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责任落地有声 ———我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有责必问失责必究
【发布日期:2016-09-19】 【来源:湄洲日报】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责任如山,行胜于言。五年来,我市按照省委“五抓五看”要求,构建“明责、履责、问责”链条体系,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牵牢“牛鼻子”   扎紧“制度笼”

  落实“两个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

  从2014年起,我市相继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市委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有关规定,“菜单式”责任清单划出“硬杠杠”,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主要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责任以及纪委监督责任清单一目了然。

  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头雁”,市委主要领导既“挂帅”又“出征”,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强化责任担当,全市上下形成落实“主体责任”的强劲势头。

  市委扛旗引路、勇于担当,为纪委刚性落实“监督责任”提供了坚强保障。市纪委完成两轮内设机构改革,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聚焦主业主责,强化执纪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让人民群众从正风反腐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与此同时,在全省试点开展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工作,并开发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动态管理系统、党风政风“e卡通”平台,对责任清单进行系统固化、预警督办、全程留痕,促进责任刚性落实。

  深耕“责任田”   坚守主阵地

  落实“两个责任”,以上率下是关键。

  8月1日,市委书记林宝金在市纪委常委(扩大)会议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的政治责任。

  早在今年4月上旬,市委就抓好县乡换届工作,集体约谈各县区委(工委)书记,要求各级党委要坚守责任担当,把正风肃纪的责任扣紧压实。

  “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持之以恒,我们一定不当‘甩手掌柜’,种好‘责任田’。”一位“一把手”在被约谈后表态。

  据悉,市委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市级检查暂行办法》,连续五年由市委常委带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集体约谈县区委(工委)、纪委(纪工委)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明确提出问题清单和问责建议,限期整改落实。同时,组织县区委(工委)书记向市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并接受市纪委委员评议,形成常态化机制。

  此外,全市打出“组合拳”、“系列仗”,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双报告”、“遵守纪律提醒函”、“谈话提醒”等制度,督促各级层层开展检查考核,将落实“两个责任”的压力传导到各级党组织,延伸到镇街,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用好“撒手锏” 绷紧“高压线”

  问责的板子高高举起,更要重重落下。

  “2014年以来,仙游县教育系统连续发生5起违纪违法案件,仙游县教育系统5名干部被查处,特别是仙游县教育局前后任局长、1名副局长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仙游县副县长王建煌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这是我市今年通报曝光的一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严格追责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已成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常态化工作。

  我市注重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撒手锏”,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对发生系列腐败案件的荔城区农业系统、城厢区公安系统、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等实施“一案双查”,层层铆紧问责追责的链条。

  一组数字彰显“高压线”的强大压力,近五年来,全市共有138名党员干部受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通报21期62起典型案例,持续释放有责必问、失责必究的强烈信号。

  落实“两个责任”永远在路上。眼下,党委扛鼎担责,纪委护廉同随,以行动镌刻担当,为打造宜居港城、建设美丽莆田“清淤排阻”、保驾护航。(莆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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