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11】 【来源:涵江区委巡察办】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工作要求,经涵江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19年1211日开始,委巡察组对涵江港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开展常规巡察,对区交通运输局进行巡察回头看”,对涵江区幸福家园试点村建设项目开展专项巡察,巡察时间25天左右。日前,3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区委巡察一组

区委巡察二组

区委巡察三组

被巡察单位

涵江港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区交通运输局

涵江区幸福家园试点村建设项目

巡察组负责人

  长:林志贤

副组长:郭仁弟

  长:陈泽阳 

副组长:张超琴

  长:陈  清

副组长:吴玉琴

专门值班电话

3319661

(8:00—18:00)

3319662

(8:00—18:00)

3319326

(8:00—18:00)

通信地址

涵江区B10001号邮政信箱(涵江区委巡察一组收)

涵江区B10002号邮政信箱

(涵江区委巡察二组收)

涵江区B10003号邮政信箱

(涵江区委巡察三组收)

信访信箱地址

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委巡察办大门口(涵江区建平路18号)

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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