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三举措强化纪律审查
【发布日期:2015-09-15】 【来源:】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涵江:三举措强化纪律审查取得成效

 

今年以来,涵江区纪委严格执纪监督问责,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1-7月全区共立案件110件,同比增50.7%;其中全区自办案件107件,同比增148.8%;经济大案16件,同比增14%;贪污贿赂案件38件,同比增65%;乡科级干部案件11件,同比增43%;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1件,同比增57.1%。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深挖问题线索。合理制定了纪律审查工作考核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室、纪工委和镇街纪委抓好落实,促进全员参与执纪监督。加强工作督查,实行季度分析、半年考核通报制度,对工作较为落后的进行约谈、表态,推进工作落实。同时,实行包片挂钩制度,每位常委、副局长分别挂钩联系2个镇街督促指导案件查办工作,深挖违纪问题线索,并逐一建立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工作台账,对收集到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加强综合分析,多渠道排查,第一时间处理。1-6月,区纪委共受理检举控告类来信来访、电话举报188件次,其中初信初访93件,通过初核并排查分析,共提供线索45件,转立案12件14人,其中涉及科级干部3人。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严查群众身边腐败。坚持“零容忍”态度,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坚决纠正“四风”问题。1-6月全区共开展各类明查暗访28场次,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33个,立案33件,已党政纪处分18人,对9名领导干部进行实名通报。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维护群众切身利益。重点查处了区农业局环保能源站负责人李兰勇、经办人蔡国华,庄边镇上院村主任郑兆良,区残联理事长阮素琼,国欢中学副校长刘自强,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副中队长戴林立等涉及强农惠农资金补助、残疾人救助、招生入学、司法伤情鉴定等方面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件。严查工程建设等领域案件,重点查处工程建设、项目征迁等领域案件,解决中梗阻问题,查处了区交通局副局长许榕兴案件,保障项目建设健康有序推进。严查窝案串案,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查办了“两违”领域监管失职案件,区住建局、梧塘镇等单位4位党政领导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同时,查办了农业系统一批腐败案件,区农业局、白沙镇等单位共6位党员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侦查。

三是健全规范程序,确保办案“零事故”。制定了《涵江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涵江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权力运行监督工作实施意见》等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对案件查办的权力进行防控和监督,切保办案人员零违纪;加强办案人员岗前培训,提高保密意识、安全意识。加强对办案全过程和暂扣款物的监督检查,做到涉案款物“一案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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