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5-18】 【来源:涵江区委巡察办】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根据涵江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2月28日至5月27日,区委巡察三组对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7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政治站位,自觉扛起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

区直机关工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肃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并注重把问题整改与模范机关创建等具体工作紧密结合,有效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区直机关工委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委主要领导带头示范,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召集会议研究整改工作,着力发挥“头雁”效应,带动班子成员和职能股室对照台账、紧盯重点,精准发力、抓好整改。全委上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持续推动整改责任落实,形成巡察整改工作合力。

二是强化思想引领,增强巡察整改行动自觉。2022年8月4日,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区直机关工委书记蔡志就巡察反馈问题与工委分管日常工作副书记开展政治监督谈话;8月19日,工委分管日常工作副书记就巡察反馈问题与其他领导开展谈话。8月31日,工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与会领导干部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开展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剖析原因,明确责任,落实举措,切实提升巡察整改质量。

三是强化任务聚焦持续推进集中整改工作研究制定《落实区委巡察三组巡察区直机关工委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紧扣三个方面9项24个问题,及时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细化分解任务,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工委主要领导积极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强化跟踪督办,以上率下传导压力,逐一落实整改,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是强化从严要求,确保集中整改落实取得实效。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落实“一周一汇报、半月一沟通、每月一协调”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方面

1关于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有待走心走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学习,深化对抓机关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2022年6月24日,召开区直机关党务干部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部署落实机关党建重点工作;7月11日,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省、市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暨创建模范机关工作推进会精神;7月25日,转发省直机关工委张源生副书记《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暨创建模范机关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9月26日,再次围绕“着力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主题开展相关专题学习,进一步明晰抓机关党建的载体平台和方法路径。二是对标对表,细化模范机关创建举措。代拟《涵江区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分别征求区委办、区纪委办、区委组织部等部门意见,结合市里意见修改定稿后印发,适时召开区直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工作推进会,对模范机关创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三是突出重点,着力抓好机关党建工作。推动学习宣传《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党的创新理论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举办5期培训班,对2020-2021年发展的新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以及基层党务干部进行集中培训;组织开展“同心庆七一、喜迎二十大”系列活动,28个区直机关党组织、600多名党员参与“我在乡间有亩田”志愿认领活动。

    2)针对“调研指导有待提质提效”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机关党建重点任务、热点难点问题、推进工作落实等方面,紧密结合上级文件精神,策划20个课题调研参考题目。二是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机关党建课题调研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和推进“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加强研究分析论证,力求调研成果有质量、有深度、有价值。三是将区直机关党组织调研文章获奖情况纳入机关党建考评正向激励内容,积极调动基层党务干部参与课题调研文章撰写。共收到基层党组织上交的课题调研报告50篇,从中选送3篇上报市里参评。

    3针对监督检查有待落细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目标要求和工作重点,把模范机关创建作为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精心组织、周密谋划、多措并举、合力抓建,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动“六型”机关建设。二是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紧紧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综合运用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机关党建蹲点调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等形式,加强任务落实和督促指导,推动党组(党委)书记自觉扛起“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三是召开基层党务干部业务会议,通报2021年度区直机关各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蹲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围绕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党建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抓好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情况等5个方面进行剖析,提出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四是针对“机关党工委在2018年党建目标管理检查考评,发现区城管执法局支部存在主题党日活动未开展问题,2019、2020年考评发现该问题依然存在”问题,2022年8月5日向区城管执法局党支部下发《关于协助做好区委巡察三组巡察区直机关工委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区城管执法局党支部在完成换届选举后,已将每月主题党日活动纳入支委会例会议事内容,按照下发的“主题党日活动方案”,认真谋划,严密实施,确保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长效化。

2、关于“机关工委职责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4)针对“指导区直机关加强组织建设存在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健全落实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准确把握党组织任期规定要求,在区直机关工委落实基层党组织换届提醒督促的基础上,明确“区直机关党委、党总支负责提醒下辖党支部”的责任要求。二是全面梳理区直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对区直机关工委所属的7个党委、6个党总支、155个党支部,重新规范建立党组织换届工作总台账和2022年-2024年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年度台账。三是加强跟踪督促和工作指导,对任期届满的基层党组织,均提前6个月发函通知,并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换届选举相关工作,确保按期进行换届选举。2022年,区教育局党委、区自然资源局党总支、区人社局党支部等46个党组织按期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四是对区直机关党组织2018年-2022年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原因,研究对策,督促相关基层党组织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同时,把党员发展工作情况纳入机关党建考评重要内容,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材料月会审和预备党员转正提醒督促工作机制。五是加强培训,分别以“坚定理想信念”“开展对党忠诚教育”主题,对2022年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印发《涵江区发展党员工作标准化操作手册》,就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所需材料审核把关等内容进行重点指导,提升发展党员工作质效。

    5)针对“指导区直机关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仍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走在前、作表率,健全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引领学、“第一议题”重点学、主题党日实践学、“三会一课”集中学、搭建平台自主学等“五学”模式,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022年,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48次、专题研讨8次。二是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区直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工作的通知》,建立学习巡听旁听工作联系点制度,对26家区直单位党委、党组,由工委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挂钩联系,每年到各联系点开展巡听旁听不少于1次。三是集中开展巡听旁听。2022年9月,区直单位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主题开展专题研讨,工委挂钩领导同步开展学习巡听旁听工作。11月中旬-12月下旬,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再次开展集中巡听旁听。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深入”的问题。

    6)针对“制度执行还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落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区直机关党工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和《区直机关党工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清单》两个文件要求抓好落实,做到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已召开相关专题学习会4次。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每年2次向区委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关于当前意识形态形势分析研判报告》,每年1次向区委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三是健全落实意识形态通报制度,规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通报范围,上半年、下半年均在工委党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

7针对责任落实仍需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党建蹲点调研,对区直机关抓好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督导,督促区直单位党委(党组)严格落实《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涵江区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等两个文件的通知》,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在区直机关党组织中组织开展重大主题宣传活动。2022年6月,部署开展“同心庆七一、喜迎二十大”系列活动,组织开展“喜迎二十大、建功新时代”主题微宣讲比赛;8月,部署开展《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学习宣传活动;9月,部署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学习研讨活动;10月起,启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三是健全落实学习情况半年通报制度。牵头对27家区直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上半年、下半年主要学习情况予以列表通报。四是逐月制定理论学习计划,结合区委组织部下发的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督促区直机关党组织抓好学习制度落实。同时,通过业务培训、党建考评等方式,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规范区直机关党组织的理论学习记录。

    8)针对“阵地管理需要强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业务学习,对近年来制定的意识形态工作文件进行重新梳理,已对未定密的文件进行纠正。二是落实意识形态阵地“831”审签制,管好主阵地,完善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发布审核、台账管理、定期更新、日常巡查等制度,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三是组织2次对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进行集中排查和随机抽查,强化对区直机关党员活动阵地等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的日常督导管理。四是积极参与对涉及区直机关的网上舆情监控,关注热点敏感舆情,有效疏导和控制负面舆情,筑牢网络安全屏障,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4、关于“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的问题。

    9)针对“对待工作有时存在应付心态”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要求全委人员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实践要求,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同时,严格落实岗位责任要求,努力克服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应付心态。二是开展全面自查。对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12项责任内容,对区直机关工委2020年、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进行相应修正。三是严格规范发文程序,加强质量审核把关,切实提高办文精细化水平。

10针对对待创先有时缺少担当意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每周一次工委例会制度,按照“第一议题学习”要求开展“忠诚在心、岗位奉献”对党忠诚教育等,推动全委人员自觉增强大局意识、担当意识,着力弘扬负责的工作作风,努力培树把工作当事业干的情操,围绕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积极参谋辅政。二是加大跟踪督促力度,针对“未按期完成党员政治生活馆建设”问题,2022年8月5日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区自然资源局党总支下发《关于协助做好区委巡察三组巡察区直机关工委反馈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并深入2个单位进行现场指导、跟踪督办党员政治生活馆建设。至2022年10月,区纪委监委、区直机关工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税务局、区教育局、区委党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涵江医院等10个不同类型的党员政治生活馆已全部完成建设。

    5、关于“党费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的问题。

    11)针对“自查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区教育局党委下属的进修学校支部2021年仍存在半年才上缴一次党费”问题,2022年8月2日向区教育局党委下发《关于协助做好区委巡察三组巡察区直机关工委反馈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区教育局党委负责督促所属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党费收取、上缴工作。至2022年12月,区教育局党委所属41个党支部均已按规定要求全额上缴所收取的党费。二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统一明确区直单位各党委、总支、支部上缴所收取党费的具体截止时间和要求。三是规范建立党费收缴台账,健全定期催缴工作机制,努力杜绝党费上缴不及时问题。为防止类似问题发生,随机开展抽查,督促基层党组织结合主体责任检查迎检工作开展自查自纠。

12针对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立行立改。2019年5月党费专户发放聘用会计3个月工资0.54万元已于2022年8月2日退还党费专户。二是进一步加强党费使用工作。严格执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中组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中党费使用范围和使用项目的规定,重点在党员教育培训、创先争优、党内表彰、修缮新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订阅购买开展教育的资料、编印党务干部培训教材等方面予以倾斜。同时,在使用和下拨党费前,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三是加大使用党费力度。按照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2022年下半年共使用党费约11.2万元。

13针对上缴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立行立改。2018年-2021年未上缴的39061.13元党费已于2022年8月1日上缴区委组织部。二是严格落实《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中党费收缴的规定,至2022年12月15日,已将2022年收取的1521419.71元党费按时、足额上缴区委组织部。收取和上缴情况已在党务公开栏上及时公示。三是加强与区委组织部的沟通协调,做好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帮助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6、关于“财经制度有待进一步严格”的问题。

14)针对“报销发放手续不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对2020年7月电信通讯费用报销、2021年6月购买藤椅和茶几等及2021年春节、中秋发送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的问题,已于2022年8月1日全部补齐报销发放手续。二是加强经费支出审批管理。严格落实《涵江区直机关党工委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销工作程序。三是强化财务人员管理和服务意识,督促在记账中加强佐证材料、附件收集入档,督促财务人员定期开展自审自查,确保规范执行,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15针对采购物资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对2021年7月采购一批记录簿计3.07万元直接列为支出和2021年11月购买打印机、电脑等办公设备未办理验收手续的问题,已于2022年8月1日补齐验收入库及出库登记手续。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定期开展自查,严格落实《涵江区直机关党工委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大宗物资和固定资产的申购配置、验收入库、登记保管、使用管理的程序。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7关于自身各项建设仍有不足”的问题。

16针对民主集中制抓得不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集体议事决策机制。严格落实《中共涵江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坚持每周召开一次党工委委员(扩大)会议,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做到按章办事、集体议事。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2022年以来,在讨论所属支部的党员发展和转正事宜时,详细介绍党员个人情况和党员大会召开情况,严格落实充分讨论、末位表态要求,指定专人全程纪实、规范记录。三是加强学习,要求全委人员自学《涵江区发展党员工作标准操作手册》,掌握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17)针对“工委自身主体责任抓得不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8月5日召开专题分析会,书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涵江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生态建设工作情况分析会精神,对区直机关工委2021年以来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优化政治生态的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进行专题研判。二是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区直机关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坚持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2年1月21日,专题对2021年区直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常规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进行跟踪落实;4月11日,专题研究2022年区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5月23日,专题研究健全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工作机制和规范党费收缴工作;5月30日,研究举办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事宜;8月5日,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10月31日,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18针对个别党员管理抓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要求,工委借用人员林某某的党员组织关系已转到机关工委党支部,参加党支部各项活动。二是健全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定期督促检查,确保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19针对一些专题学习抓得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党章作为必修课。2022年8月15日,工委党支部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围绕“坚定理想信念”主题开展专题学习交流会。10月31日,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11月起,结合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安排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二是坚持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党工委的重要政治任务,经常学习对照,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8、关于“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

    20)针对“落实主体责任还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学习。结合省委、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迎检工作,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增强工委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强跟踪督促,2021年区直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规检查中梳理汇总的154个问题已整改到位,对2021年基层党建蹲点调研中查摆的6类82个问题予以内部通报,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三是加大压力传导。牵头对36家区直单位党组织开展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委托检查,将检查中发现的139个问题及时反馈给被检查单位,督促各单位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坚持从严要求,结合各检查组检查反馈的“问题清单”,10家单位提出问责建议,责成有关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谈话提醒。

    9、关于“问题整改工作抓得不实”的问题。

    21)针对“个别民主生活会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回头看”。对2020年以来区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检视问题清单、整改情况报告等进行再梳理,结合本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未整改或整改进度不理想的问题,一并列入问题整改台账,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二是系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通过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面摸排工委所属155个党支部的党员数量,对符合设立党总支条件的区纪委党支部,已于2022年9月19日批复成立“中共莆田市涵江区纪委监委机关总支部委员会”。

22针对个别巡察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紧盯“关键少数”,督促班子成员对照省委、市委、区委主体责任清单主动认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2022年8月3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本轮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二是坚持常态化教育,及时传达学习各级纪委全会精神,结合重大节日组织学习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精神。同时,把开展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提高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2022年下半年,工委共召开警示教育5场次,同步开展廉洁文化宣传系列活动。三是结合巡察整改,按规定要求开展政治监督谈话。2022年“中秋”、“国庆”前,机关纪工委书记对全体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区委巡察反馈问题认真组织调查,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2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谈话提醒,具体为:因“个别党员管理不到位”问题,对工委借用人员林某某给予谈话提醒;因“党费上缴不充分”问题,对工委聘用人员罗某给予谈话提醒。

    四、需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23)针对“领导区直机关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还有缺位

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沟通协调。2022年8月22日,区直机关工委主要领导分别前往区总工会、妇联、共青团党支部,通报区委巡察三组巡察工委的反馈意见,就巡察指出的相关问题整改及下一步工作进行专题协商,达成共识。二是强化党建引领。9月16日,围绕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主题,联合团区委、区妇联举办“青春向党书香年华”青年党员读书分享会。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措施:2019年3月,区直机关工委重新核定行政编制4名,群团组织架构未设立,导致统一领导直属机关群团工作存在缺位。下一步,调整工委人员工作分工,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坚持将工、青、妇工作纳入机关党建、文明创建工作体系,推动群团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协助部门党组(党委)加强对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等群团组织的领导,立足本职工作开展岗位建功、技能竞赛、巾帼文明岗创建等活动;完善帮扶生活困难干部职工机制,关心干部职工身心健康,积极开展文体活动,营造团结和谐、严肃活泼、积极向上的机关氛围。

整改时限:2023年6月,长期坚持推进

24)针对“落实监督责任还较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力配合区纪委开展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二是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围绕区委、区纪委的决策部署,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监督检查,做到中心任务在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三是积极推进“两个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纪委全会精神,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紧盯重大节日、重点对象,聚焦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节礼等突出问题,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措施:2020年11月24日,区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的职责权限明确,但区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于2021年5月才配备到位。下一步,区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将进一步加强与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的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推动区直部门加强系统纪委建设,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日常工作;根据区纪委监委授权,对派驻机构查办的非区管干部(职工)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审理。

整改时限:2023年6月,长期坚持推进

    五、下一步计划

    通过努力,区直机关工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距离区委巡察工作要求还有差距和不足,巡察整改已进入长效整改阶段。下一步,区直机关工委将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一要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责任,以“五个牢牢把握”为重点,深刻领会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精髓要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更好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要压实整改责任链条。持续加强区直机关工委自身建设,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进巡察后续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落实,及时组织“回头看”,堵塞漏洞、巩固提高,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以制度建设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果。

三要全面提升党建质量。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落实“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实践要求,着力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积极培育“新”“活”“实”党建品牌,切实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有效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4-3598567;通信地址:涵江区兴涵街1号;电子邮箱:hjdgw123@163.com。

 

 

               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委区直机关工委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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