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涵江区委第三轮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21】 【来源:】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11月下旬开始,区委巡察一组、区委巡察二组和区委巡察三组分别对大洋乡(含闽中司令部红色教育中心及大洋乡所辖村)、区自然资源局(含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区老鹰尖省级自然保护中心、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区房地产服务中心)、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含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等3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日前,3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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