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涵江区水利局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6-12】 【来源:涵江区委巡察办】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8月27日至9月30日,区委巡察二组对区水务局党支部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12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工作开展情况

局党支部高度重视,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表示诚恳接受,认真对待,举一反三,把整改工作当做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完成整改任务。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收到巡察反馈后,

党支部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区委巡察有关要求,成立以支部书记、局长陈国辉同志为组长,党支部副书记曾芳为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整改落实工作。

(二)全面认领问题,明确整改责任。2018年12月17日召开支部扩大会议,统一思想认识,研究部署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制定《莆田市涵江区水务局党支部关于落实区委巡察二组对区水务局党组织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及科室、责任人以及整改时限,切实增强抓好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019年1月7日召开领导班子成员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支部书记、局长陈国辉代表班子汇报巡察整改情况,班子成员分别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提出整改具体措施,并表明了自己的决心和态度,要做好本职工作以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目标。

(三)突出问题导向,推动整改进度。为了落实整改工作,由支部列出牵头部门和牵头人,督促各责任人按时间节点落实整改进度,同时建立问题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截止目前已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按照要求整改到位,今后将对已经整改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保证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四个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通过完善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会分阶段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材料、党章,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凝聚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来。二是明确责任清单,压实工作责任。按照《涵江区水务局关于调整局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再次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坚持“一岗双责”,既分工又协作,把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勇于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坚持转变作风,四下基层,深入项目一线,推进项目进度。三是建立工作例会,推进水利工作。为了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积极性,集思广益,发扬“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的作风,局里坚持每周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例会,通过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措施、落实推进,有效地推动项目建设,解决了难题,提升干部工作的热情与工作积极性。

2.关于领导班子团队不够和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问题形成共识2019年2月2日召开2018年度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梳理领导班子整体运行情况中存在的问题,发言中大家一致认为做好水利工作,关键在班子,作为班子成员必须增强团结意识,要向前看,以大局为重,从自身找问题,各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摒弃私心杂念,以新的姿态投入到水利事业中去。二是加强沟通交流。加强班子成员的磨合与沟通交流,消除隔阂,第一把手作出榜样,带好头,主动找其他领导交心通气,使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成为常态。三是增强担当意识。领导班子成员做到自警自励、自我革新、自我完善、自我提高,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担当与创新意识,把做好本职工作作为每位成员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扎实实做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任务。

3.关于工作推进落实力度不够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中央、省环保督查整改方面。2018年已完成了中央、省环保督查反馈的11个问题整改。(1)加大巡查河道力度。坚持每天巡查巡河,对在巡查中发现的河面垃圾及违法行为在第一时间内制止,并以送达监管告知书的方式及时函告所在乡镇,要求落实整改。2018年共发出整改通知199单。2019年以来共发出整改通知93单。(2)整治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对涉及我区的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的5个问题,倒排时间节点、落实整改内容、明确责任人,并实行月报制度,现已完成整治。3)推行河道保洁社会化管理。通过社会化服务的方式对平原辖区9个乡镇办的内河道水域保洁,实行第三方承包。二是三大流域水质提升方面。木兰溪、萩芦溪、龙江溪三大流域水质提升攻坚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截止2019年5月底,全区共完成排污口排查4195个,已完成整治2691个,雨水口、农田退水口1489个;2019年建设“三格式”化粪池6148户;2018年清理垃圾堆放点1099处,2019年清理垃圾问题点205处;2018年共完成整治“散乱污”企业264家,2019年对264家散乱污企业进行巡查,2019年5月中旬共核查11家企业,未发现反弹复建现象。“反弹复建”2018年拆除养殖户107家,2019年拆除41家。三是河长责任制落实方面。1)建立每周早调度协调会制度。每周召开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工作协调推进会,统筹推进全区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工作。(2)开展每月督查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河长、河道专管员履职存在的问题。2019年以来发现问题30个,至今已整改28个,2个正在整改中。(3)严格落实河长制五项机制。增加人员力量加大河道巡查工作,以问题为导向,督促镇级河长认真履行河长工作责任制。(4)严肃追责问责机制。对河长、河道专管员履职不到位、工作不作为,经屡次教育后不落实整改的,采取追责问责措施。2019年以来,已发现河道专管员21人次巡河工作不到位,共扣罚工资4200元。5)开展业务培训。2018年11月22日,区河长办召开基层河长及河长办工作人员培训会。2018年12月14日联合区委组织部举办2018年度涵江区河长40人培训班。2018年12月18日区河长办再次对全区182名河道专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四是全区水环境整治方面。强化河道生态修复,实施莆田涵江湘溪整治工程、萩芦溪庄边段河道整治项目、涵江萩芦溪支流上陇溪整治工程、莆田市涵江区庄边镇萍湖河道整治工程、涵江梧梓河整治工程(二期)5个在建河道项目。推进涵江塘头河整治工程(二期)、涵江萩芦溪支流东泉溪整治工程、莆田涵江萩芦溪流域江口防洪工程3个前期项目设计,加快水环境治理步伐。五是小水电生态下泄流量整改方面。涵江区共有22座小电站,目前已整改到位22座,并加强接入监督平台的监管,准备好水电站生态整改的验收、销号工作。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党支部不断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地占领意识形态阵地。一是加强思想教育。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巩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中央全体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传达学习区委关于印发《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涵委办发2016〕9号)、《关于当前我区意识形态形势的通报》(涵委办2018〕38号)等4个文件的通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一切,占领意识形态主阵地。二是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加强思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方案》,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和跟踪,加强对意识形态的领导。开展意识形态领域自查和分析研判会,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切实有效地抓好全局的意识形态工作,在干部职工中形成讲政治、守纪律、勇于担当的良好氛围。三是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区委宣传部关于《区直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涵委宣联2018〕4号),一项一项地对标看齐,抓好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形成制度化,切实加强党支部对思想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大力弘扬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水利创业精神,唱响新时代水利人的主旋律。

2.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没有真正入脑入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不断完善学习教育制度,坚持每周一学习制度,做到学习有计划,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总书记治理木兰溪重要理念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学深悟透,指导实践。党支部将进一步完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把它列为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人人都有学习笔记。二是对于民主生活会剖析问题没有整改材料的问题,2019年1月7日党支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出对存在的问题要对认真整改,对以往民主生活会剖析问题整改不落实问题,进行自我反思、发扬自警、自省、自励的精神,落实好整改工作。三是严格按照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18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涵委组综2018〕52号)的要求,2019年2月2日召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通过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进一步增强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会后建立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台账,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四是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勇于担当,推进水利工作,当前要把治理木兰溪、提升水环境质量、实现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作为全局首要任务。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组织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党支部已指定一名干部专职负责党建日常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做好基层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会议记录、会议签到和材料归档工作。(2)关于谈心谈话制度不健全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2019年2月2日召开水利局党支部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开展谈心谈话,会上班子成员之间坦诚相待,真点问题、点真问题,不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不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坚持了“团结-批评-团结”,会上共提出批评意见36条,达到了红脸出汗、提神醒脑的效果。(3)关于主题党日开展较少的问题。我局按照要求每月坚持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自巡察结束以来,共开展了“实践习总书记治理木兰溪理念志愿服务”、“扶贫日走访慰问”等8次主题党日活动。对于过去活动记录不完善的地方,现已按照规定做好活动的记录。

2、关于党建基础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1)关于换届不及时的问题。我局组织支委认真学习换届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对于组织委员缺位的问题,已酝酿好人选,2019年5月22日向区直机关党工委请示补选支部委员相关事宜,正等待区直机关党工委的批复。(2)关于对新参加工作的青年开展党性培养教育有待加强的问题。党支部高度重视青年的培养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新入职的青年干部职工学习新修订的《党章》中总纲、党员的入党条件、权力和义务等内容,观看《榜样》等视频,加强对青年干部职工的入党知识教育,引导青年干部职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3)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合规的问题。已指定专人负责支部党建日常工作,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并做好发展党员会议记录。(4)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认真开展党费自查工作,至2018年12月完成全年党费收缴9245元。2019年1月起要求党员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标准,重新核算党费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时足额缴纳党费,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并规定每月15日为党员交费日,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

3.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2019年1月7日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再次明确议事规则,要按照《水务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公示、备案制度,对重大干部任免、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工程实施及大额资金使用上严格执行会前认真征求意见,会上充分酝酿、讨论,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有关事项决策程序。同时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决议形成后,班子成员按照各自的分工抓好落实。从巡察结束至2019年5月,共研究许文川同志职级晋升、支委委员候选人等“三重一大”事项8个。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1)关于接待不规范的问题,我局现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接待事宜,并严格财务审批制度,确保所有招待费标准严格按照制度来执行。(2)关于公车管理不到位,加油维修不规范问题,我局再次明确公车定点维修的程序,严格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要求车辆维修前必须填写《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申请表》,并由办公室及分管领导负责审核并确定保修范围,经局长批准后方可进厂维修。对水政水资源站公车加油维修列支不规范的问题,现已按照事业单位科目分类要求,对列支不规范明细科目,归类不合理的科目已全部进行单列细化分类。(3)关于2013年12月30日-12月31日3人福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培训未附培训文件的问题,现已附上培训文件作为凭证附件。

2.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关于2015年拨付江口镇专项资金10万元实施水利站标准化建设,但江口镇未实施水利站建设的问题。我局督促江口镇按照水利站标准化要求进行建设,目前江口镇已制定水利站标准化实施方案,完成购买无人机、测距仪、水准仪、电脑等专用仪器设备的三家公司询价等工作。(2)关于2016年拨付庄边镇水利建设资金10万元未实施的问题。2019年1月18日,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到庄边镇实地察看了2016年拨付庄边镇水利设施项目修复情况,并检查了资金下拨情况。该项目庄边镇于2016年11月24日以涵庄政2016〕211号文件分解下发,涉及庄边镇萍湖村、黄龙村、岫山村等3个村,现工程已完工,资金已拨付到位。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纪律教育抓得不紧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9月27日组织党员干部到莆田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莆田监狱接受警示教育,2018年10月19日、10月22日组织全局干部党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规守纪的思想意识。同时及时传达上级典型案例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党员干部心存敬畏,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2.关于工作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于区委巡察二组在我局开展考勤查岗抽查发现的缺勤人员进行核实后,对2018年8月28日的迟到人员陈冰、黄欣欣,9月4日上午的迟到人员董兴分别扣发绩效奖金200元。同时严格执行《公务员法》、《机关管理办法》,落实干部职工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和外出登记制度,加强干部管理,以定期和随机的方式开展抽查,每周、每月、每季度公开干部考勤情况,对迟到、早退、无故旷工进行严肃处理,目前已扣发迟到人员19人次扣发奖金4300元,并全部上缴国库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坚持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作本单位的主要工作来抓。二是下达责任清单。根据2018年9月20日支部印发《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以主体责任清单为抓手,进一步压紧压实,推动主体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对干部职工发生违规苗头及时谈话直至问责。

2、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关于财务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关于2015年支付嘉兴水利有限公司清水经费15000元,无正式发票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笔款项的发票由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二地质勘查院在2015年1月7日开具给莆田市涵江区嘉兴水利经济技术有限公司,相关凭证附在嘉兴水利公司的记账凭证中,2018年10月已复印附在局的记账凭证中。

关于2015年4月水务局支付塘头片区农村河道整治工程款315197元,发票无签字审批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巡察提出反馈意见后,2018年10月已按照规定补全相关审批手续,并进一步严格财务审批程序。

关于2016年12月水务局支付4台电脑购买费用11595元,购买固定资产无询价、合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于相关办公室人员未能及时将询价单和合同附于报销凭证后面,以及入账时相关财务人员没有做好细致的检查工作,2018年10月已按照规定将询价单及合同附于相应记账凭证中。

关于2017年水务局拨入河道专管员经费和河长app开发经费73.04万元,无相关入账凭证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笔河道专管员经费和河长app开发经费为财政批复指标金额,财务人员在装订凭证时,将财政局预算支出指标通知书遗漏,经复核以后,2018年10月已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在该记账凭证后附上财政局预算支出指标通知书作为附件。下一步将定期组织会计人员加强《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学习,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技能,规范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定期进行内部自查自纠,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018年1月水务局支付嘉兴水利聘用人员工资发放花名册,无领导签名、审批手续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巡察提出反馈意见后,2018年10月已按照规定补全相关审批手续,并进一步严格财务审批程序。

关于2014年9月3日水务局支付嘉兴水利勘察设计费72000元,无发票,无审签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笔款项相关发票及审签材料原件附在嘉兴水利公司的记账凭证中,局财务经办人员未做好相关材料的复印作为报账附件,2018年10月已将材料复印后附于水务局2014年9月记-0030号凭证中作为报账附件。下一步规范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审批报销票据,按照规定做好审核报销入账。

(2)关于政府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2018年2月9日水务局支付会议室桌椅费用24920元,无合同,同时水务局申请政府采购公设备清单中会议桌的控制价为15000元,存在超标准购买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因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时缺乏政府采购的相关知识,在大件物品采购时,只有三方询价,货到付款,但没有订立采购合同,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为此,立即补签一份采购合同及验收凭据。今后加强相关业务学习,杜绝类似情况发生。②莆田市涵江区水务局文件《关于申请政府采购办公设备的报告》(涵水务2017〕139号),因在采购会议桌椅询价中超出第一次申请金额15000元,为此,经区领导及区财政局同意,重新审批修改申请金额为25000元,但在报销时错用了第一次申请报告,造成了购买金额超出申请采购金额的现象。经调阅局文件档案《关于申请政府采购办公设备的报告》(涵水务2017〕139号)确认,向区财政局申请的会议桌椅的采购金额为25000元,与经三方询价后实际购买金额为24920元,没有超出审批金额购买,2018年10月已将正确的《关于申请政府采购办公设备的报告》(涵水务2017〕139号)复印后附在财务发票后,用作报销凭证证明。

3.关于工程项目实施不规范的问题。

(1)存在工程手续不齐的问题。2014年10月31日水务局支付安澜施工图审查费38000元,无三家询价及合同。

整改情况:2014年6月23日,区水利水电站按规定向福建安澜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漳州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南平市富建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等3家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2013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塘头片农村河道整治工程、坪盘村灌溉渠系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询价比选。2014年6月27日收到以上三家施工图审查费报价表,通过三家的价格比对,最后选择报价最低的福建安澜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2014年7月3日,与福建安澜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2014年10月31日,财务报账未将询价表、合同等作为报账附件,2018年10月已复印询价材料和合同作为报账附件。

2)存在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

2015年12月15日水务局向莆田市水利水电前测设计院支付赤港华侨农场双联下河道勘测设计费55000元,无合同签约日期,无法辨别该合同是事后还是事前签订且未提供实施方案。

整改情况:经我局与赤港开发区、莆田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进行确认,莆田赤港华侨农场双联下河道清水工程的勘测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2015年4月8日,2018年10月由业主单位赤港开发区将有签订时间的合同和实施方案重新报送至我局。

关于2015年8月27日水务局支付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官洪水库除险加固审核费2000元,委托书签订落款无时间以及签订人,无法辨别该合同是事后还是事前签订。

整改情况:经我局与萩芦镇、区固定资产投资服务中心进行确认,官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预算审核合同签订时间为2015年4月9日,2018年10月由业主单位萩芦镇将有签订时间的合同重新报送至我局。今后将增强合同管理意识和合同风险防范意识,仔细审核通用及专项条款内容,严格落实合同签订时间与签订人员。同时强化合同管理,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管理机制,认真研究、理解合同条款,收集和整理原始资料及数据,履行完合同申报资金时,严格把关申报材料。

3)存在工程规避招投标的问题。2014年大洋乡杏山村自来水饮用水源引旋工程,区水务局拨款15万元,项目实施总额为225704元,该工程实行包工不包料的形式进行,材料由大洋乡杏山村自行采购,存在规避招投标。

整改情况:2019年1月18日,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到大洋乡实地察看了2014年大洋乡杏山村自来水饮用水源引进工程修复情况,并检查了工程内业资料资金下拨情况。该项目实行包工但材料存在自行采购现象,已要求大洋乡做出深刻说明。下一步将加强对各水毁项目的管理,举一反三做好各水毁检查工作,确保水毁工程按时完成修复任务,确保工程及资金安全。

三、今后努力方向

(一)强化政治学习,严抓日常教育。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时刻紧绷防腐拒变这根弦,筑牢思想防线,严于律己,严守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

(二)加强党的建设,建强支部堡垒。把党的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党政同责”、“两手抓、两手硬”,特别是强化党的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高党支部的领导水平和服务能力,把基层党支部建设成为引领水利改革发展的坚强集体。

(三)健全规章制度,巩固整改成果。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扎紧制度牢笼,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

(四)深化整改成效,推进水利事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治理木兰溪重要理念结合起来,与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重点从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思想政治建设、干部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及重点水利项目推进的重点工作入手,进一步理清思路、健全制度、狠抓落实,按照“六化五星”的标准要求,扬帆再起航,成就新作为,为实现我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94-3597119;电子邮箱:pthjwater@163.com。


中共涵江区水利局支部委员会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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