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涵江区商务局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3-18】 【来源:】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4月24日至6月8日,区委巡察三组对涵江区商务局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10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工作开展情况

涵江区商务局党支部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高度重视,全面认领,照单全收,全力推进,切实承担起整改主体责任。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先后3次召开局务扩大会议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要求真抓严改,坚决整改到位。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局长、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班子成员对号入座,主动认领担责。三是明确任务目标。认真梳理巡察反馈意见,细化分解5个方面共29个问题,制定《关于落实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倒排时间,责任到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实处四是坚持正风肃纪。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局领导高度重视,即知即改,责令相关人员退回相关费用共计15582.99元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推动上级的决策部署不够有效”问题2018年10月22日局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制定学习十九大精神安排表,深入系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2018年11月26日召开支委会研究制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方案2018年11月30日印发《中共涵江区商务局支部委员会深入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方案的通知》,10月24日、11月26日、12月7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思想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精神,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把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具体工作落实到位。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区商务局在负责服务824电台迁建项目上,工作跟踪服务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特别是824电台迁建项目可研审批还停留在审批阶段”问题,局安排专人开展项目跟踪落实工作,至2018年年底824电台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无线电台管理局分党组会议,正在优化824电台总评方案及完善节能评估报告,待完成项目立项后提交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审批。基本完成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等待项目立项后上报省环保厅审批,本局将密切跟踪项目的进度,尽快完成824电台迁建项目的实施。

2.关于抓班子带队伍尽责不够到位”问题局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上级干部管理、队伍建设等有关规定,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商务局对下属单位疏于管理,资产底子不清,人员情况不明”问题2018年5月份巡察期间,局组织相关人员对下属单位资产进行清点,统计造册, 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共统计涵江区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涵江区商业总公司、涵江区来料加工装配服务公司等房产七处土地面积23929.03平方米,建筑面积38697.03平方米。针对“下属单位市场管理中心没有按照涵委工〔2015〕3号文件的批复要求,按时成立总支部委员会,直至2017年8月才成立市场管理中心总支部委员会”问题2018年10月22日,涵江区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党总支召开了总支扩大会议,就没有按时成立中心总支委员会事宜进行分析,因闽中蔬菜市场成建制并入涵江区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后各项事务繁多,致使未能按时成立总支委员会,会上原支部书记施金山同志做了自我检讨,深刻认识到此事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党的工作方面要更加高效规范。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党建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2018年11月26日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区委办关于印发《涵江区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印发中共涵江区商务局支部委员会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涵商务支部(20189号健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今年8、9月份,按照区委宣传部的工作安排,结合工作职能,开展了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自查工作,全区大型商场、大型超市进行督查共督查大型商场2个大型超市8个,督促整改1个宣传载体,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营造昂扬向上的氛围。

2.关于思想教育抓得不紧”的问题。2018年10月24日召开局全体党员会议,认真学习涵纪办(2018)32号文《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综合整治的通知》。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商务局2016年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郑奇罕与陈耿心得体会内容基本一样”问题,局党支部对郑奇罕与陈耿两位同志学习态度进行批评教育。2018年11月26日召开支委会研究重新汇编《区商务局党建工作制度》制定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制定2019年党员干部年度教育计划。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形式2018年6月15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涵江区档案见证改革开放40周年图片展 》、2018年12月20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伟大的变革-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图片展等,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系列活动。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市场管理中心党总支2013-2017年6月党内组织生活和党内活动常年不正常开展,部分班子成员在谈话中对涉及本单位的很多事项不清楚”问题,涵江区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党总支班子已认识到这个问题,在总支成立后已规范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和党内活动,定期谈心谈话,增强党组织凝聚力。

3.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2018年12月17日局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剖析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整改措施2018年12月21日召开局务会议,研究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2018年12月25日印发《涵江区商务局关于印发“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涵商务(2018)129号文,进一步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2018年8月至12月共下拨企业补助资金98家,累计达6061.26万元,涉及补助资金下拨都经过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把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到实处。

4.关于组织生活制度落得不实”的问题。2018年9月28日召开支委会学习《莆田市基层党支部工作规则》,学习“三会一课”的有关规定。对2014年局支委会记录与党员大会记录重新分开记录2018年3月起坚持每月召开支委会和每季度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并规范做好各种会议记录。2018年6月22日局党支部召开上半年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程序,会前开展谈心交心和征求意见,确保组织生活会开得民主、扎实。商业总公司2018年起党支部会议记录用专门领取的记录本规范记录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市场管理中心党总支2013-2017年没有召开组织生活会的记录”的问题涵江区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党总支已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总支部委员会由原来记录人员重新补充完善。2018年6月14日涵江区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党支部召开上半年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程序,会前开展了谈心交心和征求意见,确保组织生活会开得民主扎实。

5.关于支部换届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支部换届程序,商务局党支部2018年11月8日召开支委会议,研究推荐支委候选人名单,2018年11月12日支部完成换届选举。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市场管理中心支部2014年9月12日支部换届没有详细记录”问题,涵江区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党总已要求原记录人员将换届记录按要求补充完整。

6.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商业总公司党支部2014年1月8日林雄、卢秀萍两位预备党员转正,2015年5月18日胡建芳、陈德元两位预备党员转正,两次会议都没有事前召开支委会讨论研究的记录”问题,商业总公司已补充记录,整改到位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市场中心2013年6月陈新研、邹海霞两位通过预备党员到转正只有简单结论,没有其他程序记录”问题,涵江区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党总召集第一支部委员召开会议,会上深刻认识到程序不规范存在的问题,并严格按照《党章》规定重新做好记录,于2018年12月18日整改到位

7.关于党员队伍管理抓得不严”的问题。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商业总公司党支部2016年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后续工作不细致,对3名失联党员后续管理措施跟不上,存在“脱管党员”现象”问题,商业总公司党支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重新填写党员缴费情况自查,党员确认后签字对失联党员吴元春、李秀妹、黄建兵梳理跟踪,争取尽快纳入支部管理。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市场管理中心党支部2016年6名党员没有严格按照上级统一规定的月份开始做好党费缴纳自查补缴工作”问题,经核实,2016年6名党员(名单:陈开敏、林树盘,林志明、陈振凌、郑俊、林金辉)为参与经济服务建设人员,缴费误差月份补缴已整改到位。

8.关于主题学习教育开展不够扎实”的问题。商业总公司党支部认真制订2018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认真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常态化学习。 涵江区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党总支已对2014-2017年各主题学习教育材料补充完善2018年总支要求各支部坚持定期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并用专门领取的记录本进行规范记录,各主题学习教育材料完整。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商务局对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没有把党建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总体计划”问题,商务局重新对2013-2016年度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进行总结,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商务局2013-2017年度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讲业务工作成绩多,涉及党建工作少”问题,局强化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做好2018年度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2.关于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甚少”的问题。2018年11月26局召开支委会研究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2018年11月28日印发《中共涵江区商务局支部委员会关于印发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等的通知》,制定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内部监督机制,进行廉政风险防控排查。2018年12月7日商务局召开领导班子廉政谈话提醒会议,局党支部书记、局长苏文龙分别对四名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严格按照廉政提醒谈话“两表格一记录”要求,做好廉政提醒谈话工作。

3.关于发文不规范”的问题。2018年8月24日局组织办公室人员认真学习《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涵江区人民政府公文格式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办文程序,认真做好收发文工作。

4.关于存在不在岗领工资现象”的问题。涵江区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干部许秀芳2017年因身体原因,本人提出离岗休息申请,经了解情况属实,中心予以许秀芳短期离岗休息,2018年5月21日许秀芳已回涵江区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上班。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市场管理中心自行制定《涵江区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合并期间规范在编人员办理内部离岗休息的实施方案》(涵市管〔2014〕9号),准许个别在编工作人员内部离岗休岗,存在不在岗领工资现象”问题,由于2014年2月区闽中蔬菜批发市场成建制并入区市场中心56人,人员超编1/3,为适当解决人员臃肿问题,拟将距离退休不足2年人员办理内退,随后中心原主任认识到基层单位出台“离岗休息”欠妥,文件并未实施。

5.关于存在慵懒散问题”的问题。2018年10月30日局召开全体干部会议,重新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突出问题整治的若干规定文件精神,制定《涵江区商务局干部管理制度》补充规定,严格落实局考勤制度,抓好干部管理工作,对迟到、缺人员按照有关制度处理。2018年4月至12月,存在迟到、缺的人员进行扣款计1020元。

6.关于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李清华优亲厚友”的问题。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区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现场调查核实:(12018年1月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成立专业水电管理组,李清华不属于水电组收费工作人员;2核实:李清华姐姐、父母均在农贸市场一期周边租赁店铺和摊位各一摊经营,按标准交纳水电费;3摊主陈秀梅所经营摊位的位置位于原基督教堂门口消防通道,属于临时摊,无法设置成固定摊位参与年度招投标,陈秀梅摊位2018年度采取临时摊位标准收费,该摊位已于2018年11月30日新一轮租赁收费标准由原来临时摆摊,调整为临时固定摊,年租金10000元/摊。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旅差费报销手续不完整”的问题。2018年10月30日召开局务会议,研究制定财务报销制度,规范了差旅费报销手续,明确其他办公费用与差旅费用分开单列办理报销手续。2018年11月14日印发《涵江区商务局财务管理制度》涵商务(2018)117号文,进一步规范干部差旅费报销2018年12月7日局财务人员参加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政策培训,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商务局2017年9月五位干部差旅费报销共计3116元,出差审批单没有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签字”问题,2017年9月份出差审批单已补签

2.关于公车管理不严格”的问题。2018年10月30日召开局全体干部会议,传达学习财务报销制度,要求规范发票报销财务印章使用公务接待差旅费用报销手续。2017年7月公务车已移交机关事务管理处管理,今后不再产生此类费用。市场中心已要求当事人补充车辆维修报修单。

3.关于公务接待手续不规范”的问题。2018年10月局研究制定接待报销制度,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原则。接待前按照对方接待公函填写《涵江区国内公务接待审批单》由分管领导及局长审批。报销时附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邀请函)、接待审批单及接待清单。

4.关于个别人员公车改革补助超标准”的问题。纠正公车改革补助超标准,于2018年10月30日对陈少忠、戴金柏两位干部收回超标准发放金额每人2250元共计4500元。

5.关于违规发放干部职工的绩效奖金”的问题。涵江区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决定收回违规发放的绩效奖金。2018年12月27日,市场管理中心已在发放干部绩效工资中对违规发放的绩效奖金扣回10062.99元(2014年度:黄毅勇2522元,许秀芳420.01元,李予初4203.98元;2015年度:黄毅勇2917元

6.关于违规购买食品、面包”的问题。一期市场年度海产品行业招投标时,因行业特性,投标时间长,跨越午间时段,为体现人文关怀,亦为保证投标顺利进行,购买食品、面包提供给海产品行业商贩在投标当天午间用餐(面包1个/人,矿泉水1瓶/人)。

(五)廉政风险防控方面

1.关于财经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健全预防腐败工作长效机制,制定《涵江区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施方案》,已印发给第一、二支部。

2.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的问题。2018年12月7日局财务人员集中学习《关于印发(企业财务通则)的通知》涵财(2007)230号文精神,加强内部管理控制机制,规范发票报销程序,规范财务印章使用,现金及银行支票需经会计及局长签字后,方可使用银行预留印章。针对巡察组反馈的票据管理不规范商务局2015年收莆田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拨入2014年应急调控资金50万元,以收款收据入账”问题,2016年2月区商务局巳向票据中心申领《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不再使用收款收据2017年9月9.8洽谈会接待费中住宿费、餐饮费的发票为电子发票(不是复印发票),今后加强局财务管理,认真管控。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市场管理中心2017年10月支出购买功放等3800元,2017年3月付零星广告牌制作费,均委托莆田市涵江区阿雄轮胎店代收,支出项目与托收单位经营项目无关联”问题,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要求相关财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财务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单位财产的安全,加强对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监督和管理,杜绝各种漏洞的发生。

3.关于物资采购不规范”的问题。规范物资采购和招投标制度。原则上由办公室集中采购,超过1000元的转帐支付,购买固定资产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属固定资产自购的范围,需经局务会议研究后,填写《莆田市涵江区政府采购申请表》,由2人以上(含2人)进行询价,被询价单位不得少于3家。

4.关于慰问费报销审批手续不规范”的问题。慰问局退休干部花名册已经于2018年10月31日补签,下一步将规范局资金使用及报销审批手续。

三、下一步措施

巡察整改既是解决问题、改进提高的过程,也是凝聚共识、推动发展的过程。虽然,我局的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功,但有的整改成效离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紧紧盯住区委巡察三组反馈的问题,扭住整改不松懈,巩固好整改成果,坚持常抓不懈、综合治理。

(一)严格履行“两个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教育,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党章党规学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党建工作与商务工作两手抓,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切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设。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局会议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作风建设,落实局领导下基层调研工作方案,把改进工作作风、为基层办实事作为根本出发点,经常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解决改革发展中的实际问题,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增进与基层群众的思想感情。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和各类报销审批程序。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下功夫,用好巡视整改成果,促进全区商务事业稳步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94-3588080;电子邮箱:hjwjmj@163.com。

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商务局支部委员会

20193月18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