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三举措学习把握“四种意识”、“四种形态”
【发布日期:2016-03-29】 【来源:】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开展廉政谈话函询12人,组织处理及轻处分48人,移送司法机关数2人,廉政谈话函询、轻处分、组织处理占处理总人数的96.7%以上,切实做到常提醒、勤检查、严追究。”这是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2016年以来纪律审查工作的清单。

  2016年,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充分学习和把握“四种意识”“四种形态”,转变执纪理念,坚持纪在法前,以三举措坚定不移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以学促思,把握“四种意识”“四种形态”。深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依托大洋闽中廉政教育基地、莆田监狱警示教育基地,强化党员干部廉洁教育、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建立健全全区管干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和函询,以早提醒常敲钟来把握“四种形态”。

  以转促建,加强自身建设。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四种意识”、“四种形态”聚焦聚焦再聚焦,深化“三转”,将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把工作目标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把主要精力集中从“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完成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在机构数、人员编制数不变的前提下,对各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责进行了细化划分,增加了监督执纪力量。调整后,区纪委执纪监督部门和人员分别占机构和编制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以严促效,推进监督执纪问责。深化信访举报“零暂存”工作,强化责任倒查机制,实现问题线索“零积压”。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加大纪律审查力度,越往后执纪越严 ,坚决防止“四风”反弹。2016年1至2月份涵江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起7 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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