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涵江区安监局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6-12】 【来源:涵江区委巡察办】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717日至9月30日,区委巡察“常规+专项”组对区安监局党组织进行了巡察,并于2018年12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问题,明确责任

(一)压实领导责任。2018年12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在会议上,听取了领导班子成员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看法和建议,指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全局上下要认真对待,扎实整改。并于12月18日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党支部委员、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形成了《涵江区安监局党支部关于区委巡察“常规+专项”组落实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根据巡察“整改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股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加强整改进度。局党支部认真对照整改责任清单要求,紧扣整改时限节点,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巡察整改落实跟踪。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问题均按要求进行整改,坚持制度完善、措施整改并重,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织领导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党支部理论学习,结合“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强化党纪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进一步坚定理念信念,结合工作实际,用最新理论成果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同时,已将近年来会议记录本重新归档整理,2018年7月以来共召开28次局务会议、10次支委会、6次党员大会,围绕中心工作,找准职责定位,坚决扛起安全生产的政治责任,切实提高党组织总揽全局、把握方向、协调各方的能力。如:集体研究讨论区委编办拟定的《进一步理顺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方案》,对涉及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及19个区直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再明确再细化,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先后多次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等直管行业领域购买第三方服务事宜进行商讨,围绕安全生产政策、规划以及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事故调查分析鉴定、重大隐患整治等提供技术支撑;单项金额3000元以上的须经局务会议研究后按相关流程拨付。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全面落实。全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及省、市、区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精神,以及国务院、省、市、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认真吸取过往事故经验教训,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大决策与部署。以区安办名义建立“三单”管理工作制度、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安全生产绩效挂钩制度,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并向全区14个乡镇、街道、管委会,16个区直及驻涵有关单位发放《工作提醒单》30份189个问题,督促各单位按照《工作提醒单》中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清单整改落实到位2018年5月以来,共提请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开展督导检查62次。印制《企业安全生产告知书》给各企业主要负责人签收,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全员动员,全员参与,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截止目前,全区累计发放《安全生产告知书》10727份。二是突出重点,加强专项整治。我局围绕《涵江区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细化确定的6大类、26项工作内容和95项工作任务,全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百日攻坚行动,扎实开展“三严”活动、“严整治、促提升”25个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整治攻坚行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促提升行动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认真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与问题2018年5月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全区先后排查15989个单位场所,共排查隐患12976项(其中一般隐患12524项、重大隐患14项),已完成整改到位12537项(其中一般隐患12524项、重点隐患13项),整治率96.6%;行政执法2368家次,其中责令限期整改2185家次,停业停产整顿130家,关闭取缔53家,共收缴行政处罚罚款299万元。2019年4月,我局以区安办名义组织对2017年以来上级督导考核过的32个企业单位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回头看”活动,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督促隐患问题整改真正落实闭环管理、销号“清零”。通过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摸清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三是加强督导,开展督查考评。以区安办名义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评,对全区各乡镇、部门、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消防、交通等专项进行督导考评,并将督导考评结果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2018年6月22日-9月22日,组织3次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专项督导调研,督促各单位、企业安全工作的落实,确保各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2018年10月23日-31日,为确保佛教论坛期间全区安全环境稳定向好,成立乡镇指导组、工矿巡查组、危化巡查组、机动巡查组四个安全巡查小组,在佛教论坛期间对全区各重点企业进行安全巡查,对临近参观点的重点管控区内的加油站、化工企业、粉尘涉爆等企业实行驻点督导,确保论坛召开期间涵江区“不出事、不添乱”。2019年1月14日至18日,组织6个督查考核组对全区各相关单位2018年安全生产、消防、道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与考评,考评结果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通报总结了全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3.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制度建设,2018年10月进一步修订了《涵江区安监局制度汇编》并严格执行,进一步完善《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局务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党支部会议和局务会议议事事项,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和局务会议议事规则执行。2018年7月以来共召开28次局务会议,对“三重一大”事项,特别是对大额资金予以量化,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和议事程序,推进决策科学、民主、依法。如:2018年10月22日,由局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集体研究讨论办公场所重新调配、装修、桌椅购置等问题,由办公室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后续采购,并于2019年4月1日再次对此项开支提交过会。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思想建设较为薄弱,党员学习形式单一、缺乏主动性的问题:一是坚持学教制度。为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2019年制定了党员集中学习计划,并根据上级安排和形势任务变化对学习内容进行调整或补充,每月安排一次及以上集中学习,党员每月至少一次个人自学。同时,进一步严格考勤制度,为党员干部发放统一学习笔记,将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认真记录学习笔记,并派专人定期开展学习检查。二是注重学用结合。党支部按月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省市区两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和习近平总书记参观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型展览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刘少奇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讲话精神,结合修订的情况学习了新《宪法》《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按照区委要求学习了《中共福建省委关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深落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宝贵经验》,并同时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等内容加入到学习计划,通过业务知识与支部学习相结合,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做到以学促干,推动业务。2018年全体党员提交了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新党章、宪法修正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后心得体会各5篇。2019年2月份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3月份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4月份学习了《关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几个问题》,并都结合实际开展了讨论交流;2019年3月由张辉亮副局长上党课,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精神进行了解释。三是丰富学习载体。党支部结合室内学习和室外参观等形式,利用请进来和走出去的办法,邀请专家授课,并组织党员赴教育基地、廉政基地、红色基地参观学习,以案警示、用图感化,体验红色精神,增强党性意识,进一步掀起党员干部学习的热潮。如,2018年8月组织收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红线2017》,9月参观东大村侨乡家风家训馆开展“廉善传家”主题党日活动,10月组织志愿者在国欢公园开展“应急救援科普知识宣传”主题党日活动11月组织党员干部到龙岩古田会议旧址接受革命传统教育,12月全体党员干部参观荔城区党员政治生活馆2019年1月组织开展慰问帮扶活动,2月份赴东圳水库开展“传承东圳精神,勇挑‘守夜’重担”主题活动,3月份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筑牢防线,4月份到木兰陂纪念馆开展“传承治理精神,倡导生态文明”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载体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

2)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不到位的问题:结合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把学习尊崇贯彻维护党章作为党员干部经常性学习内容,切实把各项学习教育任务落实到支部、落实到党员。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要内容,将《习近平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纳入集体学习内容,并人手一册发放。为保证2019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顺利有效进行,局领导班子做了一系列准备工作。特别是对照检查材料,按照《准则》《条例》规定和要求,紧扣会议主题,多次讨论修改,共梳理出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清单7条,个人整改清单21条,并对问题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由现象到本质的剖析,反思存在问题根源,从问题整改入手,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做好整改工作。

5.关于“意识形态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支部一直将政治理论学习纳入学习的重要内容,能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有关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习近平治国理政》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一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但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确实偏少,对本局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分析研究不够。2019年我局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并与各党员之间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每年至少一次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2019年1月召开了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形式分析会,2019年2月12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一年至少两次研究分析本局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关于“支部换届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6年8月12日本支部换届后报区直机关党工委,2016年8月23日,区直机关党工委对支部委员进行了批复(涵委工〔2016〕63号),收到该批复文件后确系未在党员大会上宣读,但在支部和领导班子间进行了传阅;2016年8月12日换届当天的会议记录,当时记录了当选支部委员的陈凤潘(14票)、陈炳寿(14票)、陈棋聪(14票)、蚁淑霞(13票)、蔡涵英(11票)的票数情况,对未当选的候选人朱正乙(4票)未记录票数,经查阅当时票数情况,已在会议记录上进行了补记。

7.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三会一课”流于形式,相关会议记录缺失的问题:2013年至今我局均有召开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议,由于当时党员大会、集体学习和支委会议以及上党课没有分开记录,都记录在同一本记录本里。从2015年1月起,已将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议分开记录,2017年1月起,又将支部学习单独记录,目前,局党支部共有二会一课记录本(由于党员人数不多没有划分党小组,故没有党小组记录本),并按要求分别规范记录相关会议和学习情况。

2)针对2013年-2017年党支部未按规定每年召开2次以上专题党建形势分析会,优秀党员推荐工作没有会议记录体现的问题:我局已把半年度和年度党建形势分析会、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会列入年度会议重要内容,并于2019年1月份召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会,总结分析2018年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对2019年工作分别进行了安排部署。

3)针对2013年郑毅频预备党员转正事宜,未体现在支部党员大会会议记录中的问题:经查阅党员大会记录本,2013年11月11日我局召开了全体党员大会,对郑毅频同志预备党员转正事宜进行讨论表决,全体人员均同意其按期转正,但会议记录较为简单,不够规范。2018年,我局对新发展的党员已按入党的程序规范进行,2018年1月26日,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收张汉飞、吴宝琦两位发展对象转预备党员会议,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区直机关党工委审批;2019年3月21日召开群众座谈会记录,讨论接收邓海全、林世颖两位积极分子发展问题,并于3月22-28日进行公示;2019年4月11日召开支委会讨论确定以上两位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

4)针对局班子成员未结合单位实际上党课,且未针对党课内容开展讨论等相关活动的问题:2018年8月由陈棋聪讲授《争做新时代王杰式好战士》,9月陈炳寿讲授《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10月份张辉亮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2月陈勇解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2019年3月张辉亮解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党课后全体党员均对党课的内容进行讨论。

8.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1)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2019年,根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18年度全区党和国家机关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涵委组综〔2018〕52号)要求,2月12日下午召开了局领导班子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为保证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顺利有效进行,局领导班子做了一系列准备工作。一是抓好政治学习。认真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以及习近平同志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讲话等重要文献,为开好会议打好思想基础。二是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电子邮箱等形式,广泛深入征集全区党组织、党员群众、监管对象代表对班子的意见和建议,共发放征求意见表86份,收回意见表60多份,征集到局领导班子“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工作作风”方面的意见建议7条。三是深入谈心交心。从1月份开始,安排10天时间,按照谈心谈话规定动作,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共开展16人次。四是认真对照检查。对照《准则》《条例》规定和要求,紧扣会议主题,班子成员坚持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查找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制定了整改措施。2019年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个人事项报告共计36条,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清单7条,个人整改清单21条,领导班子着重在问题整改上入手,坚持问题导向原则抓整改,对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按期完成整改。2)党内组织生活会。按照《中共涵江区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涵委组综〔2019〕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支部于3月15日下午召开局支部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参照民主生活会的规定程序要求,高标准做好组织生活会会前会中会后各项工作,会前集中开展理论学习和征求意见活动。从2月份开始,集中利用10天时间,按照谈心谈话规定动作,支部书记与支委成员、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党员做到人人谈心谈话,每位党员对其他党员提出不少于2条的批评意见,17名党员都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并列出个人整改清单共61条,为开好会议做好充分准备。组织生活会上,全体党员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进行了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和民主测评,确保了组织生活会的质量。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9.关于“‘三公’经费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1)2017年起公务接待报销已严格按照涵委办发[2017]16号文件的公务接待标准及有关规定开展公务接待工作,2018年起无茶叶及水果等支出。2)公车维修明细清单中有部分无报修人员签字的,已责令整改到位。2017年已将公车移交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目前本单位没有公车。

10.关于“违规发放奖励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安全生产信息采用奖励17人6790元的问题,已于2018年12月18日退回单位基本户。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和考核结果,由区委、区政府对上一年度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责任状考评先进单位及在安全生产工作岗位上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我局已着手修订涵江区安全生产表彰奖励办法,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程序、标准,下一步拟提交区委区政府会议研究。

11.关于“违规或超标准报销相关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健全财务制度,修订完善《涵江区安监局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报销费用、发放津补贴,并认真核对正式发票和费用明细要相符。针对巡察组指出的“蚁淑霞、方涵生、陈东伟3人多报销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1440元”问题,已于2018年12月18日退回单位基本户。

12.关于“执法意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为有效解决执法意识不足问题,局机关以

机构改革为契机,以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为载体,以提高安全生产执法队伍素质为基础,力争在执法意识建设方面有新举措。一是建立长效执法机制。制定年度执法计划,由局各职能股室根据执法计划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建立“双随机”抽查制度,各职能股室结合年度执法计划,按照“双随机”制度确定检查监督企业,做到执法透明,阳光执法。二是加强执法业务培训。2018年共组织50人参加省、市系统执法业务培训3次,组织企业主体责任培训3场,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业务培训2场。2019年组织危化品生产、存储企业和涉氨企业、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业务培训2场。三是加大违法打击力度。2018年我局共对16个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立案处罚,处罚金额14万元,所承办案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参与并配合公安部门对3户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进行取缔,对烟花爆竹零售店超量存放50件进行扣押。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3.关于“主责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为有效推进落实主体责任,局机关党支部在成立组织、制定方案、抓好实施等常规工作的基础上,着力提升工作能动性、经常性和针对性。一是强化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2019年1月18日组织局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问题,早提醒、早警示。2019年3月5日下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共中央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准确领会和把握《意见》、《条例》精神,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和请示报告事项清单,确保《意见》各项举措和《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组织签订了《2019年度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19年度班子成员与股室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2019年度廉政承诺书》,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二是抓好廉政教育活动。深化党章党规学习,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紧紧围绕反腐倡廉重点开展工作,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2018年7月份组织1次观看反腐警示教育片,并组织座谈讨论,还组织到闽中司令部参观学习;8月份组织收听收看廉政教育片《红线2017》;10月份组织志愿者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宣传”活动;11月“进行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禁燃烟花爆竹志愿活动,并组织参观古田会议旧址; 12月组织参观全省首家党员政治生活馆--荔城区党员政治生活馆,强化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意识。2019年2月份赴东圳水库开展“传承东圳精神,勇挑‘守夜’重担”主题活动,3月份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筑牢防线,4月份到木兰陂纪念馆开展“传承治理精神,倡导生态文明”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载体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

14.关于工作纪律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1)经局务会议研究,重新修订《涵江区安监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所有干部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或脱岗、串岗;认真履行职责,上班期间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态度冷漠、作风简单粗暴,不推诿扯皮、刁难或拖拉办事。同时,经局效能督查(每周3位分管领导各督查1次),发现干部职工迟到、早退或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脱岗的,情节恶劣的,一律按旷工处理。2018年聘用3名临时工均有参加单位考勤,且签到表上有备注干部职工请病假、丧假、陪产假等情况。2)经局务会议研究,我局印发《关于涵江区安监局各直属单位及人员分工的通知》,重新对本局各直属单位及人员进行细化分工,合理安排每位干部职工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3)建立执法案卷归档管理制度。对巡察中发现的实际罚没金额与存档票据不符问题进行整改,针对之前没有专人管理行政执法案卷导致罚没款票据遗失的现象,我局专门召开会议布置,实行专人专管制度并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核对,确保今后的行政处罚票证、案卷管理更规范。2018年我局共对16个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立案处罚,处罚金额14万元,所承办案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和案卷归档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案件档案整理规则制作,每一起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罚缴分离,处罚适当,执行到位。同时,案件材料按规定及时立卷归档,卷内资料齐全,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5.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健全财务制度,2018年10月修订完善《涵江区安监局财务管理暂行规定》。2018年起,所有发票都须经经办人、证明人、分管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主要领导签字才予以报销;差旅费报销须附出差(下乡)审批表和相关文件依据;明确物资采购按照规定严格执行询价程序,并与商家签订采购合同。同时,单项金额3000元以上的须经局务会议研究后按相关流程拨付。

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部分费用报销缺少审批单和相关文件依据、报销手续不齐”问题,2015年起我局出差或下乡报销差旅费已严格按审批单和相关文件依据。原始票据上经办人、证明人有签字,费用报销汇总单上没有签字的,已责令整改到位,6笔原始票据无经办人、证明人等签字的均已整改到位。针对2013年1月-2014年12月市内出差交通补贴包干金额47980元问题,所涉及人员已于4月29日全额退回单位基本户。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对整改工作紧抓不放,进一步扩大和巩固整改成效,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目前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持续用力,直至整改见到成效;对尚需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加快进度、紧盯不放、持续推进,确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体系建设。坚持边抓整改边建章立制,本着务实有效、便于操作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选用、机关党建等方面的制度,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努力构建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不断强化制度执行力,严格落实党支部工作制度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4+1”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规范支部学习、会议记录、廉政约谈等工作,加强跟踪检查、督促落实和问责追责,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遵、有制可守,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有效推进作风转变。

(三)以整改成果推动工作发展。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改进作风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切实把巡察整改落实与推进发展改革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既做到整改的问题不留尾巴、不留后遗症,又通过整改提升工作实绩,切实推动整改工作持续深入、取得实效,下大力气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和运用好整改成果,努力推动应急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94-3360388;邮政信箱:莆田市涵江区应急管理局(莆田市涵江区涵园路118号);电子邮箱:3360388@163.com。


中共涵江区应急管理局支部委员会

2019年5月9日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