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涵江区白塘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6-12】 【来源:涵江区委巡察办】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7月18日至8月25日,区委巡察二组对白塘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12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工作开展情况

镇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虚心接受,全盘认领,照单全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紧紧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为常务副组长,班子其他两委成员为副组长,镇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整改工作,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2018年12月14日以来,召开两委会扩大会议6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2次,研究部署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镇党委书记多次听取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组反映整改中存在的问题不回避,深刻剖析原因,强力推动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压实责任,层层传导。自接到巡察问题整改清单及反馈意见后,镇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制定了《落实区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将6方面20项整改任务分解细化,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明确整改措施及时间节点,确保取得整改实效。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挑实责任,相关部门(村)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落实,形成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工作局面。

三是全程督导,狠抓整改。镇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并研究解决,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限时整改,对账销号。镇党委每周通报一次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落实不重视、不负责,由镇党委书记亲自约谈,及时督促纠正。2019年1月9日,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生生活会,专门就巡察整改反馈问题进行对照检查。2019年2月12日,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逐项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对尚未解决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整改任务改出实效,改到满意。截止目前,20项问题已完成整改19项,未完成1项。镇党委通报批评14人次,对党建工作落实不力的11村党支部及11名党支部书记进行通报批评,对不遵守考勤纪律的约谈6人次;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1人,党内警告1人,追缴资金72272.9元,确保巡察达到预期目的、实现预期效果。

四是举一反三、长效管理。坚决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一手抓整改、促落实,一手立规矩、建制度,真正把解决问题和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切实把整改的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过程。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按照“边整改、边总结”的原则,深挖根源,举一反三,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将整改措施制度化、常态化。至目前,先后已制定完善《白塘镇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白镇委[2018]204号)、《白塘镇党委党建工作例会制度》(白镇委[2018]207号)、《白塘镇党员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的实施细则》(白镇委[2019]3号)、《白塘镇村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白镇委[2019]16号)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笼子”,推动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镇党委没有根据每年党建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的问题。制定、完善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党建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研究党建相关工作,于2019年2月底,组织镇党委及各基层党组织召开年初党建专题工作会议,总结上一年党建工作完成情况,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年度党建目标。2018年12月,形成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内容包括“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党员发展”等。2019年抓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视区委组织部下达情况后进行拟定下发;结合巡察问题,2018年12月17日-21日,组织对镇16个村全部进行走访对照自查,根据2018年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内容以及党建责任书,进行对照检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下发提醒督办单16份,并将继续跟踪督办。

2.关于“项目推动中,兴涵水都的征迁扫尾工作至今尚未完成”的问题。该项目只剩1户征迁户还未搬迁,指挥部人员已多次进行协调动员,目前该户对征迁有较大的抵触情绪,有暴力倾向,镇政府已于2019年4月1日,保护性进行丈量,下一步将继续通过其亲朋好友、多方动员其尽最大努力签约。若未能完成协调搬迁,计划于土地招拍挂前确保进行强制拆除到位。

3.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三重一大’决策特别是大额资金未经党委会研究”的问题。全面梳理、反思重大决策相关机制、进一步排查漏洞,建章立制。目前已修改完善“三重一大”等相关制度,规范党委重要议事决策程度、决策前加强调查研究、会前收集议题,会中重大事项采取票决制,并作为长期会议规范流程执行到位;两委会会议记录由党政办、组织办共同记录,保证记录完整、准确;自2018年7月以来,镇党委研究 “三重一大”事项15次,先后就木兰溪流域水质提升、全镇重点项目推进等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决定。(一万元以上资金单列记录一本)。

4.关于“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不够有力,水环境质量较差,截污纳管进展偏慢”的问题。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整治入河排污口。规范管理排污口,2018年我镇组织人员对沿岸陈年垃圾、乱搭乱建、河面垃圾进行清理整治,对沿河排污口进行了认真的全面排查,全面封堵直排排污口,通过三格式化粪池、氧化塘、管网等收集处理进行规范和精准管理。综合处置村庄生活污水,在镇财政相当紧张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按600元/个标准对建设三格化粪池先行拔付。探索建设氧化塘。我镇选择在木兰溪畔南埕村根据村庄的分布和地形,在高速路桥下建设工程化设施(沉淀池—氧化池—沙土过滤池),利用现有的排水沟,收集三格化粪池的尾水进行处理后到河道,最后在河道种植水生植物进行降解后排放至木兰溪。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村庄三格式化粪池工程进展与区百日攻坚战的目标任务有一定的差距”,我镇攻坚战期间共完成建设1184个,2018年区下达目标任务为江尾村150个,该村已完工153个,已完成上级验收。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定期考评、奖惩、问责三大机制,以新出台的《涵江区白塘镇共建美丽乡村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考评管理办法(试行)》为依据,持续开展河道整治、常态封堵排污口、全面清理沿河沿岸垃圾,全面建设三格化粪池,全面建设氧化塘,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及纳管工作,全力攻坚水质提升行动。

关于“北洋河网3.0公里污水收集管网铺设,9月底前要完成任务,白塘镇8月底仅开展前期工作,未动工建设”的问题。

白塘镇农村环境整治工程于2018年4月委托同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工程施工图设计,第一稿设计方案是将白塘镇江尾村、上梧村、集奎村部分村庄污水截污纳管到南环城路及涵黄路的市政污水管网进行处理,5月份完成施工图设计。经过对图纸方案进行论证,专家提出拟建设污水管道的片区近期可能启动房屋征迁,为了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建设项目的合理性、有效性及长效性,经协调市环保局后项目实施改为白塘镇周墩村、显应村及双福村。因此,第二稿施工设计范围改为白塘镇周墩村、显应村及双福村。

市环保局于2018年8月组织专家对第二稿白塘镇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实施方案进行论证评审,在论证过程中,专家提出原设计方案中针对双福村的污水管网收集尾水采用就近处理原则,不符合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标准,要求对双福村污水管网建设图纸进行优化,必须将管道收集的尾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行处理。如结合专家意见,重新进行施工图设计及图审等前期手续,时间将滞后二个月左右。为促进项目早日开工,经协商后,白塘镇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分二期同时推进,一期对符合专家评审要求的白塘镇农村环境整治工程(显应村、周墩村)先进行招投标,二期为白塘镇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双福村)。一期白塘镇农村环境整治工程(显应村、周墩村)于2018年9月17日在莆田市招投标网进行招标公示,并于2018年10月9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工程管网总长约3000米,设计沉井2个,检查井104个,目前已基本完成。工程合同价3731806元,已支付工程款2060480元(约占总工程款的55%)。

二期白塘镇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双福村)按照评审后专家意见进行施工图重新设计,经施工图审查、预算编制及财政审核后,于2019年1月25日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开标评标,中标单位为福建省万城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2622539元,施工管道总长约2000米,目前该工程已签订施工合同并已开工建设,预计今年5月底全面完成施工。

5.关于“大气环境质量整治力度不大”的问题。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在轻微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中,错峰生产、停产关闭等管控措施落实督查不够”的问题,我镇积极落实轻微污染天气的应急管控措施,深入企业宣传政策,督促东泰皮革等5家企业严格按照要求执行错峰生产,并配合上级环保部门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排放企业;对2018年列入市、区“散乱污”企业治理名单的40家次企业,特别是涉及使用胶水、油漆的鞋革、喷漆等涉“vocs”企业,严格落实查封停产禁令,加强巡查检查,防范企业回潮生产。按照《涵江区轻微污染天气应对办法》规定,落实属地原则,对保利、正荣、万嘉地产等工地扬尘抑制、境内中石油、中石化4个加油站喷雾等防范措施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涵江轻微天气响应群,协调区住建、商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垃圾、农田作物随意焚烧现象监管疲于应付,时有发生”问题,我镇农技、共建办等部门加大了监管打击力度,一方面镇村联动,全面宣传引导耕作群众不得焚烧垃圾、农田作物;另一方面,借助网格站、联防队等加强巡查通报、及时处置。同时,我镇重新整顿镇级义务消防队,配齐消防车、灭火器材等设备,对发现的垃圾、秸秆焚烧时间,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有力杜绝了随处焚烧、乱冒黑烟的现象。我镇全镇范围内推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2019年1月21日(农历十二月尾牙)至春节期间,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派出所长亲自带队,加大禁炮宣传引导,对违规燃放烟花包租、贩卖烟花爆竹的给予严厉打击,取得了较好成效,白塘派出所共查处“禁燃”治安案件9起,罚款6人,行政拘留3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608件。

6.关于“‘散乱污’企业治理力度有待加大,部分企业的生产、生活污水处理不达标排放”的问题。按照市、区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散乱污”企业污染整治,坚决依法分类施治,采取“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整治改造一批”,提升“散乱污”整治力度,辖区内40家次“散乱污”企业在2018年11月完成整改任务、查封停产到位。拆除宁海闸海提外11处散乱建筑。此外,我镇还加强五小行业污染防治的“回头看”巡查工作,对2017年6月取缔整顿到位的18家石材加工场、10家废塑回收企业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杜绝企业污染行为复燃。全面强化企业排污监管,对工业企业用水大户实施重点监控,时常深入企业走访、宣传和检查,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生产,重点检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确保工业污水、生活污水经环保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2018年以来,配合市、区环保部门严格执法,行政处罚3家,取缔江尾、南埕、东墩等地5家污染企业。2018年,在区环保、水务和我镇的引导和监管下,多个规模以上企业积极投资实施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下一步,我镇将继续按照上级生态环保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散乱污”企业排查力度,积极配合区环境局加强“散乱污”企业污染治理工作,保障“蓝天保卫战”、木兰溪水质提升攻坚等重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党员没有撰写心得体会,部分党员没有学习笔记,部分党员笔记记录不齐全,还存在党员笔记与党员大会记录不相符现象”的问题。已制定好《白塘镇机关党支部学习制度》,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确定每月学习内容,学习党的十九大及系列全会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场经济、现代科技、管理制度、法律法规等,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地学习。2018年8月以来,镇党委中心组共组织学习12次,组织专题研讨3次,班子成员每人撰写心得体会及调研文章2篇,先后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思想及党内法规、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重要理念、习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等内容进行学习。镇两委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机关主题党日,机关党员人手一本学习笔记,要求依据学习内容做好学习笔记,并根据支部安排定期撰写心得体会。

2.关于“2017年班子成员尚未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的问题。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方法,制定可行性的工作措施。2018年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并于2019年2月召开镇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把意识形态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同时强调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报告的组成部分。

3.关于“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前瞻性不够,没有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问题制定出台《白塘镇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规范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细化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分工,建立严格的追查问责制度,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建立我镇意识形态工作审签制,完善标语宣传栏、讲座研讨等意识形态阵地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利用新媒体加大对优秀文化、时政要闻的传播,开通“白塘秋月”公众号,对外展示白塘新发展、新形象。结合历史文化名村建设,打造洋尾廉政教育基地。积极推动移风易俗活动,按照《白塘镇民间宗教向上向善移风易俗》方案实施要求,结合全市2019年文化旅游月妈祖爱•元宵长 “妈祖爱、元宵长”镇前廿四打铁球传统习俗,积极营造移风易俗氛围。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针对巡察组指出 “存在党员没有按照有关规定按月缴纳党费、拖欠党费和提前缴纳党费现象,没有按规定填写党费证,各支部没有按月足额上交党费,基层支部党费收缴登记簿中未填写工资,无法判断党费缴纳基数”的问题。根据(莆委组通【2018】53号)文件规定,在年初核定党费缴纳基数,每月主题党日为党费缴纳日,确保党费足额缴纳;对照问题清单,举一反三,全面摸排各支部党费缴纳情况,并加强对各支部党费收缴工作的检查指导。2018年12月18日,组织16个村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专题培训会议,重新学习党费缴纳制度,明确每月“主题党日”为全镇各支部党费缴纳日,避免提前缴纳情况再次发生。针对党费支出不规范、不健全、凭证不规范情况进行全面抽查,规范填写党费证,对未及时缴纳党费的党支部开出党费缴纳提醒单4单。针对巡察组提出的“核对2018年镇机关党员缴纳党费情况,涂承德、蔡树峰、吴娟娟、陈金容、林荔华等5名党员未缴纳党费”的问题。涂成德等4名同志已将拖欠党费补交完毕,共补缴党费1344元,蔡树峰因开设赌场,已被开除党籍,故没有追缴到位。镇党委对以上4人予以通报批评。针对巡察组指出 “延伸巡察的4个村党支部(总支),镇江、埭里、显应3个党支部(总支)党费已交至2018年底” 的问题。规范党费管理制度、完善党费收编帐本台帐资料,并将长期督促跟进。

2.关于“2008.4-2016.6党费补缴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把各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情况作为日常检查重点,全面摸排各支部党员党费补缴和正常缴纳情况,对不按规定缴纳党费的、要求党支部和个人作出说明,并责令整改到位。将参加社会化服务党员纳入日常管理,参与组织生活,及时缴纳党费。针对巡察组提出“镇机关党员74名,补缴59名,不需要补缴2名,有13名没有补缴(林天贻、林颖、方晖、陈以勇、蔡树峰、黄婷、陈国华、郑海章、林荔华、柴伟、周金耀、曾越俊、吴娟娟)”的问题,镇机关党员11名已补缴到位,共补缴党费6441.2元。其中1名党员(林天贻)因2017年党组织关系从庄边镇转入白塘镇,故2017年之前党费在庄边镇进行补缴;1名(蔡树峰)未补缴,因其开设赌场被拘留,且已开除党籍,故没有追缴到位。镇党委对上述补缴不到位的11名党员进行通报批评。针对巡察组提出“集奎、周墩、双福、显应、上梧、陈桥、东墩等7个村党支部没有补缴党费,镇前、后宫、江尾等3个村党支部补缴党费不全面,仅1-2名党员补缴”的问题,立即全面开展党费补缴自查整改工作,截止2019年3月14日,10个村共收补缴党费55237.19元。

3.关于“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跟踪脱节,部分党员交接不到位”的问题。安排专人对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全面清查并整改,坚持举一反三、定期跟踪。2018年7月之后,依托党员E家管理平台,实现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网络化,党员线下支部报到登记后,组织员线上完成转接办理。针对巡察组指出“组织关系介绍信存在三联不全现象,有的没有回执凭证,甚至有的空白回执单还保留在存根上”的问题,已完成党员E家系统党员管理排查,所有党员录入系统,纳入组织管理。

4.关于“机关支部对部分参加社会化服务党员,基层支部对外出党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组织机关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学习党内组织生活条例,建立和完善支部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按制度开展工作,制定相关组织生活奖罚措施,做到有奖有罚。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白镇委[2018]206号)和发放《党支部工作条例》手册,规范各支部的党员组织生活,按要求及时召开党内组织生活会、按时召集和主持开好党小组会,提高参会率,切实发挥党小组的作用。针对巡察组指出“一些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意识淡化,没有把自己摆进去,有的甚至根本不把党组织生活当回事,有的党小组会议参会率不到50%。对那些不自觉履行党员义务、不自觉参加党内生活、不主动交纳党费的党员缺乏严格有效的组织处理措施,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2018年,组织机关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学习党内组织生活条例2次。对机关党员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对参加社会化服务党员管理,通知其定期参加组织生活,明确每个月的主题党日为党费交纳日,按时缴纳党费,实现党员教育管理全覆盖。下发《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白镇委[2018]205号),机关支部2018年组织生活会于2019年3月13日召开,共开展了209场谈心谈话,收到民主生活会会前意见15条,列出整改清单9条,整改到位13条,正在整改2条。

5.关于“2013-2017年连续5年没有发展新党员” 的问题。机关支部苏王楠于2016年4月5日递交入党申请书,范怡晴于2016年7月1日递交入党申请书,两位干部于2017年7月1日吸收为积极分子,2018年7月22日确定为发展对象,2018年8月25日经机关支部党员大会通过转为预备党员。今后将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流程,继续加强党员发展工作,注重培养干部、关注工作表现、吸收优秀的干部加入到党组织中来。

6.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没有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没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问题。组织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党要管党、明确基本要求,方法步骤、时间安排、认真对待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征求意见、谈心交心、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坚决杜绝走过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集中开展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谈心谈话活动,提高各基层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思想认识。2019年1月制定出台《白塘镇党员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的实施细则》(白镇委[2019]3号)。严格按照中共涵江区纪委、中共涵江区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18年度全区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涵委组综〔2018〕52号)的要求,于2019年1月29日召开白塘镇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抓好理论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形成共识、认真撰写对照材料查摆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落实到位,落实问题整改情况、取得成效。2019年3月13日,召开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支部的集中学习、并与支部党员之前开展谈心交心,结合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时清理本单位与发放津贴有关的规定,做到令行禁止,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要求,严禁以任何形式、借口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关于区巡察组指出“2014年12月,白塘镇违规发放‘2014年中秋白塘湖值班’补贴每人300元,69人共计20000元”的问题,现已收回65人共18900元的“2014年中秋白塘湖值班”补贴,其中1人(蔡树峰)因开设赌场被拘留,且已开除党籍,故没有追缴到位,另外3人为临时工。

2.关于“村干部反映,在服务群众方面,镇有关部门没有一次性告知,让群众多跑腿,给群众办事造成许多不便”的问题。全面梳理便民服务事项,已制定办事服务流程、指南;建立"大厅模式"和"集中办公模式",已设立社事办,流动人口,村建,交通一卡通,老龄办,新农保,残联办,新农合,计生办窗口,窗口配备齐全;按照统一标准制作服务办事指南、便民服务卡,对项目名称、办事程序、申报材料种类、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政策依据进行及时公开,为群众创建优质、高效、便捷、规范的政务服务环境。2019年3月1日,发现便民服务中心计生窗口新聘工作人员陈丽蓉在大厅跳舞的现象和发现民政窗口工作人员林煌在办理房产交易后更改门牌证户主时业务掌握不够全面现象,镇党委书记约谈镇效能办、便民服务中心、计生办、民政分管两委和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计生办主任、社事办主任,由镇政府对陈丽蓉给予辞退,由镇效能办对林煌同志进行严肃批评,责令其写出深刻检查。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班子成员未能带头执行工作纪律,参加考勤签到”的问题。严格规章制度,2018年12月14日立即将班子成员全部纳入机关考勤签到。

2.关于“机关管理机制不健全,工作纪律涣散,对干部的要求不严,效能监督责任缺失”的问题加强效能监管力度,已完善出台机关干部管理机制,对缺勤现象严重的干部由分管领导给予批评教育,并在绩效工资、奖金方面予以扣减。针对巡察组指出“存在干部出差、请销假审批手续不齐全,干部考勤迟到比较多,个别干部缺勤情况严重。抽查考勤记录发现陈炳龙、黄嘉铖、吴润兵等多名干部存在考勤缺签或迟到现象;干部曾越俊、林程萍没有纳入考勤”问题。2018年2月已根据《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给予陈炳龙、蔡树锋、黄明龙等3人通报批评一次,给予吴润兵、张红、陈荔平等3人诫勉教育一次。2019年2月,在发放2018年度绩效工资和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时,对缺岗次数较多已待岗的陈炳龙、吴润兵、黄明龙、佘冠涵不予发放;陈荔平2018年度绩效工资不予发放;扣减黄嘉铖一半2018年度绩效工资和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因蔡树峰已被公安机关立案,只发基本工资。张红系聘用人员,无上述工资待遇。因人脸识别指纹机器故障,曾越俊、林程萍两人之前一直未能有效录入,目前已纳入考勤。同时,镇效能办对陈炳龙、吴润兵、张红、陈荔平、黄嘉铖、曾越俊、林程萍进行约谈。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关于“报销金额与报销凭证金额不一致”的问题。严格按《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执行,健全费用报销手续。针对区巡察组指出“2013年12月白塘镇报销电费5301.13元,报销凭证2973.53元,相差2327.64元”的问题,系因报销凭证遗漏,现已找到,目前已整改到位,凭证已附在当年度账上。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移交信访件1件,已完成办理。

针对区委巡察组移交的安仁村违规发放村干部补贴款的问题线索,已转镇纪委调查核实。镇纪委对安仁村违规发放党员大会及村民大会补贴进行初核,经核查,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安仁村组委郭某某予以党内警告,对安仁村支部书记吴某某予以诫勉谈话,挽回经济损失 1588元。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下一步,镇党委将严格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盯住整改重点,认真抓好整改,推动建章立制,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一)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

针对“项目推动中,兴涵水都的征迁扫尾工作至今尚未完成”的问题。该项目只剩1户征迁户还未搬迁,指挥部人员已多次进行协调动员,目前该户对征迁有较大的抵触情绪,有暴力倾向。已于2019年4月1日,保护性进行丈量,下一步将继续通过其亲朋好友、多方动员其尽最大努力签约。若未能完成协调搬迁,计划于土地招拍挂前确保进行强制拆除到位。

(二)下一步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摆上重要位置,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最后一公里”,以严格的责任到位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进一步抓好后续整改。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继续推进未整改到位事项的整改工作,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仍未完成整改的工作,要按照区委巡察组要求,积极抓紧整改,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三是进一步推动建章立制。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切实可行的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持续加强财务、“三重一大”、干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完善,坚持边整改边建章立制,逐渐形成一套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

四是进一步推进作风建设。以此次整改为契机,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提高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围绕“商贸活、水乡美、白塘富”发展目标,坚定发展信心,明主题、定目标,提效能,求实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与改革发展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扎实构建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加强党内监督,加强责任追究,加强作风建设,营造白塘风清气正的发展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4-3506216;电子邮箱:bt3506216@163.com。

中共涵江区白塘镇委员会

2019年4月30日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