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梅洋”杯廉政诗词征稿启事
【发布日期:2020-05-01】 【来源:涵江区纪委监委】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梅洋村,因一代廉吏、史称“有清御史第一人”、生于斯长于斯的江春霖而闻名,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据记载,自唐代以降,莆田任御史官见之于史志超两百人以上,堪称“御史之乡”。“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莆阳大地上走出的这些御史,他们的廉政风范和监察思想是莆阳文化的精髓,继承、传承和弘扬监察文化对当前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深远的意义。

为进一步营造监察文化氛围,特举办莆田“梅洋”杯廉政诗词征集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涵江区纪委监委

承办单位:莆田市诗词学会

二、征稿时间

2020年 5月1日起至9月1日

三、征稿要求

1.本次征集诗词活动,应紧扣时代脉搏,以监察文化为主题,题材新、构思巧、立意高、语言精、视角好;未公开出版和发表的原创诗词;体裁限格律诗词,平水韵、新韵均可,新韵请注明,词以词林正韵。每位参赛者限1–2首。

 2.莆田市诗词学会为征文活动唯一投稿渠道,作品一律投到指定邮箱ptsscxh@163.com。投稿时请在主题栏注明“梅洋”杯征稿,署真实姓名、通讯地址及电话。

 3.莆田市诗词学会组织名家评选入围作品,拥有网上公布、宣传、出版权。凡报送作品参加本次大赛的作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启事的各项规定。

四、相关事项

涵江区纪委监委将组织部分入围作者到江春霖故居参观并进行书活动。 本次入围作品将通过莆田市诗词学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涵江区纪委监委

莆田市诗词学会

2020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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