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莆田市涵江区三江口镇委员会关于所辖村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6-15】 【来源:涵江区委巡察办】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根据涵江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3日至9月30日,区委巡察三组对三江口镇所辖村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12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三江口镇党委组织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三江口镇党委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整改意见高度重视,在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组织领导,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为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夯实主体责任,2022年12月8日三江口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集体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成立落实区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姚子钦同志担任组长,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负责对全镇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问题。其他镇两委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根据职责分工,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为切实落实整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制定方案,落实整改。自接收到区委巡察三组的反馈意见后,三江口镇党委及时制定《落实区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经镇两委会议审定,并报区委巡察三组审核同意后印发实施。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将3个方面46项整改任务分解到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整改工作的牵头整改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分别于12月8日、1月7日、2月16日召开专题整改推进会,针对问题清单的整改进度进行通报和进一步研究部署,确保问题落实整改逐一销号。

(三)建章立制,长效管理。三江口镇党委坚持标本兼治,把落实整改与能力建设结合起来,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截至目前,共制定了《三江口镇考勤制度》、《三江口镇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三江口镇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扎紧扎实制度笼子,推动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努力将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全镇工作发展的新动力,进一步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关于乡村振兴的“海味”不浓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于2022年12月20日学习了《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镇振兴办已于2023年2月11日组织镇村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党员干部进一步明晰了乡村振兴责任体系,推动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更好地落到实处。二是提升业务能力。已于2023年2月11日召开三江口镇“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乡村振兴”的专题培训会,会上深刻剖析各村集体经济现状和存在问题,并学习借鉴晋江潘山村木雕产业、石狮古浮村紫菜产业等壮大村集体经济的经典案例,拓宽产业发展视野及思路。

2.关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格局不够开拓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拓乡村振兴融合发展格局。积极探索乡村振兴与我镇优势产业融合发展之路,当前正在推进福建省红太阳食品有限公司与所在村鳌山村的研学基地建设项目实施,项目将一二三产深度融合,探索本土“工业旅游+农学文旅”创新模式,扩大企业影响力,同时还能吸收本地群众就业,壮大村集体经济。二是充分挖掘资源。已于2022年10月-12月通过实地调研方式集中调研鳌山、后郭、美尾、芳山、前明、洋中等村村情民意,了解全部17个村的村集体经济收入渠道情况,动员村两委和第一书记充分挖掘资源,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得到拓宽。三是规范“三资”管理。镇经管站已督促各村及时记录现有村集体经济资产,已按照“三资”管理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3.关于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镇扶贫办已于2023年1月29日组织镇村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取得重大历史性成就的重大论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二是开展情况核实。针对巡察反馈的“某村低保户陈某存在返贫风险”问题,我镇扶贫办立即组织人员对陈某户家庭情况进行核实,经核实,陈某每月务工收入为2000元,低保收入711元(9月份提高到1110元),家庭年总收入为32532元,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844元,超过当地低保标准,不存在返贫风险,因此不符合监测对象申报条件。三是多措并举抓落实。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脱贫户及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同时要求镇村干部及帮扶责任人结合每季度一次的入户走访,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常态化开展脱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工作,确保脱贫不返贫,振兴不掉队。

4.关于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镇扶贫办已于2023年1月29日组织镇村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取得重大历史性成就的重大论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二是及时开展整改。我镇扶贫办联合镇村建站对所有脱贫户住房进行地毯式排查,对发现存在透风漏雨现象的房屋立即进行修缮,全力保障解决脱贫户基本住房安全问题。2022年8月已完成对高美村李某、东清村吴某、后郭村陈某等3户脱贫户的房屋修缮工作。

下一步,我镇将完善动态排查机制,建立排查台账,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报区住建部门,符合房屋修缮政策条件的,由农户本人提出申请并组织实施。同时完善自然灾害预警机制,每年台风、雨季等恶劣天气时期,及时开展应急预警及巡查排查,对房屋损毁情况及时上报,并及时采取应急管理措施,尽快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因自然因素或外在因素影响动态新增的房屋受损情况都能及时发现,并通过采取房屋修缮等有效措施,有效防范脱贫户、监测对象等重点对象因住房问题返贫致贫,确保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拓展,实现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5.关于对“漏保”“漏救”对象比对排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核实。由镇社事办牵头,对巡察反馈的临时救助对象情况进行逐一核查,已及时将符合救助保障条件的4名困难群众纳入低保。二是加强业务学习。镇社事办已于2023年1月17日组织镇、村干部对《福建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进行培训学习,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素质。三是全面摸排核实。压紧压实责任,举一反三对全镇临时救助、低保等社会救助台账人员进行摸排梳理,逐户排查困难对象,对疑似符合政策对象,积极协助办理申请,查缺补漏。截至目前,已排查重病人数696人,重残人数200人,确保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持续深入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讲活动,通过张贴宣传海报,LED循环播放等方式大力宣传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着力提升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扩大救助政策覆盖面,确保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让困难群众生活更有保障。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组织力量开展病、残对象排查,主动发现困难群众,并对申请人家庭情况、收入情况严格把关,推动社会救助更精准,有效防止“错保”“漏报”“漏救”现象发生。

6.关于污染防范整治成效不够理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三江口镇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会议,邀请各村主干学习习近平治理木兰溪流域精神,通过会议提高各村主干对河长制工作的重视程度,提升河道整改效率,保证河道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反馈。二是扎实推进问题整改。相关村关于河岸有多处鸡鸭养殖、污水管道出现多处断裂,污水直排河道、福厦高速路桥下河道淤泥聚集,散发臭气等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针对部分村污水氧化塘缺乏有效管理而荒废的问题。哆中村氧化塘已督促村委会加强管理并补种水草,塔山村无氧化塘,新兴村农村生活污水已规划建设污水管网,项目已完成招投标,目前正在施工,将逐步取代氧化塘。三是加大四乱整治力度。充分发挥河段长及专管员巡河机制,在巡河过程中发现问题立即上报至镇河长办,由镇河长办统一汇总分发至各村销号。镇河长办牵头镇环保站组成木兰溪督查组,于2022年12月28日对辖区河道进行督察,尤其以东盛、高美等村为重点,巡查发现河道问题26个,已完成整改26个。之后督查组将不定期督察各村河道问题,一经发现,立即通知包村工作组做好整改反馈。四是做好季度河长会商机制。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河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河道治理问题及整改目标,加快推进河道四乱问题整治进度。同时对未在限期内完成问题整改的行政村予以全镇通报并将河道问题整改效率纳入三江口镇每年村级绩效考评中,与各村主干、村干部评先评优相挂钩,提高各村整改积极性。

7.关于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镇扫黑办已组织村干部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学习培训,不断深化镇村干部思想认识。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平安建设宣传月、平安三率等宣传契机组织开展进村入户综合宣传活动。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12337智能化平台推广应用和《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继续粘贴扫黑除恶举报奖励公告和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对涉黑、涉恶、涉乱线索的摸排与征集。三是强化线索摸排。持续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线索排查工作,并实行无线索背书承诺制。四是推进问题整改。针对鲸山村混元殿群众聚众赌博问题进行走访调查,对参与赌博的老年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现已无聚众赌博现象。

8.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抓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镇应急站已于2022年10月10日组织镇村干部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于2022年9月30日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消除各类安全风险。二是推进问题整改。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镇应急部门已联合镇环保站加强对辖区内的“散乱污”、“两无”等家庭小作坊进行排查,对不合规的企业要求其立即整改,不整改的予以关停处理。巡察反馈至今,共开展13次检查,排查28家企业,美尾村陈某瓷砖加工场、郑某瓷砖加工场现场检查无环评手续且生产瓷砖,我镇现场予以督促清退。陈某瓷砖加工场已关停,郑某瓷砖加工场生产设备已拆除,原址变更为仓库。针对电线网线乱搭的问题,已对接区工信局并与移动、电信、联通三家运营商进行协调,对乱搭网线行为进行整改。三是落实安全措施。目前已完成对啤酒小镇已签约户房屋拆迁工作,下一步拆迁工作将严格按照程序,加强安全管控,规范操作流程,落实安全措施,做到房屋腾空即拆,不留安全隐患,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高效推进房屋拆除工作。

9.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守正创新,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各村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对村级党组织的意识形态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完善意识形态责任追究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工作落地落实、责任到底到边。二是加强阵地管理。加强村级意识形态宣传阵地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审签制,不定期对镇辖区内宣传阵地开展抽查,及时清理破损、过时、低俗媚俗等宣传内容。已对鳌山村、鲸山村、杨芳村、东清村等8个村进行督查,共发现4个问题,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三是丰富文化活动。充分发挥公共文化主阵地作用,利用文明实践所、站,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2022年12月至今已开展宣传宣讲、志愿活动、文化演出等文化活动12场。同时借助多元化宣传载体,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教育讲座、文艺演出等多种灵活形式,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宣传进村、进学校、进企业。以精准高效的文化服务带给人民群众更多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将“文化惠民”真正落到实处。

10.关于环境卫生治理水平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核实,扎实整改。已对通报中存在问题的行政村保洁员进行绩效扣款。其中塔山村已对保洁员进行绩效扣款4800元,鳌山村已对保洁员进行绩效扣款7000元,后郭村已对保洁员进行绩效扣款3300元。二是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要求全镇各村举一反三,参照通报中存在的问题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同时要求各村保洁员加强日常保洁、垃圾清运、河道保洁等工作,确保三江口镇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11.关于为民意识有待强化。对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回应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镇村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论述,不断强化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坚定人民立场、坚守为民之心,树立为民服务情怀,切实在工作中做到“民之所想,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着力推动各项问题整改落实。二是推动问题整改。针对东清自然村60号门口积水1米多深,希望解决排水问题,由包村工作队督促东清村限期整改到位,该工程于2022年10月9日公示,通过三家询价由莆田市兴达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施工,工程已于2023年2月底完工。三是相关处理情况。针对以上问题,镇党委已于2023年3月1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2.关于责任担当有待增强。2020年4月开工的东盛村一条街、三家路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因群众阻工,至今未能竣工验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核实情况。经核实,东盛村污水管网建设剩36米管道群众阻工,是因污水管道建设路线旁有农田,部分群众担心污水管网铺设将对其农田种植产生影响,故对建设进行阻拦。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村书记任组长,其他村班子成员为组员的项目推进小组,强调主动担当作为,压实相关责任,确保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顺利推进。三是做好问题整改。东盛村已被列入涵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改造(一期)工程——木兰溪水质提升治理项目的先行试点村,开展污水管网建设。目前施工单位已就设计图纸内施工条件与东盛村进行现场对接,正着手入场施工。四是相关处理情况。 针对东盛村支部书记兼主任没有主动协商解决,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镇党委已于2023年3月1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3.关于履职能力有待提升。高美村抛荒撂荒尚有成片农田抛荒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全镇撂荒地摸排整治工作方案,成立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时间节点制定整改计划,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二是推进问题整改。针对高美村抛荒地问题,我镇立即组织包村工作队到现场核查,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目前涉及的5亩荒地已让村民自行复耕,涉及的20多亩成片农田抛荒已承包给杨芳村村民曾某种植。上述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加大抛荒地排查整治力度,对全镇抛荒地进行全面摸排,并建立问题清单台账,由包村工作队督促抛荒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切实完成抛荒地复耕复种工作。

14.关于履职能力有待提升。个别村监会履职不到位,存在“只盖章不签字”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审批。2021年12月之后,村财政支出严格按照报销审批程序执行,经村监会主任签字并盖章后方可支出。二是提升业务水平。镇经管站已于2023年2月11日组织村级财务人员对《涵江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等文件进行再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日常财务管理机制。三是相关处理情况。针对“某村2021年12月之前所有发票村监会主任没有签字”问题,镇党委已于2023年3月1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5.关于履职能力有待提升。个别村支部组织委员业务不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村干部履职能力。镇组工办已于2023年2月11日举办三江口镇村干部履职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组织各村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费收缴相关文件进行学习,同时对村书记及经办人员进行党费收缴工作业务培训;镇组工办已于2023年2月11日组织各村文书学习档案管理法,确保各村文书材料有序完整归档。二是常态化开展督查。对巡察反馈的相关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各村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制定《三江口镇村级党组织工作督查方案》,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各村“三会一课”、党费收缴、会议记录、党务村务公开、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不断促进村级党费收缴工作、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逐步规范、完善、有序。

16.关于财务报销手续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镇经管站已于2023年2月11日组织村级财务人员对《涵江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等文件进行再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日常财务管理机制,督促各村程序规范、材料完整才能报账入账。二是问题整改情况。巡察反馈的财务报销手续不齐全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相关处理情况。针对巡察反馈的相关财务报销手续不齐全问题,镇党委已于2023年3月1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四是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调整完善三江口镇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三江政〔2023〕5号),已制定下发《三江口镇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三江政〔2023〕6号)、《三江口镇村级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三江政〔2023〕13号),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五是开展自查自纠。镇经管站组织专人对全镇各村财务报销材料开展全面摸排,对发现问题在全镇进行通报,要求相关村限期整改到位。同时要求各村举一反三,严格加强对财务的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发生。截至目前,共发现相关问题5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17.关于合同签订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镇经管站已于2023年2月11日组织村级财务人员对《涵江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等文件进行再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日常财务管理机制,督促各村程序规范、材料完整才能报账入账。二是问题整改情况。巡察反馈的相关合同签订不完整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调整完善三江口镇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三江政〔2023〕5号),已制定下发《三江口镇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三江政〔2023〕6号)、《三江口镇村级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三江政〔2023〕13号),进一步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各项制度,重点加强对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逐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合同等事宜。四是开展自查自纠。镇经管站组织专人对全镇各村合同开展全面摸排,向存在问题的村发送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要求各村举一反三,严格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发生。截至目前,共发现相关问题3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18.关于租金未及时收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镇经管站已于2023年2月11日组织村级财务人员对《涵江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等文件进行再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加强对资产处置程序管理,租金按时收取。二是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巡察反馈的租金未收取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调整完善三江口镇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三江政〔2023〕5号),已制定下发《三江口镇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三江政〔2023〕6号)、《三江口镇村级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三江政〔2023〕13号),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收益收取的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及时收缴租金。四是开展自查自纠。镇经管站组织专人对全镇各村合同开展全面摸排,向存在问题的村发送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要求各村举一反三,严格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发生。截至目前,共发现相关问题1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19.关于存在不合理开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镇经管站已于2023年2月11日组织镇村级财务人员对《涵江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等文件进行再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日常财务管理机制。二是问题处理情况。针对巡察反馈的“某村用于工程项目的矿泉水支出相对较多”的问题,镇党委已于2023年5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调整完善三江口镇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三江政〔2023〕5号),已制定下发《三江口镇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三江政〔2023〕6号)、《三江口镇村级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三江政〔2023〕13号),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四是开展自查自纠。镇经管站组织专人对全镇各村财务报销手续开展全面摸排,并对上述问题在全镇进行通报,要求各村举一反三,严格加强对财务的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发生。截至目前,未发现相关问题。

20.关于2018年以来,全镇17个村部分民生工程,在项目代理、监理、设计与施工等方面均存在程序性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问题核实情况。经核实,巡察反馈的关于全镇17个村相关民生工程问题,目前所有工程均已结束,无法及时对相关程序性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增强业务能力。已于2023年2月11日组织相关干部学习《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涵发改〔2022〕224号)等工程招投标文件,不断增强干部业务能力。三是建立健全制度。已制定下发《三江口镇村级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三江政〔2023〕13号),不断提高村级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四是相关处理情况。已对存在问题的民生工程项目进行全镇通报,要求各村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同时针对镇经管站对村级项目工程监管不到位,导致各村工程在项目代理、监理、设计与施工等方面均存在程序性问题,镇党委已于2023年1月30日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下一步,我镇将严格按照《三江口镇村级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三江政〔2023〕1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对镇村工程项目的监管,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21.关于项目未询价或虚假询价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核实。经核实:①东盛村农村污水管网收集提升工程有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并做好招标备案;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我镇村级“三资”管理自2019年后物资采购超2000元均有附三家询价,报销手续逐步规范、完整;③鲸山村工作指挥部装修工程6082.46元,已及时予以公示并将装修清单附后。二是提升业务能力。镇经管站已于2023年2月11日组织相关干部学习《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涵发改〔2022〕224号)等工程招投标文件,不断增强干部业务能力。

下一步,我镇将严格按照《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规范村级项目管理。

22.关于工程未预留质量保证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问题核实。镇经管站已组织工作人员对相关工程问题进行核实,并根据核实情况对涉及的工程项目建设存在问题进行全镇通报,并要求各村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提升业务能力。镇经管站已于2023年2月11日组织相关干部学习《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等文件精神,今后将督促村级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按相关文件规定程序执行,并按工程合同规定预留质量保证金。三是建立健全制度。已制定下发《三江口镇村级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三江政〔2023〕13号),不断提高村级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下一步,我镇将严格按照《三江口镇村级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三江政〔2023〕1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对村级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同时强化业务指导,确保村级工程项目执行过程中规范履行合约内容。

23.关于市场摊位租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实,新浦村于2008年起与1名承租人林某一签订市场承包合同,合同中协议市场的管理、收费发包给承包者,摊位费由承包者收取,因此不存在“新浦村市场摊位38家承租人没有承租合同和缴纳摊位费用凭证,摊位收费标准没有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情况;新浦村旧村部与仓库共同出租,新浦村于2019年7月1日同林某二签订《租用新浦村旧村部及仓库合同》,由于旧村部办公楼重建需收回旧村部办公楼,双方于2022年7月1日签订《原租用新浦村旧村部及仓库合同补充协议》。(以上出租均有合同)

今后我镇将要求各村严格按照《三江口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三江政〔2023〕10号)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好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4.关于党务村务公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摸排核实情况。经核实:①后郭、塔山村党务公开栏未见三会一课内容,系村组织委员对“三会一课”及党务村务公开相关工作业务不熟悉,未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公开三会一课内容;②鲸山村未设党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在村部内院,设置地点不合理问题,因该村幸福院与卫生所建设需转移原先公开栏,公开栏转移后该村未及时根据要求重新设置党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③东盛、哆中等村村务公开栏脏乱差,内容未及时更新问题,系所涉村公开工作经办未履行公开栏日常更新、保障等相关职责;④新兴村党费公开只到2022年3月份的问题,系该村组织委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未及时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党费公开工作。二是提升党务工作能力。镇组工办已于2023年2月11日举办三江口镇村干部履职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组织各村干部进行党务、村务公开业务培训。三是规范村级公开栏建设。已督促问题相关村整顿党务、村务公开栏设置,同时要求辖区各村举一反三,开展公开栏自查自纠,不断规范村级公开栏建设。针对巡察反馈的后郭、塔山、鲸山等村问题,目前后郭、塔山已更新三会一课内容;鲸山村已重新设置公开栏栏目;东盛、哆中等村村务公开栏已经重新整顿,内容已更新到位。四是扎实开展工作督查。对巡察反馈的相关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各村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制定《三江口镇村级党组织工作督查方案》,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各村“三会一课”、党费收缴、会议记录、党务村务公开、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将检查结果纳入村干部年终考核,不断促进村级党务、村务公开工作逐步规范、完善、有序。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25.关于个别村书记工作经验不足,组织协调能力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村干部能力素质。镇组工办已于2023年2月11日举办三江口镇村干部履职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重点围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乡村振兴、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信访工作以及党务工作等内容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村干部履职能力。二是落实“导师帮带制”。针对个别村书记工作经验不足,组织协调能力欠缺等问题,我镇深入落实“导师帮带制”,由包村领导帮带村书记,围绕基层党建、乡村振兴、信访维稳等当前农村工作重点,帮助新选任的村干部尽快熟练基层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26.关于后备干部队伍储备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核实摸清底数。我镇举一反三,对各村后备干部配备名册进行认真摸排,根据文件要求,对不符合条件的后备干部进行更换,确保各村级后备干部选优配齐,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配齐后备干部人员储备。全面摸清个人基本情况、能力特长、主要优缺点等并登记造册,重点将有经验、有能力、有业绩、对家乡有感情的务工经商人员、毕业大学生等吸纳充实到农村后备干部库,按照前期摸底,已选优配强各村后备干部储备,目前登记在册52人。三是加强村级后备干部培养。有针对、有目的对备用干部进行培养锻炼,根据工作岗位需要,把后备干部安排到相应的工作岗位上进行实践锻炼。

27.关于个别村换届选举筹备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摸排分析原因。经核实:①某村党组织只选举产生3名支委系该村党组织选举时其余3名候选人现场选举时票数不足,未能当选;②某村2名支委当选后辞职系当事人为谋家庭生计原因辞职。二是选优配强村干部。针对某村只选举产生3名支委问题,该村核定村两委职数8名,现有村两委干部7名,为充实村干部力量,已于2022年12月13日从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中聘用1人为村干部。三是择优推荐候选人。针对某村2名支委当选后辞职问题,目前已完成补选村干部2名。

28.关于个别村“三重一大”事项未上会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从严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镇组工办已于2023年2月11日举办三江口镇村干部履职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组织各村认真学习“三重一大”相关制度,要求各村严格落实,并按要求认真做好“三重一大”事项会议记录。二是扎实开展工作督查。对巡察反馈的相关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各村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制定《三江口镇村级党组织工作督查方案》,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各村“三重一大”日常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要求各村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相关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推动村务工作更加规范。

29.关于“四议两公开”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干部综合素质。镇组工办已于2023年2月11日举办三江口镇村干部履职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组织各村进行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四议两公开”相关制度,确保各村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决策、实施。二是强化监督指导力度。对巡察反馈的相关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各村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查缺补漏。制定《三江口镇村级党组织工作督查方案》,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各村“四议两公开”日常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将定期组织人员对各村会议记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不断促进“四议两公开”工作逐步规范、完善、有序。

30.关于“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执行不够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贯彻执行制度。镇组工办已于2023年2月11日举办三江口镇村干部履职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组织村两委认真学习“三重一大”相关制度,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二是强化监督指导力度。对巡察反馈的相关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各村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查缺补漏。制定《三江口镇村级党组织工作督查方案》,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各村“三重一大”日常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将不定期举办村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提升村干部工作业务水平,不断完善村级会议材料。

31.关于“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课内容的把关,要求镇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到所分管领域或所包村给党员们上一次党课,并就上好党课要求镇领导班子成员课前要认真备课、主动思考,课中注重互动,答疑解惑,从而传递“好声音”,树立领导干部良好形象。二是提升经办业务水平。由镇组工办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组织工作例会,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培训和指导,要求各村做好会议记录和支部活动材料的收集管理,确保村级“三会一课”等相关材料不断规范。三是扎实开展工作督查。对巡察反馈的相关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各村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制定《三江口镇村级党组织工作督查方案》,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各村“三会一课”日常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将检查结果纳入村干部年终考核,不断推进村级“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更加规范、完善。四是相关处理情况。针对“某村召开党员大会讨论研究预备党员李某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镇党委已于2023年3月1日对该村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针对“部分村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规范,2018-2022年主题党日未见活动材料及照片”问题,镇党委已于2023年3月1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针对部分村主题党日活动材料造假问题,镇党委已于2023年3月1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2.关于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核实情况。经核实,各村组织生活会材料缺失、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等问题,是因各村组织委员对“三会一课”工作要求学习不深入、认识不到位,在落实过程中不仔细、不认真,未能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对民主评议材料及时进行整理归档。二是开展业务培训。镇组工办已于2023年2月11日举办三江口镇村干部履职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组织各村开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条例研学,通过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各村经办的党务工作业务能力。三是规范组织生活。压紧压实村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各党组织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并做好会后材料的收集、汇总与归档工作。同时由镇组工办定期对各村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确保组织生活程序规范、材料完备。四是扎实开展工作督查。对巡察反馈的相关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各村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制定《三江口镇村级党组织工作督查方案》,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各村“三会一课”日常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将检查结果纳入村干部年终考核,不断促进村级“三会一课”制度落实逐步规范、完善、有序。

33.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关系管理。针对鲸山村5名在职党员未将党组织关系转到所在单位的问题,党员陈某一、黄某及陈某二党组织关系已转至单位,已通知党员本人在现所在党组织足额补缴;林某属于村医,不属于卫生院正式员工,陈某三已辞职在家,目前已补缴足额党费。二是规范党费收缴。已对各村党员党费收缴情况开展摸排核实,摸清底数,对漏缴党费进行催缴补缴;要求各党支部在每年年初进行党员党费交纳基数的核定、上报、公示,实行每月一报制度,督促基层党组织及时上交足额党费。三是规范排查整顿工作。针对东盛村郑某一、曾某、郑某二等人入党程序不规范问题,郑某一入党程序不规范问题经学校函复认定入党程序符合当时发展程序且现党支部已召开党员大会重新表决认定其党员身份;曾某入党程序问题经学校函复,属于经办笔误记录错误,实际入党程序无误;郑某二入党程序问题已调查核实相关材料。上述三名党员认定均经党员大会且均有附证会议记录复印件。四是开展党员教育警示。针对村两委违纪问题时有发生以及村级党员受处分等问题,我镇将充分运用全镇大会、党员大会、集中学习等各类会议通过观看警示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以及廉政教育讲座等方式,使村干部保持清醒头脑、守住廉政底线,对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镇村干部第一时间进行廉政提醒并督促整改。

34.关于党费收缴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摸清核准底数。经核实:①某村2019年全年党费交纳登记与实际上缴不一致问题,是因该村时任经办工作不仔细,导致金额记录错误;②部分村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是因所涉村组织委员对党费收缴工作业务不熟悉,未核准清楚工资收入以及缴纳标准便进行收费;③部分村党费收缴登记不规范问题,是因所涉村组织委员工作不仔细,未及时登记并核对造成。我镇举一反三,对辖区各村党员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摸底、核定,目前已完成摸底核准工作,并对漏缴党费进行催缴补缴,目前均已整改到位。二是提升干部能力素质。镇组工办已于2023年2月11日重点围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乡村振兴、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信访工作以及党务工作等内容,举办三江口镇村干部履职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不断提升村干部履职能力。三是严格规范报送制度。2023年党员党费交纳基数已完成核定并上报、公示,党费收缴严格实行每月一报一收缴制度,确保党费收缴工作的规范性。四是相关处理情况。①针对“某村2019年全年党费交纳登记与实际上缴不一致”问题,镇党委已于2023年3月1日对该村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②针对“某村个别村两委未按标准足额交纳党费”问题,镇党委已于2023年3月1日对该村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③针对“某村4名党员2022年1-8月党费交纳记录空白”问题,镇党委已于2023年1月30日对该村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一)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组织调查,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22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2人;其中,提醒谈话8人、批评教育1人,诫勉及以上4名,具体为:

    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因鳌山村村集体资产被侵占对鳌山村原党总支书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因鳌山村村集体资产被侵占对鳌山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因后郭白条问题对后郭村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审查。

诫勉情况:

    因后郭村杨某、黄某等多次入京越级访,牵扯镇村干部大量精力,加大接访开支,增加镇村财政负担对后郭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给予诫勉谈话。

(二)区委巡察三组巡察三江口镇所辖村党组织期间,共向三江口镇党委移交信访件5件。三江口镇党委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截止目前,已办结5件。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

1.关于规划策划意识薄弱,新业态打造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全镇共17个行政村,2021年已完成杨芳、鳌山2个村的村庄规划编制。2022年区政府下达的村庄规划指标,分别为鲸山、芳山、新兴、美尾、前明、双霞、高美、东盛、哆中、新浦10个村,目前芳山、鲸山、新兴、美尾4个村的村庄规划成果已完成区级批复工作,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前明、双霞、哆中、高美4个村的村庄规划正在围绕骨灰堂项目进一步调整编制成果,预计于6月30日前完成规划编制;新浦、东盛2个村因麦芽生产、热电联产、沪闽工业等项目即将落地,城镇开发边界发生变化,编制内容需进一步调整,预计6月30日前完成规划编制工作。下一步,针对未完成规划编制的村,我镇将继续督促编制单位成立编制专班,通过实地调研充分了解各村用地情况及村民实际诉求,同时协调区自然资源局及有关专家对方案进行审查,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进度。二是强化村庄面貌提升。已加强东盛一条街农贸市场管理,通过村干部、志愿者定期清扫卫生,维护环境整洁;文明志愿者团队引导市场占道摆摊商贩整齐有序经营;巡逻车流动巡逻督导市场不文明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市场经营整齐规范。同时,举一反三,加强三江口镇辖区内东清农贸市场、闽中蔬菜市场等其他农贸市场的规范管理。三是积极对外招商。已梳理完善啤酒小镇、蓝色海湾推介展示材料,积极招商,2022年12月,已对接本土专业营地开发运营团队福建凤苑旅游公司,对啤酒小镇内文旅资源进行挖掘和开发,结合鳌山村雁阵宫自然人文景观,将其开发为廉政文化休闲点,促进“文旅+廉政”产业发展;结合蓝色海湾自然风光与啤酒元素,打造海景休闲营地,推动“文旅+啤酒”产业发展。四是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促文旅产业发展。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已打造完成芳山村砖瓦窑文化展示馆,利用声、光、电互动体验充分展示地域特色文化,促进“文旅+”产业发展。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前明、双霞、高美、哆中4个村正在围绕骨灰堂项目进一步调整编制成果;新浦、东盛2个村因城镇开发边界发生变化,编制内容需进一步调整。下一步针对未完成规划编制的村,我镇将继续督促编制单位成立编制专班,通过实地调研充分了解各村用地情况及村民实际诉求,同时协调区自然资源局及有关专家对方案进行审查,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进度。

整改时限:2023年6月30日

2.关于宗教场所管理缺位漏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核查,落实整改。经核实:①114个宗教场所是由网格平台摸排登记录入,其中实际有登记的为19个,没有登记的95个,是因该95个宗教场所属民间信仰由村民自治,未达到宗教场所认定登记的要求,故未在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登记;②登记的19个宗教场所中12个有开设对公账户,其他7个宗教场所目前正在办理对公账户开设手续,已督促尽快办理完毕;③针对后郭村蓬岛堂财务问题,已向其发出整改通知单,要求后郭村蓬岛堂严格落实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对现存的财务问题限期整改。二是加强学习,规范管理。已于2023年2月13日组织各村经办及宗教场所管理人员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专题学习,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提升宗教场所管理水平。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目前7个宗教场所对公账户开设情况和后郭村蓬岛堂财务问题正在推进整改中。下一步将将强化跟踪督促,促进上述问题尽快整改落实。同时加强对宗教场所日常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不断推动辖区宗教场所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整改时限:2023年9月30日

3.关于“两违”问题整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成立“两违”整治专项领导小组,制定“两违”整治方案,确保“两违”问题按要求及时整治到位。二是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巡查机制。成立镇四级巡查机制,镇主要领导、镇干部、村主干、村干部均参与到两违的日常巡查当中,开展定人、定时、定岗、定责巡查,将巡查责任压实到村居和具体工作人员,同时建立两违巡查拆除问责机制,做到发现一宗,整改一宗,问责一宗。三是摸清“两违”底数,加大整治力度。关于巡察反馈的2018年以来全镇17个村共排查发现两违用地尚未整改到位的24宗,已整改到位5宗;涉及公益性项目用地等5宗;8宗为坑塘水面养殖,均已无养殖,目前正在地块上填土复垦复耕;剩余6宗我镇将列入重点整改。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目前还余14宗两违用地尚未整改到位。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加大“两违”整治力度,建立动态整改台账,由包村领导跟进整改进度,每周定期开展进度汇报,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两违”整治工作。今后将不断健全常态化巡查制度,定期对“两违”治理工作进行回头看,对整治不到位的镇、村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有效遏制“两违现象。

整改时限:2023年6月30日

4.关于为民意识有待强化。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政策宣传。巡察至今,全镇又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共599户,2384人。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目前针对其他村符合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办理条件的群众,正在着手收集材料,同时镇相关部门将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积极督促和协助相关村做好失地保办理工作。下一步将加快推进辖区其他村办理符合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抓紧办理落实,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政策宣传。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

5.关于存在不合理代垫付现象,鳌山村垫付安置区群众建房使用电费,目前未全部追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抓好整改。截至目前,鳌山村垫付安置区群众建房使用电费未追还的115.03万元中,已收回18万元;已完成顶柯安置区配电房及供电线路建设,同时做好群众思想动员工作,已与51户群众协商决定由村委会代办用电立户,待通电时同步缴交电费。经与电力公司沟通协调,已于4月7日实现通电。目前正在逐户催缴电费。二是相关处理情况。针对鳌山村垫付安置区电费至今未完全追还问题,镇党委已于2023年3月1日对鳌山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对鳌山村包角落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目前顶柯安置区代垫电费还未收齐,下一步将继续督促鳌山村推进安置区用电立户及代垫电费收缴工作,同时组织村干部对其余群众做好思想动员工作,争取于2023年年底之前收回全部代垫电费,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问题整改。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

(二)未完成整改的问题

1.关于对村级集体资产被侵占问题处置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摸排。镇经管站已组织各村对村集体资产被侵占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对发现有被侵占现象的村集体资产情况进行通报,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并由包村领导跟进整改进度,每周定期开展进度汇报,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资产回收整改。二是严格规范管理。严格按照《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涵江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的通知》(涵政办〔2020〕 47号)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落实村集体“三资”管理各项制度,重点加强对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不断完善对各村集体资产管理的监督。三是相关处理情况。镇纪委已于2022年12月就鳌山村后江高速公路南北两侧79.36亩土地2015年起被林某无偿占用等相关问题对鳌山村原党总支书记马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鳌山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龚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目前高美、鳌山、新兴等村被占用的村级集体资产还未收回。下一步将由包村工作队督促所涉村对村级集体资产进行梳理摸排,针对村集体资产被占用问题逐一制定整改计划,确保资产尽快回收。同时镇经管站将加强对各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与监督,不断健全常态化检查制度,定期对村集体资产侵占等相关工作进行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镇、村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

五、下一步计划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区委重要工作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三江口镇党委将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实践,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制度要求,持续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二)突出问题导向,破解整改难题。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保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继续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要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还没完全整改的问题要重点跟踪督促,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要坚持一抓到底,逐步强化工作成效,坚决做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切实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确保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得到全面整改落实。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形成自我发现问题、自我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把巩固整改成果与三江口镇工作实际相结合,对全镇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巩固和扩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严肃执纪监督问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持续有力的监督检查,压实问题整改责任,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监督,让每一名党员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四)深化成果转化,推进事业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狠抓落实。以恪尽职守、忠诚履责的责任担当,以坚定不移、敢于斗争的实干精神,以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抓好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进三江口镇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全面推动三江口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局面、迈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94-3806117;邮政信箱:莆田市涵江区三江口镇塔山村塔山路1号;电子邮箱:sjkz3805891@163.com。

  

 

中共莆田市涵江区三江口镇委员会

                     2023年6月13日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