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2016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轻处分占85.4%
【发布日期:2017-02-14】 【来源:】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2016年,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把“四种形态”贯穿到纪律审查各个环节,着力用好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把好纪律防线。

  据悉,2016年,涵江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廉政谈话函询231人次,轻处分161人次,适当处理4人,重处分51人次,重大职务调整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人,谈话函询、轻处分和适当处理的党员干部占受到处理和处分人员总数的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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