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李厝村原村委会主任李新林获刑十一年
【发布日期:2018-08-20】 【来源:】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2018年8月17日,由莆田市涵江区监委实施留置的江口镇李厝村原村委会主任李新林因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行贿罪、诈骗罪被涵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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