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莆田市涵江区科学技术局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6-12】 【来源:涵江区委巡察办】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7月17日至8月16日,区委巡察三组对科技局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18年12月14日,区委巡察三组向区科技局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责任,扎实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区委巡察三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客观中肯、切中要害。科技局党支部对此极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迅速贯彻落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推进整改,全力以赴真改实改、改彻底改到位。

(一)统一思想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局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政治巡察要求,不断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全力以赴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局党支部制定了整改方案,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支部书记潘淑贞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强化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

(二)细化措施强力推进整改落实

紧紧围绕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抓好责任落实。局党支部要求领导干部从自身做起,带头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局分管领导主动认领责任、严肃落实整改。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2018年12月份以来共召开会议7 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三)建章立制,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局党支部及时明确分工与经办人职责,对涉及党建工作、党风廉政、财务管理、行政管理等相关制度进行补充修订。在巡察整改中,局党支部书记坚持问题导向,亲自过问不躲不绕不推,严把整改质量关,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协调,履责担当,充分发挥了领头雁作用。共制定了《涵江区科技局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和请假销假制度》、《涵江区科技局科研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莆田市涵江区科技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等制度方案规定8项。努力形成科学、合理、务实、管用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巡察集中整改取得初步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照整改落实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整改要求,各牵头领导和责任人强化政治意识,按照逐一整改、对账销号的要求,确保整改措施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扎实,存在以局务会代替支委会的现象,以班子会议代替支委会学习”的问题。

整改情况:1)强化理论学习,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科技创新思想、《习近平谈治国政》(第一、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为重点。于2019年1月制定了2019年度涵江区科技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计划表》(涵科支[2019]2号),至2019年5月,已经学习五讲内容;(2)进一步完善局务会、党员大会会议制度,明确规定两种会议分开,单独举行。局务会侧重研究全局的事务及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党员大会研究主题党日活动,注重党建学习及党员活动;(3)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做好创新工作。2018年12月20日组织学习习近平科技创新思想,把习近平八个部分科技创新思想体系真正运用到现实工作中去,出实招、干实事、出成效。2018年12月19日组织全区机械行业企业党支部负责人与局党支部全体党员在福建云度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举行“制造联盟科技兴企,党建促发展”主题党日活动,共同学习《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云度公司党总支负责人介绍公司情况、分享党建经验,邀请莆田市科技局生产力促进中心、情报所所长林章武作科技项目申报流程解读。将党建工作与企业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了党建的引领作用,以企业党支部建设推进科技项目建设。2019年4月11日组织学习、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8]19号)及《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五条措施的通知》(莆政综〔2018〕96号)、《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委、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涵委发[2019]1号);(4)加强辅导,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政治建设论述、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科技助推扶贫攻坚等方面的内容。每季度到大洋扶贫慰问前先复习习近平有关扶贫工作的论述。

2.关于“根据《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要求,对科技项目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查的相关材料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科技项目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开展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检查。2019年1月4日印发《莆田市涵江区科技局关于开展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涵科[2019]2号),由两名分管的副局长分别带队对全区承担国家、省、市在研科技计划项目和历年以来到期未结题项目进行检查。目前已完成对166个项目技术指标的检查。于2019年5月7日聘请第三方开展对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待检查完成后汇总通报,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各承担单位严格按照各级科技项目管理规定执行;(2)对到期未结题9个项目加强督促结题。1个项目已于4月18号组织验收;1个项目市科技局已组织测产,验收材料准备中;3个项目已正抓紧准备验收结题;2家公司倒闭,已向市科技局申请项目终止;1家公司由于资金使用不规范,已收回国家补助资金到省科技厅账户;1家公司由于城市建设厂房被强制拆除,材料缺失,公司已不在涵江,无法组织验收,已向市科技局申请项目终止;(3)加大对在研项目的督查,1家公司由于经营方向更改等其他原因,区科技局及时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并于2018年12月19日向市科技局请示,请求终止该项目;(4)2019年1月2日制定出台《莆田市涵江区科学技术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我区科技领域科研诚信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涵科[2019]1号),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进一步加强科技项目全过程的科研诚信管理;(5)2018年12月25日印发《莆田市涵江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涵江区科技局科研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的通知》(涵科[2018]45号),加强科研项目档案的管理,从而提高科技项目的管理水平;(6)为进一步加强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于2018年9月27日制订《莆田市涵江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涵科[2018]38号),并下发到各乡镇及管委会和各位科技特派员。

3.关于“班子成员平时沟通联系少,融洽度不够,工作上互相配合不够,‘本位主义’意识较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1)进一步完善工作分工,强化AB岗无缝对接,增进合作。制定出台《莆田市涵江区科技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和《莆田市涵江区科技局局务会议制度》,在每周四局务会召开前先召开领导班子碰头会,交流意见,消除分歧;(2)完善民主集中制,对重大问题必须集中研究决定,按照分工负责制搞好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防止和反对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研究讨论“三重一大”问题时,经办人员汇报后,每一位班子成员都表态发言,主要领导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对推荐国家、省市科技项目等均通过会议研究同意后再执行。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关于“未按《涵江区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涵委办发[2016]9号),制定‘关于落实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党支部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内业材料较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2018年12月27日制定出台了《莆田市涵江区科技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涵科[2018]48号)。利用周四例会,学习传达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基本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不断用科学理论武装干部职工头脑,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学习意识形态相关知识及党纪法律知识,组织开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活动。实施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加强保密工作,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写入述责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接受监督和评议。

5.关于“开展党员警示教育活动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局务会开展廉政教育,及时传达中纪委及省、市、区纪委会议精神,并组织到秋芦镇梅洋村江春霖故居参观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莆田监狱参观职务犯罪展览,加深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以案为鉴,从中吸取教训。参观后,全体党员都能深刻认识反腐败的重要性,纷纷表态要遵纪守法,勤政廉政。每名党员结合实际撰写1篇心得体会。组织学习江口李厝村村委会主任李新林等人涉嫌严重职务犯罪的案件及其他违法违纪案件的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警示效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爱岗敬业,珍惜工作岗位,始终保持事事争先的工作劲头。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关于“2013年6月7日民主生活会上,只有开展自我批评,没有相互批评”的问题。

整改情况:会上有进行相互批评,但记录员未能完整记录,已补充完整相关材料。已于2019 年1 月24 日组织开展2018年度的民主生活会。会上局长对分管农业科技的副局长提出关于项目调研和工作创新方面的意见建议3条,对分管工业科技的副局长提出关于专利工作合科技项目验收方面的意见建议3条;分管农业科技的副局长对局长提出农业科技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2条,分管工业科技的副局长对局长提出人才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2条。

7.关于“2017年7月起没有发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相关会议记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补充完整会议记录。进一步规范党日活动的开展,做好记录与照片的存档。转发党日活动文件,制定《关于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涵科支[2019]9号),重申党日活动规则,复印相应材料,人手1份,并在年初认真制订党日活动计划。从巡察结束后至目前已开展5次主题党日活动,如“宣传优惠政策促进经济指标开门红,党员做先锋”、“零距离服务科技型企业,党建促发展”等,并安排专人负责记录。

8.关于“2017年上半年、2018年上半年组织生活会记录及相关材料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重新整理归档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补充完整会议记录。组织学习相关规则,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制度,加强材料管理,以防丢失、缺失。

9.关于“党支部换届不及时,没有按照《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进行换届”的问题。

整改情况: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和《莆田市基层党支部工作规则》,科技局党支部已于 2018年 9月20日完成支部换届工作。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0.关于“津补贴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2013年5月28日,发放陈志勇等人外聘专家文明单位奖励9722.6元”的问题,经查帐,2013年5月28日发放4人文明单位奖励,其中3人2012年在科技局上班9个月以上,符合2012年文明奖发放的条件,1人已退休不在局里上班,现根据2012年上班时间于2019年4月18日收回部分多发的文明奖630.1元和外聘专家费1323.3元,共计1953.4元。(2)针对“2016年1月15日补发科发贸易公司黄亚妹38个月(2012年11月---2015年12月)通信误餐补贴11200元”的问题,经核查,黄亚妹是科发贸易公司的职工,2010年2月11日借调到区科技局,已于2018年12月20日退还2012年11月-2015年12月通信误餐费补贴11200元。

11.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2013年4月30日,冯爱冬福州出差无审批、差旅费报销单位领导无审批”的问题,已完成相关补办手续。今后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杜绝类似情况发生;(2)针对“2014年9月24日支付黄亚妹、陈仁荣、黄青萍等3人到宜昌培训,报销培训费用人民币4500元,无附文件及报销相关手续”的问题,已于2018年12月将文件依据及报销手续附在差旅报销单里;(3)针对“2016年9月30日,刘志军北京培训多报销2天伙食补贴200元”的问题,刘志军已于2018年12月20日将200元伙食补贴退还至区科技局下属单位生产力促进中心帐户;(4)局机关下一步将严格审查报销材料。严格按照《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制度》,规范出差审批的范围、原则、程序、内容、对象及报销凭证。根据各级财经制度制定《莆田市涵江区科技局关于规范出差审批和差旅费报销的通知》(涵科[2019]8号),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及与业务无关的差旅活动。严格执行财经制度,确保差旅费管理规范、有序。

12.关于“财务管理宽松”的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2013年9月24日,车辆维修4570元无局务会议研究,科技局培训10297元在生产力中心支付且无培训文件”的问题,一是车辆维修4570元系闽B13076车辆多次维修产生的费用,司机年终汇总一次性报销,因报销人员疏忽,没有特别指出该笔费用为多次维修费用的总和,目前已补充完整相关明细材料。二是关于生产力促进中心支付培训费的问题系生产力促进中心就“如何创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开展的相关业务培训,涉及资料搜集、专家现场辅导如何进行材料撰写等内容,产生的相关会议费用由生产力促进中心报销。已于2018年12月复印科技部相关文件,作为报销附件;(2)针对“2014年3月,科技局油费开支3000元没有加油明细,车辆行驶公里数和相关手续”的问题,已补充明细和相关手续,总金额符合闽B13076这部行驶11年的公车的用油情况;(3)针对“2014年1月、2014年3月、2015年1月、2016年2月,慰问退休干部购食品、花生油及水果未附发放明细表”的问题,已于2019年2月2日慰问退休干部时一并补齐签名并附上明细表;(4)针对“2013年10月,科技局在飞机坡阳光便利店采购日用品2848元无附采购清单”的问题,2018年12月20日已将2848元退款汇到区科技局下属单位生产力促进中心账户;(5)针对“2018年4月慰问困难户1529.6元无附发放明细表”的问题,该开支为慰问退休老干部、贫困户和因病致贫的职工,现已补齐明细;(6)针对“2014年11月18日,批量采购电脑打印机65500元,无询价无采购合同” 的问题,该笔费用于2014年6月18日申请招投标,请示区财政局无需询价和采购合同。2014年7月11日收到汇款通知书,严格按照政府招投标程序进行采购,发票上所附表格为招投标的表格,已复印相关招投标文件和汇款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作为报销附件。(7)今后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规范财务管理,及时传达、学习财经制度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之风,把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

13.关于“科技专项经费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2013年8月,支付荣兴机械有限公司120000元,收款收据无开具单位、付款单位的名称,无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签名”的问题,已于2018年12月20日到该公司核实并补充完整相关签名;(2)针对“2015年1月,支付涵江天悦工艺石材25694.13元,无附文件及对方收款证明”的问题,已补充完整发票手续、相关签名、审批申请等及附上相关文件、附件;(3)针对“2015年2月,支付梧塘溪游村科普与知识产权教育30000元,庄边赤溪村科普与综治示范点建设10000元,无依据”的问题,已补充完整相关报告和综治挂钩文件;(4)针对“2015年3月,支付涵江通风设备厂33958.98元,无附文件及对方收款证明”的问题,已于2018年12月补充完整支付涵江通风设备厂发票手续及附上相关文件;(5)针对“2015年4月,支付专利奖励等无审批无经办,所附文件复印件无盖章”的问题,经核实该笔奖励为区财政拨付,已附上区委、 区政府奖励文件,并补齐相关手续;(6)今后将加强对科技项目的财务检查,按要求申请、使用、结转科技补助资金,发挥财务中介技术力量的专业指导作用,使每一笔科技专项经费都发挥最大的引导作用。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4.关于“干部考勤制度落实不到位,检查科技局干部职工2014年9月1日签到表,发现有4人没签到;2018年7月24日上午抽查迟到3人”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12月25日重新修订了《考勤制度》,增加了干部职工病事假管理制度。印制了《考勤记录表》,建立了管理台账,做好病假、事假、产假等记录工作。通过数据显示,2019年第一季度请事假2人次,请病假14人次,没有无故迟到早退。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

关于“科技项目管理”问题,将根据上级对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最新精神,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方法和手段,征求区直有关部门、有关科技型企业等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科技项目管理方案。

(二)下一步措施

接下来我们将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来持续推动巡察问题的整改,以问题的整改检验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成效。

1.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局党支部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2.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

3.严格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支部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科技局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严格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的要求,更加注重治本,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巡察整改工作同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任务结合起来,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各项工作,为建设滨海新城作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94-3598034;电子邮箱:pthjkjj@163.com。

 

中共莆田市涵江区科学技术局党支部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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