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出台《关于建立违反政治纪律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2016-01-29】 【来源:】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请你们接收一下。”1月21日,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信访局一干部拿着《涵江区涉嫌违反政治纪律问题线索移送表》及相关信访举报材料到区纪委案件管理室,移送该区某党员干部在春节前夕疑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政治纪律问题线索。

  日前,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出台《关于建立违反政治纪律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相关单位的职能作用,及时移送问题线索,确保问题线索不流失、不遗漏,此举有效解决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发现难”问题。

  据介绍,《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违反政治纪律行为18种分类,确定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法院等12个部门为工作责任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区纪委案件管理室负责统一收集相关单位移送问题线索,并及时转办督办,建立起职责明确、内外联动、功能管用、高效灵敏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线索移送处理机制。

  “如果发现工作中有失职读职、贻误工作的,造成违反政治纪律问题线索失查或流失的,按照有关规定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涵江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补充道。

   目前,涵江区已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4起,已掌握违反政治纪律问题线索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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