管理,对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发票不予报销。

(4)关于“存在多头领取奖金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供销社自20201月起不再审批发放兼职职工在兼职单位领取年度奖金。二是对区供销社下属各企业2016-2019年度奖金领取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已全额收回5名兼职职工在兼职单位领取的2016-2019年度奖金42520元。

4.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运作不规范

1关于财经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85日,江口供销社行政管理人员主动退回了未经区供销社审批发放的20191-12月年休补薪奖17758元。二是20201231日发文《关于江口供销社财经制度落实不到位行为的通报》(涵供〔202020号),取消江口供销社2020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江口供销社原主任、法人代表冯某某予以通报批评处理。三是白沙供销社原有开展生猪定点屠宰业务,20184月因萩芦溪流域生态环境整治停止该项业务。经自查复核,白沙供销社职工雷某某系生猪定点屠宰场值班人员,不属于企业行政人员管理范围。雷某某20175月办理退休手续,白沙供销社发放雷某某2017年度生猪定点屠宰场4次节日值班补贴和1次奖金2780元无须报区供销社审批。今后,区社财务会监督股要加强对各基层单位的财务制度管理,并实时对基层财务进行跟踪监督。

2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自查复核,区供销社供销总公司与新亚图百货商场20137月签订的《经营承包合同书》,以及201612月签订的补充协议,201681日至2018731日每月承包管理费均为62970元,没有存在少收承包费的情况。二是202012月对区供销社下属各公司、基层供销社社有资产(不动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完善了企业社有资产管理明细台账,载明房产的面积、金额。三是坚持企业社有房屋资产日常巡查制度,各单位设立房屋资产巡查台账,指定专人每月25日前对所属的房屋资产进行一次全面巡查,防止社有资产流失。

3关于现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01225日发文《关于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通知》(涵供〔202016号),督促各单位认真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现金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条例规定,对超过现金支付起点1000元以上的支付,要以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

4关于存在坐收坐支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20201225日发文《关于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通知》(涵供〔202016号),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现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单位所取得的各项货币资金必须开具三联式票据,及时送存并入单位会计核算的资金账户,严禁坐收坐支现金。二是针对白沙供销社坐收坐支现金现象,对白沙供销社副主任兼职出纳林某某进行提醒谈话,督促规范现金的管理和使用。

5关于存在白条支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1225日发文《关于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通知》(涵供〔202016号),督促各单位报销必须取得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票据,履行齐全审批手续后,方予以支付,严禁“白条”抵库现象的发生。二是梧塘供销社20189月至20191月报销的原社食堂仓库等修缮费用17200元,已补齐正式发票。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基层党组织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1)关于党建制度与活动开展仍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涵江区供销社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发展党员制度等,已修正2020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中的不当描述。二是提高党务工作者的党务知识水平。202011月份起已规范支委会、党员大会等会议记录,结合供销社工作实际,及时部署安排重点节点的党建活动。

2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0918日区供销社党支部严格按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进行支部换届,支部委员候选人经党员大会推荐和支部委员会议讨论酝酿,报区直机关党工委批复后,召开党员大会按无记名投票程序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

3关于民主生活会与组织生活会开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规范民主生活会与组织生活会开展程序,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会前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广泛征求意见、谈心交心、撰写发言材料,会上深入剖析、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抓好整改落实。20201127日按规范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在今后召开组织生活会做到有准备、有批评、有整改,认真组织,不搞形式主义,确保组织生活会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明显成效。

4关于对基层社的党支部及党员双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加强下属基层供销社党支部建设双向管理,指导各基层供销社党支部强化党员队伍管理,动员、说服停薪留职与离退休党员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现居住地或现就业单位党组织。指导各基层供销社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目前萩芦供销社党支部20201229日按时完成了换届选举, 江口供销合作社党支部201911月换届、白沙供销合作社党支部201910月换届、大洋供销合作社党支部20194月换届、梧塘供销合作社党支部于2021225日完成换届,庄边、新县供销合作社无党支部。

2.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不规范

1关于管人管事缺乏制度约束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企业行政管理人员不断减少的实际情况,统筹考虑人员聘用、兼职工作,及时调整配备企业行政管理人员。20201215日,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白沙、新县、庄边、大洋供销社主任(法人代表)、农资公司经理已调整到位。

2关于执行决策打折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1231日制定出台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和考核办法。对拟提交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的涉及区供销社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运作等“三重一大”重要事项,会前深入调研,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协调,会后及时跟踪督促,避免出现议定事项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二是萩芦供销社已有行政人员3人、萩芦供销社不同意接收,疫情期间,原行政管理人员无法变动,根据区社系统的实际情况,考虑庄边供销社202010月有1名行政人员退休后,面临无管理人员看管安全及其它事项,2020716日因工作需要,调整李某某同志前往庄边供销社任管理人员,李某某同志因为家庭原因主动放弃前往庄边供销社上岗,李某某同志仍然在梧塘供销社枫林门市承包经营。  

3关于职工队伍缺乏干事创业精气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社领导经常下乡引导承包经营日用消费品门市职工开展线上销售线下配送服务,拓展服务领域。坚持为农服务宗旨,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引导各基层供销社庄稼医院开展农资供应、测土施肥、统防统治等生产服务,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切实把握好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加强社有资产监管,实现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考核综合运用。考核结果与企业职工工资制度和正常的工资增长相挂钩,作为单位内部评优评先、干部使用、年度奖金差异化发放的重要依据,企业行政职工年度奖金根据企业年度经营情况和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召开区供销社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三是萩芦供销社行政人员调整到位,只有1名行政人员。

3.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每年召开2次领导班子成员会议专题研究机关党建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制定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采取组织学习案件通报、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20201223日组织干部职工及法人学习《忏悔录:邹勇,债务缠身的我伸出罪恶之行》、实地参观等形式,警醒教育党员干部坚守初心使命,严守纪律规矩,远离纪法红线。

2关于重点岗位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01118日制定《涵江区供销社党风廉政制度》,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主要领导不再直接分管人事和财务,调整由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管。充分发挥区供销社监事会职能,紧盯人、财、物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加强企业法人代表廉政风险警示教育,20201223日,组织干部职工及法人学习以案为鉴:为了买卖,杨洋贪污了群众救命钱;强化日常监督制约,严守纪律规矩。20201215日,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江口、梧塘供销社(法人代表)、社区维修中心主任(法人代表)已调整到位。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存在的问题

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0910日区供销社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同意,从区供销社供销总公司调拨拆借资金给庄边供销社,202010月已经全部清偿了庄边供销社的外部债务。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及巡察二组的指导帮助下,涵江区供销社党组织的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需持续推进、巩固深化。

下一步,涵江区供销社党组织将以更严的精神、更实的作风, 坚决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切实把党的建设工作抓出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供销社各项工作上一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深入贯彻各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集聚抓整改、求实效的强大合力,加大对整改落实工作督促检查力度,增强压力传导,确保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抓好后续整改。全面梳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认真对照整改方案深化落实,已基本完成整改的32个问题,要通过不断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规范,形成管长远、有实效的工作机制。还未完成到位的2个整改问题,一要梧塘供销社与债权受让人许某某个人进行协商清偿债务价格,并把情况向区政府报告,争取在系统内其它企业筹借资金解决历史债务;争取半年内销号整改到位。二要继续督促区农资公司、区供销社供销总公司、各基层社结合重大节日,利用多方途径,积极寻找联系到本人催讨欠款,争取于当事人退休前补缴到位。

三是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党的各项建设,运用好整改成果,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发挥供销社在农村的独特优势,主动融入全区工作大局,扎实推进综合改革,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实施乡村振兴,建设美丽涵江作出应有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 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4-6970150通信地址:涵江区后坡巷1号、电子邮箱353794126@qq.com

 

 

 

中共涵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支部委员会

202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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