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届涵江区委第九轮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19-06-24】 【来源:涵江区委巡察办】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624日开始,委巡察组对涵东街道党工委、区信访局党组织、区残联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并同步开展“三大攻坚”、“五个一批”重点建设项目专项巡察,对部分村居开展“点穴式”巡察。巡察时间一个月左右。日前,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区委巡察一组

区委巡察二组

区委专项巡察组

区委村居点穴式巡察组

被巡察单位

涵东街道办事处 

区信访局 

区残联 

“三大攻坚”、“五个一批”重点建设项目涉及乡镇、部门单位

江口镇海星村、白塘镇显应村、国欢镇三股村、梧塘镇东福社区、新县镇外坑村、庄边镇黄龙村、大洋乡崇兴村

巡察组负责人

   长:陈   

副组长:张超琴

   长:佘荔琴

副组长:郭仁弟

  长:佘  隽

副组长:吴玉琴

  长:吴锦暖

副组长:陈少明

专门值班电话

3319661

(8:00—20:00)

3319662

(8:00—20:00)

3319326

(8:00—20:00)

3319051

(8:00—20:00)

通信地址

涵江区B10001号邮政信箱

涵江区B10002号邮政信箱

涵江区B10003号邮政信箱

涵江区B10004号邮政信箱

信访受理范围: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