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支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6-12】 【来源:涵江区委巡察办】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7月17日至8月26日,区委巡察一组对区住建局党总支 (含区经济开发总公司、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城乡一体化办公室)开展了巡察。并于12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问题,压实责任,全力部署落实整改工作

我局党总支高度重视区委巡察反馈整改工作,诚恳接受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认真梳理问题、逐条对照细化,制定具体措施、照单全面整改,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巡察各项整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后,我局党总支立即成立了以局党总支书记、局长凌文东为组长,系统书记李伯扬为常务副组长,相关支部书记及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支部、各单位、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全面协调推进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抓实责任分解。根据区委巡察一组的反馈意见和要求,先后多次召开党总支专题会议及各党支部支委会议进行传达部署及讨论研究,深入分析查找整改问题的根源,制定了《涵江区住建局党总支关于落实区委巡察一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分解任务,一一落实26个整改事项的牵头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督促整改落实。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定期召开座谈会、通报会,听取各牵头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协调指导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全力推动整改工作。2019年1月29日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巩固提升整改成效。截至2019年4月,巡察反馈的问题均按要求全部整改,累计追缴党费2658元,清退个人学历教育报销等不规范经费支出6.2636万元,建立完善制度8项,确保巡察达到预期效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会议议事规则不规范”问题。1)局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包含了“三重一大”事项内容,与党支部的主要职责不符;(2)局务会议记录不规范,部分穿插党组织活动及发展党员等事宜研究的记录内容。

整改情况:按照巡察一组反馈的意见,重新修订《中共涵江区住建局总支部议事规则》、《涵江区住建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党总支部议事规则和局务会议议事议题事项、提交程序及汇报、记录、纪要等具体要求,于2019年1月15日分别召开总支委员会和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并印发实施落实。

2.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够有力”问题。在研究一些重大事项、重大工作、大宗物品采购时,“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规范执行,凡局所有重大事项、重大工作、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品采购等都必须经过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2018年7月-2019年2月期间,共召开12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重大事项及大额资金使用等事宜,如:2018年11月13日召开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给予庄边镇泮洋村、岫山村、吉云村、凤际村4个局综治挂钩帮扶村各补助5000元帮扶资金。

3.关于“党组织的群众意识不强”问题。对住建领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棚户区改造、物业管理、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农民工工资等工作潜在的隐患和不稳定因素重视不够,协调解决不够。

整改情况:1)提升便民窗口服务。实行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一站式”服务,规范职责权限和服务办结承诺制,提升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2018年,共办理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161件,竣工验收等公共服务备案1326件;(2)畅通便民诉求平台。进一步规范12345便民服务平台和信访投诉办理工作制度,建立加快反应机制,畅通便民诉求平台,及时受理、现场协调化解、答复办理群众各类便民服务件和日常信访投诉;2018年以来,共成功调解信访投诉7件,受理物业装修管理、邻里纠纷等12345投诉约1845件,受理农民工投诉案件84起,涉及民工约790人,共清偿农民工工资约1310万元。(3)实行一线工作法。深入一线加快推进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污水治理、征迁安置等民生工程建设进度,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年新增改造道路里程10公里以上,城市绿道12公里以上,污水管道10公里以上,回迁安置房4000多套。(4)开展结对帮扶。主动对接挂钩庄边镇9个村庄48户贫困户开展“精准扶贫”帮扶活动,每月定期组织挂钩责任人走访慰问贫困户,了解动态情况,解决实际问题;2018年共走访慰问680多人次,捐助慰问品、现金约折合人民币60000多元。

4.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责任意识有待增强”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区委巡察反馈的“人民街南伸涵东安置房项目因征迁安置规划方案变更及电力公共负荷设备用房政策调整等原因延期交房”问题。及时成立人民街南伸涵东安置房配套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倒排建设时间节点方案,加快督促推进电力配套设施等进度,项目已于2019年1月23日举办竣工交房仪式交付使用,群众已陆续回迁。2)针对区委巡察反馈的“区一体办‘幸福家园’试点项目建设推进不平衡,如江口镇东楼村试点建设项目少且进度明显落后于其他试点村”问题。区一体办严格按照“三通、四绿、十配套”幸福家园工作要求,调整增加2019年东楼村等建设不平衡试点村的申报实施项目,增加赤港路排水联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洪溪清於砌坡等符合“幸福家园”要求的项目,共计投资约650万元。3)针对区委巡察反馈“区经开总公司负责的综合商务办公楼装修项目截止巡察撤点前,主体装修工程项目还未招标,进度严重滞后”问题。区经开总公司及时成立商务办公楼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排出建设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建设进度;项目已于2018年9月25日完成项目工程招投标,施工单位中建鹭港建设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12月下旬进场施工,现区经开总公司按照6个月施工合同建设期限,正抓紧督促按时完成施工。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问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推进中指导不足,园林支部、城建支部未全面开展相关活动;在学习领会上级重要讲话及文件精神过程中,局班子学习的规划性、系统性不足;在党建活动开展方面没有精益求精,与时俱进推进党建创新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1)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日常督促指导,每月定期组织各支部开展学习教育活动;2018年,共组织开展12次党员主题日活动。(2)合理布置学习时间,有针对性地安排学习内容,丰富学习形式,统筹好工作和学习关系,通过专家授课、书记上党课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党的十九大、《党章》、《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及省市、区委会议精神等;通过实地参观学习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前往莆田监狱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白沙镇澳柄红军207团旧址、坪盘村党支部等基地学习,现场接受党性锤炼和精神洗礼;运用学习强国、共产党员网、“党员e家”、福建干部网络学院、莆田流动党员先锋网等平台,观看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教育”、《八闽先锋》、《榜样3》、《榜样的力量》等专题节目,引导党员参加网络自主学习、互动交流;先后组织25次集中学习、5次专题学习研讨会、2次宣讲活动、1次红色基地教育实践、1次廉政警示基地学习。(3)积极做好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党建活动,结合住建部门职能,探索创新涵江区建设行业驻涵国企党建联盟主题党日活动。精心谋划组织10家在涵国企成立建设行业党建联盟,成员单位每月举办1次主题党日活动,保利、中核华兴党支部已成功举办,各支部党员共同学习、交流研讨,实现党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助推组织建设规范化、制度化,把党建工作中 “短板变成 样板,极大地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为涵江区经济建设发展作出贡献。

2.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局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认识不充分、不深刻,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健全、不完善。

整改情况:1)制定完善《涵江区住建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补齐2017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的相关资料;(2)2019年1月9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局属各支部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意识形态工作认识,规范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督促局属各支部按要求每半年专题研究并向局总支上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现局班子及班子成员已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和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述责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局属各支部已按方案文件要求,规范性开展并补齐2017年、2018年意识形态相关内业资料。(3)结合部门职能,在全区建筑工地、公园、公交停靠站等公共宣传载体,通过流动标语、公益广告、展板、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唱响主旋律。2018年7月至2019年2月期间,先后利用在建工地围墙张贴宣传标语150多幅、悬挂公益广告50多块;在公园内设置宣传栏10余处;在公共停靠站设置公益广告30多版;在物业小区悬挂横幅20余幅、LED滚动宣传标语2处、发放宣传资料500多余份,切实推进区委意识形态宣传工作。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局党总支以学习文件及会议精神代替党建工作研究,党建工作专题会议较少;下属各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党建业务不熟;党建内业资料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1)2018年12月25日召集各支部委员重新学习上级党委工作布置文件精神,督促各支部书记定期召开支委会,及时传达上级工作部署和会议精神,专题讨论研究布置各项党建开展工作。(2)2018年12月27日召开局党总支会议,加强党建力量配备,明确城建、建安、园林等3个支部各配备2个党建业务兼职人员,统一办公,抓好各支部的党员党费收缴、组织关系转接、文件收发管理、党内组织活动、材料收集上报及归档等日常党建党务工作落实。(3)2019年1月14日召集各支部委员、党建联络员,围绕“三会一课”、“意识形态”及“两学一做”常态化开展等业务工作进行专题培训学习。会后各支部积极开展内业资料整改,目前已全部补齐相关档案材料。(4)结合建设行业党建联盟活动,2018年12月17日,邀请区委组织部黄副部长给住建系统全体党员作《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专题培训授课;20191月18日邀请中核华兴福建分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给住建系统全体党员作《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培训授课。

2.关于“党组织换届不够严谨”问题。党组织换届不及时,有延期换届现象。

整改情况:2018年12月27日召开局党总支会议,讨论研究规范支部换届程序事宜,制定印发《中共涵江区住建局总支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局党总支下属各支部换届程序,按照规定时限完成相关换届工作,做好换届材料保管。经排查,现局下属城建、建安、园林、经开等4个支部均已按换届选举规范时限换届到位。

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不齐全”问题。部分原合并前支部出现三簿一册缺失情况,会议纪录不规范,签到表不齐。

情况说明:原中共涵江区建设系统总支委员会下设“中共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部”、“中共涵江区经济开发总公司支部”、“中共莆田市涵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支部”、“中共莆田市涵江垃圾处理中心支部”、“中共涵江区园林管理处支部”、“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支部”、“中共涵江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支部”、“中共涵江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支部”、“中共涵江区人民公园管理处支部”等9个党支部 2016年9月20日经区直机关党工委发文批准(涵委工[2016]69号),整合成立“中共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支部委员会”,下设城建、建安、园林、经开4个支部,其中“中共涵江区城建支部委员会”由中共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部、中共涵江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支部2个支部合并组成、“中共涵江区建安支部委员会”由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支部、中共涵江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支部2个支部合并组成、“中共涵江区园林支部委员会”由原中共涵江区园林管理处支部和中共涵江区人民公园管理处支部等2个支部合并组成。

整改情况:针对区委巡察反馈“人民公园管理处、村建站、安全监督站等3个支部‘三会一课’会议不够规范”问题。2019年1月8日局党总支召开巡察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汇报会,督促园林支部(含原人民公园管理处支部)、城建支部(含原村建站支部)、建安支部(含原安全站支部)按要求补齐完善“三会一课”相关会议记录本及缺失材料,并要求局属各支部认真剖析原因,举一反三整改,避免再次出现类似现象。目前,局属各支部已补齐相关会议记录本及缺失材料。

4.关于“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够严肃”问题。部分支部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分析问题不透彻,不全面,部分个人对照材料有雷同、重复现象。

整改情况:针对区委巡察反馈“园林管理处、人民公园管理处等2个支部组织生活会召开不严肃,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出现雷同相似”问题。2019年1月14日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会上点名通报了3位同志个人对照材料雷同等马虎应付问题,并督促下属各支部结合培训学习内容深入学习《莆田市基层党支部工作规则》及区委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步聚、程序、内容,加强对支部各党员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把关,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对照检查,提高会议质量。目前,局总支及下属各支部均按照程序要求规范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如:2019年2月2日局党总支召开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通过会前征求、会上查摆及会后总结,共梳理出班子整改问题清单7个整改措施11条,班子成员个人整改问题清单50个整改措施62条;2019年2月21日,下属园林支部召开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共梳理出支部班子整改问题清单3个整改措施3条,个人整改问题清单23个整改措施32条。

5.关于“党员发展重视不够”问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程序不规范,发展党员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针对区委巡察反馈“区征收办姚忠进、区城投公司陈振宏等2名干部2015年11月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至巡察结束局总支仍未发展为党员及区质安站黄激新同志党员未发展成功”问题。局党总支积极与区直机关党工委对接联系,于2018年12月14日召开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布置会,督促城建、建安支部加大党员培养发展力度,城建支部已于2019年2月15日召开支委会进行研究,经讨论表决,同意姚忠进、陈振宏2名同志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上报区直机关党工委审核。建安支部已吸收黄激新同志重新提交入党申请书,将其列入下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同时,督促局属各支部重视加快党员发展工作,按党员发展规范程序时限,通过政治学习、谈心谈话、组织活动等方式,积极引导、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争取每年均发展一批思想进步、表现积极的先进分子为党员。

6.关于“党费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2016年前部分支部党员存在补缴现象,补缴自查不到位,登记簿保管不当、记录不清问题。

整改情况:1)加强党费收缴。在系统内开展党费收缴专项检查,由各支部党建业务工作人员认真核对党员交纳基数,定期(每月10日前)严格足额收缴党费及完成上缴工作;(2)规范党费登记簿保管。已督促建安支部、园林支部(含原人民公园支部)补齐党费登记簿破损页面,同时严格落实党费制度,认真保管党费登记簿;(3)严格党员党费补缴工作。通过排查,区经开支部已完善补齐各党员交纳党费情况相关自查表,并向党组织补缴2008年至2016年党费共计2658元。

7.关于“合同工聘用不规范”问题。聘用人员仅通过局务会议研究,没有签订聘用协议。

整改情况:2019年1月15日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印发《涵江区住建局合同工聘用管理规定》等系列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聘用流程和聘用协议签订,加强合同工日常管理,建立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车辆管理不够规范”问题。部分下属单位出差用车缺审批单;存在车辆开支报销不规范、不合理车辆费用开支现象。

整改情况:1)针对区委巡察反馈区城投公司、区村建站等下属单位公务用车使用无审批单的问题。区城投公司、区村建站已按照整改要求补齐公务派车用车审批手续;(2)针对区委巡察反馈区村建站存在车辆维修发票企业名称不符,区住建局一单转账中石化燃油费无报销发票凭证问题。区村建站已核实并按要求提供车辆维修费用报销审批手续,区住建局已按要求重新附上转账电子发票凭证。(3)督促现有保留公务车辆单位城投公司、村建站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车辆管理制度,加强规范派车用车及日常车辆维修、费用报销等审批管理。(4)针对区委巡察反馈区经开总公司及下属盛世房地产公司不合理车辆费用开支问题。区经开总公司已于2019年5月13日足额收回违规报销款项3500元。

2.关于“差旅费管理不合理”问题。城投公司、经开总公司、村建站存在出差审批不严谨、报销不规范的现象。

整改情况:针对区委巡察反馈城投公司使用市内出租车发票报销出差交通费、经开总公司超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村建站多领取交通补助费问题。督促责任单位整改清退不规范差旅报销,区城投公司已于2018年12月20日全额退回使用市内出租车车票报销出差交通费共计1879元;区经开总公司已于2018年12月19日全额退回1850元的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并举一反三,退回另排查出的1025元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区村建站已2018年12月19日全额退回多领取的伙食交通补助180元。同时,严格按照区政府《关于调整区直机关差旅费补助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涵财【2016】275号)文件要求,全面排查,进一步完善差旅费审批报销程序,加强规范差旅费报销管理,杜绝不合理差旅费报销现象再次发生。

3.关于“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接待函无具体接待人员名单问题;违规报销个人学历教育及职称评审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区委巡察反馈“区质监站接待函无具体接待人员名单”问题。区质安站已按巡察整改要求于2019年2月2日退回2014年12月不规范的接待报销648元。2)针对区委巡察反馈“违规报销个人学历教育及职称评审费用”问题。督促局下属各单位全面整改,下属新材散装办、市政维护管理处、房屋征收办、村镇站等8个法人单位已于2018年12月底按巡察整改要求,将违反规定报销的个人学历教育33330元及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经费7898元全部整改清退;并举一反三,对2014年7月31日以来的所有个人学历教育及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报销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存在的其它违反规定报销情况进行逐一清退整改,另清退总额共计12326元。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有待提升”问题。党风廉政专题研究较少,廉政教育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够完善,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不够细化,个别干部防控意识不强,对自身廉政风险点认识不足、意识不清。

整改情况:1)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涵江区住建局关于印发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涵住建〔2018〕65号)列出的31条责任清单,逐条落实压实责任,围绕建设领域容易发生腐败的环节,督促局下属质安站、燃气办、物业股等部门按照《行政执法管理人员廉政工作制度的通知》,严格实行现场监督管理人员廉政评价制度和项目建设审批单制度,要求现场监督工作人员签订工作履职责任书,在各项评审、现场验收中填报行政执法人员廉政评价表,防范利用职务及工作之便滋生腐败,不断约束、监督权力运行。(2)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教活动,丰富廉政教育形式,通过邀请党校、公检法干警专家讲座授课、书记讲党课、实地参观等形式,每月组织一次廉政教育学习,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专题研究会议,全面唤醒党员干部“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廉政意识,坚持看好红线、把握底线、不碰高压线,真正将“准则”“条例”要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2018年,先后组织12次廉政教育学习,1次红色基地教育实践、1次廉政警示基地学习。(3)建立完善局廉政风险评价及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廉政风险管控制度,全面排查落实干部职工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全局各单位173个干部职工共排查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点528条,制定防控措施528项,进一步强化各自岗位廉政防控意识。4)开展廉政谈话,围绕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运用提醒谈话、约谈等方式,与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提醒在前、约束在前。2018年以来,先后组织科级领导、副股级以上干部廉政谈话50多人次。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关于审批把关不严谨”问题人防收件审核把关不严格,档案材料内的建施图一部分不齐或没有图审章等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区委巡察反馈问题,重新梳理2015年人防审批卷宗,逐件排查核对有无全套施工图和图审章,并将人防建筑施工图整理归档,目前已全部排查整改到位。(2)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2017年1月起在受理招投标材料时,不再收取工程规划许可证要件;下一步继续加强招投标备案事项审查,严格按照省厅文件要求,规范招投标备案材料。

2.关于“行政处罚档案材料不完善”问题。行政处罚执法文书签收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住建局党总支于2018年12月14日召开整改布置会议,督促局建安股对区委巡察反馈的“2018年1号卷宗,案由为检测机构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送达回证只显示送达人与收件人签名,无签署时间;2018年4号卷宗,缺少轻微情节佐证材料等行政处罚执法文书签收不规范”问题进行逐一核对检查,补齐相关资料,同时,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全面排查2013年1月至2019年2月期间的行政处罚卷宗116件,对缺少送达回证等佐证材料问题进行全面整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档案材料。目前所有行政处罚卷宗已按要求全部整改到位。

3.关于“零星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零星工程发包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针对区委巡察反馈的“福厦路与涵港大道交叉渠化岛等3个零星工程发包核准表公示中施工项目名称存在措施费、规费、税金单列不规范”问题。区园林管理处已2019年1月11日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涵江区零星工程施工及结算操作规程(暂行)》(涵政办[2010]131号)文件内容,并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零星工程结算操作及发包公示规程,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4.关于“招标文件审核把关不严谨”问题。涵江区山区污水处理及管道工程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违反了福建省住建厅(闽建筑[2015]29号)规定。

整改情况:加强招投标文件备案审核把关,严格要求代理公司及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设定过程中,按照省住建厅(闽建筑【2015】29号)文件中关于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进行设定,杜绝出现制约投标人或中标人只能采取现金或转帐方式进行提交的现象。2018年7月-2019年2月期间,共审核把关招投标文件备案31件,均按照文件要求设定工程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

5.关于“履约保证金管理不到位”问题。存在履约保证金滞后缴纳或没有缴纳、合同没有按时签订且履约保证金未缴纳先签合同的现象。

整改情况:1)针对区委巡察反馈“涵江区南环城路(涵港大道至河滨路)相关周边道路及污水管道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投融资项目未及时开具履约保函”问题。南环城路施工单位已2018年11月13日更新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并全面排查2013年1月至2019年2月期间所有项目履约保证金缴纳管理情况,均未发现类似问题。2)针对“涵江区山区污水处理及管道工程设计项目发现履约保证金滞后缴纳”问题。已进一步完善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杜绝合同没有按时签订及履约保证金未缴纳、滞后缴纳等现象发生。

、需要进一步整改事项及措施

下一步,局党总支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区委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持续坚持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巩固整改成效。

(一)进一步加强政治学习,提高党性素养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制定完善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继续督促指导下属各支部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教育,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丰富学习的形式和内容,统筹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坚持“结合工作学、带着问题学”,切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总结提炼近年来行政管理过程中的实践经验,多方位多渠道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强化系列便民服务措施,优化机构体制管理制度,建立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系统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严格政治纪律,规范党内生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市、区作风建设管理规定,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反对铺张浪费和奢侈享乐行为,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四)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履行好“一岗双责”,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意识,主动靠前服务群众,定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争取在解决推进安置房遗留办证、安置房后续跟踪管理、环保污染攻坚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

(五)进一步保持清正廉洁,恪守政治底线。坚决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工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继续健全完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继续强化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时刻树牢纪律高压线、警戒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红线,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建立意识形态动态定期分析研判机制,管理阵地,把好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4-3296569;电子邮箱:jsj3296569@126.com。

 

中共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支部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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