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5-18】 【来源:涵江区委巡察办】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2月28日至5月27日,区委巡察三组对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7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整改要求,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2022年7月28日反馈会后,区农业农村党组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党组会议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党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党组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把问题整改贯穿全局工作,印发涵江区农业农村局落实区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整改时间,建立“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同时召开全局巡察整改部署会,原原本本传达反馈意见,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局党组共召开3次党组会议推进整改工作,定期调度整改进度,强化动态管理,盯紧措施抓落实,推动工作创新局,并于2022年9月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切实把问题说清楚、谈透彻。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局党组书记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担负整改总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全力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在巡察反馈会后,亲自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和推进会,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全面压实责任,明确提出整改要求。亲自督促制定整改方案,以聚焦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三个方面内容为重点的整改框架,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完成时间,逐一研究确定了整改措施。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承担3项问题,强化日常的监督管理,积极主动对接区委巡察三组,就整改工作进度与工作中的问题进行沟通协调,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认真对照责任清单,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带头制定措施,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坚决将此次巡察作为检视工作、补齐短板、提高质量的重要契机,结合巡察问题整改,认真开展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全面查漏补缺,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总结经验,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以巡察整改促进整体工作效能提升。局属各责任部门坚持问题导向,把问题整改贯穿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保证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通过巡察整改,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笼子严明纪律,加强干部监督管理,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将巡察整改的成果转化为日常管理机制,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关于“站位不够高,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还有差距”问题

1)针对“承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有时不够积极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员大会(扩大)学习会以及线上学习等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强化履职能力;二是通过各项重点工作推进会督促工作任务按序时完成。撂荒地整治工作经验选入省农业农村厅典型推广案例之一,连续四年获全市实施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优秀等次”,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获得全市考核优秀。

2)针对“脱贫攻坚成果还需进一步巩固。个别脱贫户帮扶责任人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未及时更新调整,可能出现工作断档”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区委乡村振兴办于2022年9月14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过渡期挂钩帮扶有关工作的通知》,强化各乡镇、区直各部门脱贫户挂钩帮扶主体责任,要求各乡镇、区直及驻涵各单位全面认真开展一次挂钩帮扶人集中排查,合理统筹调配帮扶力量,确保每户脱贫户至少有1名帮扶干部挂钩帮扶,严格落实挂钩帮扶干部帮扶责任,每季度至少入户帮扶脱贫户一次。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区共有脱贫户1135户,配有挂钩帮扶人1325人。二是已督促各挂钩帮扶干部派出单位建立健全帮扶干部因退休、调离、产假、病假等帮扶工作的衔接管理制度,每户脱贫户至少配有一名挂钩帮扶人,并及时更新信息台账,做到过渡期内帮扶工作不断档、不掉队,无缝衔接,不漏一户。

3)针对“脱贫攻坚成果还需进一步巩固。个别扶贫项目进展缓慢,未按时间节点完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已于2022年7月12日由我局及区财政局等7家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做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涵财〔2022〕99号),要求各乡镇须注重项目工程跟踪监督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避免出现重资金申请轻实施监管问题;要加大资金拨付力度,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率,防止衔接资金“趴窝”、闲置、浪费问题,切实提升衔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经督促,萩芦镇崇福村慢生活露营休闲广场工程已于2022年9月28日中标,中标金额36.3792万元,项目建设已完成,并于2022年10月28日通过验收。庄边镇萍湖村公厅广场硬化及绿化工程2022年8月15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将该项目变更为萍湖村湖心岛等乡村旅游产业配套设施建设,该项目于2022年9月7日中标,中标价为42.7466万元,2022年9月30日签订施工合同后开工,项目建设已完成,并于2022年12月8日通过验收。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3)针对“乡村振兴工作推动仍不平衡”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领导重视,制定扶持方案。区委、区政府出台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落实部门职责,做大做强村集体经济。二是分类实施,精准扶持。通过“贫困村建档立卡”、“破壳消薄”、“试点村项目带动”等政策扶持,培育乡村振兴领头人,对接乡村振兴集团项目,有效实现村企衔接,做大做强集体经济。三是立足当地资源,盘活资产资源。结合村情,以项目促发展,以点带面,逐步探索服务经济型、项目带动型、物业收益型、资源开发型等集体经济发展类型,加强指导,做好服务对接,千方百计增加村集体经济。截至2022年12月底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超过50万元的有35个,占175个行政村的20%。

(4)针对“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进度仍需加快”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一是强化监管。全面落实《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建立“线上平台管理+线下每月通报”的监管模式,有效推动项目建设,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二是合力共管。联合财政、审计部门对已完工的试点示范项目进行调研,明确“一项目一档案”管理,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责令有关乡镇限期整改。此外,联合项目主管部门深入建设现场,督促未完工项目施工进度。三是强化实绩考核。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以乡镇为责任主体,我区将项目建设进度,列入涵江区乡村振兴年度考核指标,深化乡镇责任意识。2020年度试点示范项目94个,已全部完工;2021年度试点示范项目,皆已全部完工。

2.关于结合不够紧,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还不深入的问题

1)针对“坚守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一是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强化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各相关乡镇完成台账内撂荒地复耕复种任务。二是聘请专业测绘公司对已复种的撂荒地精准落图,形成全区撂荒地整治成果一张图。全区台账内撂荒地已全部整治到位,其中复耕复种面积7401.16亩,剔除立体条件恶劣无法整治面积1768.1亩,核减非耕地面积2109.52亩。

2)针对“融入省委‘三提行动和市委‘俯下身子抓产业战略力度还需加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加强项目服务,及时跟踪了解项目建设情况,积极为业主解决生产、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未完工项目进程;二是加强与乡镇招商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策划生成新项目,促进新项目早落地、早开工。2020年引进旺盛源(同仁堂)有机农业基地项目建设年限为4年,2020-2022年已按计划完成土地平整、产区绿化、龙眼新品种育种和栽培,2023年度正在筹备产品加工中心、物流销售平台建设。2021年引进的7个项目中,“莆田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综合产业园项目”因投资业主变更,现由市振兴集团拍得项目用地,项目变更为“莆田国际农产品综合产业园项”,正在推动项目前期,合作方案已确定。其余6个项目均已按照建设周期计划完工或完成当年度建设内容。2022年引进落地项目6个。

3)针对“争创一流的工作能力还要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对照重点工作内容,将粮食播种面积、高标准农田建设、品牌农业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化肥“两减一增”、高素质农民培训等各项业务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局内业务工作均对照出台相关工作实施方案,促进各类工作有序落实。二是在区级本局等各类会议上,定期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再部署,督促各项任务序时推进。

3.关于工作不够实,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还有短板。的问题

1)针对“全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幅不够稳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稳住各产业经济发展基本面,切实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及时下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助,实施撂荒地专项整治,开展生猪标准化、美丽牧场建设;二是强化项目带动,拓展产业经济新增长,通过特色农产品文化节,打通产销对接新路子,通过延伸产业链,实现农业提质增效。2022年已筹备召开特色农产品文化节(旅游文化节)13场,有效扩大全区农产品的宣传。2022年度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4.7亿元,比增4.2%,增幅居全市第二。

2)针对“水稻保险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一是加强政策宣传。采取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宣传,重点对政策进行解读,对承保流程和注意事项进行宣导,对理赔程序和理赔标准进行阐述,让农户知晓水稻保险是化解自然灾害风险的一项重要保障。二是做好服务工作。督促保险公司做好防灾防损、查勘定损、理赔等专业化服务;合理公正、公开透明、按照保险条款做好理赔工作,做到应赔尽赔、能赔快赔,为农户提供优质高效的保险服务。2022年全区累计承保水稻种植保险面积29878.68亩,较2021年增加2800多亩。

3)针对“土地确权工作还未全面完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一是进一步压实乡镇主体责任。召集镇分管领导、经管负责人进行部署,研究讨论推进措施,层层传导压力。二是加强指导督促。加大矛盾化解力度,逐村逐户分析原因,做到应确尽确。已完成梧塘镇漏头村土地确权106户、完成情况说明13户;完成镇江村土地确权8户、完成情况说明59户,完成萩芦镇崇圣村、洪南村、水办村等3个村5户情况说明。

4)针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加大培训力度,点对点指导服务。举办业务培训班,夯实工作基础;深入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调研,点对点指导服务。二是规范提升,创建示范。制定认定办法,通过工作进度通报、考评等有效措施,2020年完成培育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个,完成培育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6个;2021年完成培育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个,完成培育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个;2022年完成培育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个。

5)针对“‘菜篮子’产品供给力度需要加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落实“菜篮子”市长责任制要求,加强对生猪养殖技术培训指导,推动养殖企业增养补栏,稳步提高生猪产能。二是加强项目示范带动,创建生猪标养化殖场、美丽牧场、科技示范场,推动生猪养殖业转型升级。2022年以来,已开展技术培训班2期,推动养殖企业增养补栏,购进仔猪1万头,提高产能;创建省级标准化示范场2家、美丽牧场1家、科技示范场1家;加强生猪核心产能调控,出台区级调控方案,2022年生猪年出栏量9.37万头,比增7.96%,家禽出栏237万羽,比增3.44%。

4.关于学习不够深,意识形态等工作还需加强的问题

1)针对“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按照根据2021年区委新修订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已于2022年8月16日重新修订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涵农党组〔2022〕15号《中共涵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规范意识形态专题会议流程及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定了《中共涵江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印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涵农党组〔2022〕15号)并分别于2022年3月14日、2022年8月25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三是加强意识形态学习,将意识形态学习列入党日活动集中学习中。2022年8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并联系部门实际总结分析,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2022年上半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报告》(涵农党组〔2022〕17号)。

2)针对“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党建日常业务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局党组每年至少开展1次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严格按照要求撰写意识形态工作述职述责。重新修订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涵农党组〔2022〕15号《中共涵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分别于2022年3月14日、2022年8月25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意识形态意识。

3)针对“阵地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切实担当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公共宣传阵地管理,严格执行公共宣传阵地管理审签制度。重新修订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审签表,增加落款审签时间一栏,并要求各站所全面规范宣传阵地管理,落实三级审签制度。目前已及时规范收集下属各单位的各类宣传载体审签表累计42份。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1.关于工作作风有待改进问题

1)针对“担当作为精神需要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针对对待一些因职能转变新划入的工作不够积极主动、存在畏难情绪的问题。强化履职意识,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加强与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对接,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在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工作的职能。二是针对对乡镇指导不力问题。加强督促指导,结合每月在建房联合督导检查,加强对各乡镇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工作的指导力度。对工作推进偏慢的乡镇,重点督促整改,切实推动各乡镇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工作。2022年我区建房审批工作有序推进,2022年审批农村建房608宗。

2)针对办事效率需要提升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对标先进,统一按市农业农村局“减时限”方案对事项进行办理时限压缩、精简。对标其他县区,统一办事时限为4天。二是靠前服务,在接到养殖企业办件咨询后,主动上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提前对办件所需现场条件进行指导,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优质便倢的服务,以缩短现场审核所用时间,提高办件效率。

2.关于执法工作有待加强问题

1)针对“执法队伍力量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目前全局现有76名干部符合考取执法证资格,其中39名已取得执法证,15名已通过专业执法考试待发证,另8名已通过综合执法考试,待专业科目考。全局执法证通过率占81.5%,有力充实了执法队伍力量。

2)针对“‘双随机’检查成效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同时加大检查力度,提升“双随机”检查成效。所有执法人员均参加一年一度的专业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更新提升执法能力;2022年以来,联合区市场监督局开展农药、化肥、兽药等三个专项领域的跨部门双随机检查3场次,累计检查发现1家次不合格;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开展农药使用及农药经营跨部门双随机检查2家次。

3)针对“延伸查处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

情况说明:针对未对同样经营涉案肥料的大洋乡某农药化肥经营部开展延伸检查的问题。执法人员依法对大洋乡某农药化肥经营部现场检查,该经营部负责人供述该批次肥料已全部销售,执法人现场检查未发现有该批次肥料产品。该经营部负责人提出申诉,经营部已将产品售完,对产品检验结果有异议,该批次产品无法申请检验,不能证明其所经营的肥料产品是不合格产品,考虑到因无实物佐证,证据不足,经研究,我局决定不予立案查处。

4)针对“行政处罚内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

情况说明:由于我局没有内设法制机构,因此在案件办理法制审核时,先报请市局执法支队指导把关,经办人员会同相关人员讨论后,再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2021年11月以后,我局农业执法大队转隶至市农业农村局,相关案件法制审核程序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3.关于“财务制度有待完善”的问题。

1)针对“公车维修和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针对2020年7月公车维修焊接修复前杆、水箱宝、中灯泡等费用0.2万元,缺少维修审批单的问题,已补上相关材料,并将严格落实公车管理审批手续,日常车辆维修严格执行审批制度,2022年度的公车的维修代办年检等均已落实审批制度。二是针对把代办年检费用错误列入车辆维修项目报销问题,局立即组织自查,严格执行财务目录分类要求,将代办年检费用同车辆维修报销项目分开单列,如闽B153KE公车2022年8月3日的代办年检费410元和2022年8月8日的修配费2329元的发票和审批单已分开单列。三是针对干部报销培训差旅费未提供出差审批表及相关文件依据的问题。组织全局开展局制度学习,严格执行市区财经管理制度,严格对财务审签手续,加强对报销材料审核,已补附培训文件通知。将以此为警示,严格执行市区财经管理制度,加强对报销材料审核。

2)针对“合同履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针对“2020年耕地质量等级评价项目”未完成数据链接,也未见竣工验收报告,根据合同约定应为未完工状态,但于2021年10月全部支付了项目尾款1.95万元问题,局在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数据启用后,及时提供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数据库资料给第三方,第三方已完成了2020年耕地质量等级与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链接工作,并提交了合格的数据库,目前第三方已提交全部成果数据。

3)针对“零星工程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

情况说明:位于新涵大街商务大楼的检测室室外的电缆配电箱属于整幢大楼的统一装修范围,因我局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用电的特殊性,与大楼原有的安装配电不相符,经与大楼业主区经济开发服务中心协调,由该大楼中标的装修公司(中建鹭港建设有限公司)按照我局检测实验室设计图进行重新改造安装,改造安装的费用由我局支出。

4)针对“银行存款长期账实不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

情况说明:一是经查找早期萩芦兽医站账目,未找到相关佐证材料;由于账户一直未使用,此银行账户已于2005年3月28日已做了销户处理,为理顺财务状况,经局研究决定将这笔呆账做销账处理。二是目前财务由专人把关,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不出现类似情况。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关于党的建设工作仍需加强问题

1)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有缺漏,个别“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已于2021年2月重新修订党组议事规则,下发《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规则的通知》(涵农党组〔2021〕5号)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二是在全局范围内强化制度学习,全面要求严格遵照执行。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针对2019年度党员组织生活会意见建议多处雷同问题。4位党员对涉及问题进行深刻反思检讨,及时改正错误,并进行党内政治生活规则再学习再教育,避免再犯。二是针对2位党员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上的发言提纲相互雷同问题,已对涉及问题进行深刻反思检讨,及时改正错误,并进行党内政治生活规则再学习再教育,避免再犯。三是针对2019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前后票数不符问题,局支部加强学习教育,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规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指定专人负责党建工作,各小组组长对各党员党建材料进行把关。四是2023年2月1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对6名党员进行谈话提醒。

3)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针对巡察提出问题,我党支部立行立改,采取务实举措,从严规范管理。一是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要求,2位同志2020年度、2021年度的党费共计798元已2022年8月9日向党工委补缴到位。二是以问题整改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流程,及时足额上缴党工委。三是进一步加强党员对于交纳党费的意义和基本要求等内容的学习与教育,明确“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认识,增强党员党性观念。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仍需提高问题

1)针对“临时聘任人员合同续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落实党组议事规则,规范聘任人员合同续签程序。2022年以来,司机、派遣人员及见习人员均由党组会议研究通过。

2)针对“个别站所干部职能职责未理顺”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

情况说明:为理顺站所干部职能职责,避免造成工作推诿现象,鉴于农业市场与经济信息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原站长年龄较大且将近退休,经研究,免去2个站所原站长职务。加强对新任命负责人的责任意识教育。

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仍需深化问题

1)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未按时研究谋划”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局党组组织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研究谋划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按规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已于2022年8月25日组织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并于2022年3月21日、8月25日召开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针对“对下属单位的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局党组书记于2021年3月对该站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于2021年4月对该站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处理;协调区财政局解决乡镇畜牧兽医站账户问题,于2020年11月起开设财政预算外专户;局重修修订《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收支两条线。目前乡镇兽医站财务及出纳由局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执行财经制度,避免出现类似的问题。

3)针对“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加强教育,提高全局干部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思想认识,明确结合人员岗位分工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每位干部职工分别根据岗位分工职责不同,重新制定了不同岗位廉政风险点。

4)针对“警示教育覆盖面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局党组进一步完善全局警示教育开展模式,针对单位实际情况,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将警示教育覆盖全局所有干部职工。线下制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学习资料》供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自查自纠,防微杜渐;并要求相关干部在全局大会上进行自我检讨,积极表态,对全局干部职工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线上每月不定期多次向全局干部职工推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福建纪检监察等微信文章和通报典型问题,加强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并在年节假期等重要时间节点,向全体干部职工推送警示教育短信,教育提醒干部职工遵规守纪,廉洁过节。

4.关于问题整改力度仍需加大问题

1)针对“有的问题如土地确权等未彻底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督促整改。通过领导过问、整改通知书、下乡指导等措施,督促问题整改。二是加强沟通。加强与第三方作业单位、镇、村沟通,做到应确尽确。已完成土地确权一户一档62822户纸质整理及数字化扫描工作。

2)针对“有的问题党费收缴未深入自查”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对照《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委办公室关于九届涵江区委巡察发现共性问题的通报》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要求,2名党员党费已补缴党工委。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攻坚克难能力需要提升”问题针对涵东街道塘北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未完成任务的问题,目前塘北社区现已形成股权改革方案(草案)及第一版股权成员名单,拆迁安置历史遗留问题未解决,造成未召开社员代表表决会议。正加强对街道指导督促,进一步做好与律师对接,尽快表决通过成员认定方案,预计2023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

四、下一步计划

通过全面整改,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和全体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学习强国”APP为载体,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牢记“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全从严治党强化正风肃纪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跟踪落实,加大督促检查和责任压力传导力度,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推动廉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三)注重成果运用,推动工作落实。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坚持巡察整改与日常业务建设相结合,以问题为导向激发干部活力,紧盯年底任务目标,提振精神,奋力赶超,结合当前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多思考、多研究,推动农业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区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4-3312185;通讯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塘北山巷38号;电子邮箱:hjqwnb@163.com。

 

 

               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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