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莆田市涵江区三江口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6-15】 【来源:涵江区委巡察办】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根据莆田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3日至9月16日,市委巡察八组对三江口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12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三江口镇党委组织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三江口镇党委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整改意见高度重视,在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组织领导,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为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夯实主体责任,2022年12月8日三江口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集体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成立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姚子钦同志担任组长,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负责对全镇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问题。其他镇两委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根据职责分工,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为切实落实整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制定方案,落实整改。自接收到市委巡察八组的反馈意见后,三江口镇党委及时制定《落实市委巡察八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经镇两委会议审定,并报市委巡察八组审核同意后印发实施。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将3个方面70项整改任务分解到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整改工作的牵头整改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分别于2022年12月8日、2023年1月7日、2月16日召开专题整改推进会,针对问题清单的整改进度进行通报和进一步研究部署,确保问题落实整改、逐一销号。

(三)建章立制,长效管理。三江口镇党委坚持标本兼治,把落实整改与能力建设结合起来,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截止目前,共制定了《三江口镇考勤制度》、《三江口镇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三江口镇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扎紧扎实制度笼子,推动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努力将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全镇工作发展的新动力,进一步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关于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已组织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于2023年2月11日重新专题学习《三江口镇贯彻落实涵江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的实施意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学习制度和学习纪律,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学习带头作用。二是深化学习研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十大精神及中央、省、市、区相关重要部署要求等加强学习,通过持续、有针对性的学习交流研讨,将学习宣传贯彻上级精神不断引向深入。三是周密计划安排。坚持定期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时效性。截至目前,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集中学习5次,学习主题有: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学习全省“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

2.关于部分班子成员撰写的心得体会有的全文抄袭网络文章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查自纠。深刻认识学习的重要性,对班子成员撰写的心得体会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自查发现的“部分班子成员撰写的心得体会存在全文抄袭网络文章情况”,相关班子成员已结合工作实际及学习感悟重新撰写心得体会。二是强化认识。已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两委会,对相关问题做出通报,并要求两委班子成员务必强化思想认识,杜绝马虎应付的错误思想,结合工作实际撰写有质量、有内涵、有高度的心得体会,切实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三是处理情况。镇党委已于2023年1月30日对相关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其3人已于2023年2月10日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表态发言。

3.关于推动安置房建设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思想认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内容,征迁指挥部已于2023年1月31日组织指挥部人员开展“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专题学习会,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二是推动安置房建设。人民街南伸项目芳山安置区已于2021年9月30日完成供地,业主为市国投公司,当前安置区建设已进场施工。

4.关于破解村庄发展瓶颈做得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于2022年12月20日学习了《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镇振兴办已于2023年2月11日组织镇村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党员干部进一步明晰了乡村振兴责任体系,推动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更好地落到实处。二是积极对外招商。梳理完善啤酒小镇、蓝色海湾推介展示材料,积极对外招商,已于2022年12月对接本土专业营地开发运营团队福建凤苑旅游公司,对啤酒小镇内文旅资源进行挖掘和开发,结合鳌山村雁阵宫自然人文景观,将其开发为廉政文化休闲点,促进“文旅+廉政”产业发展;结合蓝色海湾自然风光与啤酒元素,打造海景休闲营地,推动“文旅+啤酒”产业发展。三是提升业务能力。镇振兴办已于2023年2月11日召开三江口镇“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乡村振兴”的专题培训会,对镇村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培训会上深刻剖析各村集体经济现状和存在问题,并学习借鉴晋江潘山村木雕产业、石狮古浮村紫菜产业等壮大村集体经济的经典案例,拓宽各村干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思路。四是加强实地调研。已动员辖区各村村两委和第一书记充分挖掘当地资源,通过实地调研、电话访谈等方式调研各村集体经济收入渠道情况。

5.关于巩固脱贫成果不够有力,帮扶方式有待改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镇扶贫办已于2023年1月29日组织镇村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取得重大历史性成就的重大论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二是深化政策保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连续性,持续落实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保障类政策,加强城乡低保兜底保障。通过对41户有资金需求的脱贫户提供无息小额贷款,对94户有能力发展种植业、水产养殖业以及农产品加工业等项目的脱贫户进行补助,为23户脱贫户提供公益性岗位等就业途径方式,促进脱贫户稳定收入,2022年全镇脱贫户人均年收入为20563元,较2021年增长9.32%。

6.关于党委引领发展不够有力。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调动各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强化思想认识。镇两委班子已于2023年2月6日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对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部署要求,强化镇党委引领力,推动党建工作促进本地营商环境优化建设,围绕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将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列入两委会议事日程,把招商引资作为扩投资、上项目、强产业、增后劲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业集聚度。二是优化企业服务,推动项目落地转化。定人定责服务即将落地企业的项目前期工作,帮助企业快速办理项目注册、办公选址等事宜,着力推动麦芽生产、热电联产等项目在2023年开工建设。在高质量高效率推进项目建设的同时,坚持项目建设推进与项目入库“两手抓”,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扩大科技和产业投入,有效带动全社会投资。下一步我镇将有序推进重点项目按节点落地转化、投产达效形成固投支撑,进一步夯实发展根基,蓄积发展后劲。

7.关于服务企业不够主动,对于企业诉求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晰挂钩责任,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建立完善科级领导挂钩重点企业工作制度,明确班子成员挂钩服务企业制度,定期走访企业,形成企业服务清单,并对照服务清单逐一落实。二是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服务能力。已于2023年2月13日组织全镇干部重新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以深化改革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升级,不断提升服务企业能力。三是及时部署安排,确保问题整改。针对景田食品饮料公司反映的围墙外有人违章建设、永源鞋厂反映的门口排水不畅等问题,由包村领导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核实并要求及时整治到位,上述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8.关于项目攻坚锐气不足,在推动解决困扰发展的疑难问题上办法不多、开拓不足,导致项目进度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项目情况。该重点项目的重要配套工程为涵江区啤酒小镇安置房和配套路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子项目:莆炎高速萩芦出口至兴化湾涵江港作业区进港道路(南环路至芳山互通段)),于2022年12月9号挂标,2023年1月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标,目前已完成监理招标。二是土地报批。目前省自然资源厅已出批文,土地手续已完成。三是征迁工作。镇党委已于2023年1月30日调整充实人民街南伸征迁工作指挥部人员名单,由镇党委书记担任项目指挥长,选派30余名镇干部参与人民街南伸(杨芳段)征迁。下一步征迁小组将持续深入做好被征迁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与区自然资源局协同,加快宫庙选址,推进项目征迁。四是芳山安置区建设。安置区已进场施工,目前开展桩基施工。

9.关于落实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理念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站位。三江口镇组织开展河长培训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治理木兰溪流域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求各河段长必须贯彻落实河长制精神及做好巡河工作,推动我镇河湖工作从治乱向幸福河湖升级。二是加大四乱整治力度。充分发挥河段长及专管员巡河机制,在巡河过程中发现问题立即上报镇河长办,由镇河长办统一汇总分发至各村销号。截至目前,我镇共累计整改四乱问题484个。田厝水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评价2023年5月6日至今达地表水Ⅳ类水质标准。今后,我镇将继续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定期回头看,确保河道问题在整改的基础上不反弹,持续改善流域水质。三是落实季度河长会商机制。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河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河道治理问题及整改目标,加快推进河道四乱问题整治进度。同时对未在限期内完成问题整改的行政村予以全镇通报并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四是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接管率。全镇已列入涵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改造(一期)工程——木兰溪水质提升治理项目,其中新兴、前明、东盛、新浦、美尾5个村已列入先行试点村,开展污水管网建设,现已开工建设。下一步将继续督促施工单位加快工程施工进度,确保涵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改造(一期)工程顺利完工。五是南环城路污水泵站已投入使用。

10.关于推动污染防治攻坚不力,对环境污染疑难问题未能有效破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围绕污染物总量减排、生态环境质量提高、生态环境风险管控三类目标,突出整治五小行业,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落实巡查工作。由镇生态环境办公室牵头,各村委会配合,强化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月巡查制度,做好一月一巡查。同时,明确属地责任,因村制宜,由各村组织专人加强对辖区内石材加工企业巡查,尤其是针对五小行业生产原址、较偏僻的巡查死角等地方重点巡查,发现回潮现象立即上报镇生态环境办公室,并配合进行取缔,坚决遏制回潮现象。三是加强督促整治。针对高美上港铁路桥下堆放固废(鸡粪、鸭粪)问题,已于2023年2月17日由包片领导组织包片区工作队、联防队等人员,对堆放户张某设立的铁皮房、砖瓦房进行执法拆除,并组织水电工对该地块进行两断,目前已完成三清;针对杨芳村领兜石材厂仍然存在加工问题,我镇制定整治实施方案,并组织专人前往现场发放整改通知单,限期要求石材厂主拆除生产铁棚,清运堆积原材料,目前已完成三清。

11.关于重点行业领域整治不深不实,对辖区内的沙场排查整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成立三江口镇违法沙场清理整治专项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沙场整治专项工作方案,要求镇工作片组织人员对全镇沙场进行全面摸排,摸清底数,全面整治,对涉及到耕地的沙场坚决整改复耕,对逾期未进行整改的,组织人员进行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理原材料等强制执法措施,确保整治到位。二是摸清沙场底数,加大整治力度。三江口镇2022年扫黑除恶整治中沙场底数为12宗,巡察组巡察期间“走访发现的杨芳村新坡头3宗未纳入排查台账”的沙场,经核实,实际为台账12宗沙场中的莆田市涵江区丰源沙石场、莆田市明旺建材有限公司和莆田市涵江区秋芳沙石场。另2022年10月份摸排新增1宗,2023年2月摸排新增1宗,共摸排14宗沙场,目前14家沙场已全部关停清场。

下一步,我镇将不断健全常态化巡查制度,定期对沙场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对整治不到位的镇、村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确保三江口镇沙场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12.关于资金债务管理的风险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摸清底数。及时组织梳理资产和负债科目,对沉淀资金及时清理。对未拨付的专项负债及时拨付,对于未结转科目及时进行结转,对账务登记错误的科目及时调整。在今后工作中确保真实准确地反映政府财政收支结果。二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完善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三江口镇财债务日常管理和使用规定,进一步提高干部对镇债务制度执行和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加强监督,提升质效。不定期对债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日常资金债务管理的使用情况和监督,提高执行债务制度的自觉性。

13.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摸排不深不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于2022年10月24日安排专题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镇应急站已于2022年10月10日组织镇村干部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于2022年9月30日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消除各类安全风险。二是严格制度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执行领导分片包干、按月督查、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等制度,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清单,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定期排查整治。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要求全镇各单位各企业举一反三,开展化工生产、交通运输、餐饮燃气、粉尘涉爆等12个重点行业领域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隐患及时排查整治到位。三是确保问题整改。针对后郭村丽升鞋面厂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目前已对燃烧电箱进行拆除;对车间电线进行套管并按要求清理消防通道,现已整治到位。

14.关于未按最新要求修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守正创新,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各村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村干部目标管理与年末实际考核,与党的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增强业务能力。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本领,结合班子会议、集体学习、谈心谈话等形式,进行专题部署研究,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三是推动问题整改。针对“镇党委书记对宣传委员约谈内容雷同”问题,由镇党委书记结合工作实际,对宣传委员进行重新约谈,对全镇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研究,督促相关问题整改落实,提高宣传委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理解与认识。四是开展专项督查。针对“2019、2020年均未按文件要求对村级党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问题,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制度,已对村级党组织2019、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结合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目标任务,重点督查各村级党组织宣传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工作合力不够的问题,不断推动全镇意识形态工作向纵深发展。

15.关于遏制邪教发展势头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镇两委班子成员已于2023年1月30日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好反邪教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建立健全制度。调整充实帮教领导小组成员,并制订未转化人员“一人一策”实施方案。按照“一人一策”实施方案要求,对未转化人员每月1次、对已转化脱帽人员每年1-2次开展走访,严格落实科级领导干部挂钩帮教走访工作。三是加强宣传教育。结合平安三率宣传等契机进一步加强反邪教警示教育进村居、进校园等宣传活动,以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反邪教氛围。

16.关于对在册邪教人员每季度定期走访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宣传教育。镇两委班子成员已于2023年1月30日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好反邪教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平安三率宣传等契机进一步加强反邪教警示教育进村居、进校园等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压紧压实责任。调整充实帮教领导小组成员,并制订未转化人员“一人一策”实施方案。按照“一人一策”实施方案要求,对未转化人员每月1次、对已转化脱帽人员每年1-2次开展走访,严格落实科级领导干部挂钩帮教走访工作。三是协同多方力量,加强人员查找。继续加强对失踪脱管人员进行查找,进一步对其社会关系进行梳理排查,通过对其左邻右舍和亲戚朋友之间的深入了解进一步联系到此失管脱管人员。

17.关于阵地建设管理水平亟待提升。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审签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责任。镇宣教办已于2023年2月23日召开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审签培训会,对各业务部门经办人员重新培训,明确审批内容流程,规范审签表各项要素的填写,进一步规范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审签制度,加强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工作落实,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岗、明确到人、具体到事。 二是规范管理。加强村级意识形态宣传阵地的规范管理,制定督查方案,已对鳌山、鲸山、杨芳、东清等8个村开展督查,共发现4个问题,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三是自查自纠。要求各村举一反三,对张贴的宣传材料开展自查自纠,对过时材料立即下架处理,及时更换最新材料。各村已对张贴的宣传材料开展自查自纠,共发现3个问题,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四是相关处理情况。针对“某村宣传栏仍张贴2013年宣传材料”这一情况进行全镇通报,镇党委已于2023年1月30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责令该村立即更新相关宣传材料,该村已按照要求撤换过时宣传材料。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18.关于大部分项目仅对总地块面积和各村界属进行确定,没有对群众个人承包地细化丈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由三江口镇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会议,于2023年1月28日组织镇两委领导成员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三江口片区改造项目征迁实施细则等,深刻领会重点、要点,切实反思工作不足之处。二是成立组织机构。对新的项目由三江口镇成立相关项目征迁工作组,安排专人负责丈量登记及群众协调工作,对群众个人承包地细化丈量,确保做好征迁细化丈量工作。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镇党委、政府今后将对各村项目征迁中涉及个人承包地和地面物等情况细化丈量,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张贴宣传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土地分类及补偿标准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四是完善征迁工作。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我镇将举一反三对后续新增征迁项目严格执行标准,组织群众做好丈量工作,并由专人负责保管、保存内业档案,做细做深做实征迁工作。

19.关于少批多征现象较为普遍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日常监管。对已多征的土地纳入我镇日常监管,由包村工作队及相关业务部门开展“两违”巡查,对地块上的“两违”建筑进行整治,确保多征地块上不出现“两违”现象。二是严格落实“批多少,征多少”。在之后的土地征迁工作中,三江口镇将与区有关部门积极对接,严格对照批文征收面积,做好土地征收工作,在今后新增项目征地中严格依法分类上报审批。

20.关于补偿标准随意提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对无差别补偿问题进行反思,深刻认识到在征迁过程中工作不够深入、方法简单。已于2022年2月20日组织征迁指挥部人员学习征迁实施细则,不断提升征迁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二是严格落实政策。后续征迁工作将与土地部门认真核对征用土地现状和性质等,严格按照征迁方案和补偿标准发放土地补偿征迁款。三是相关处理情况。针对补偿标准随意提档问题,镇党委已于2023年1月30日对项目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在之后的征迁工作中,将对出现的无差别补偿问题引以为戒,确保不出现类似情况。

21.关于房屋丈量过程管控不力,大量丈量登记认定表未落实四方签字确认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对项目内业材料的审核工作,并按照要求对内业资料进行完善整理,镇干部、村干部、丈量人员、评估人员均已对材料签字确认。

在今后的项目征迁工作中,将严格做好相关材料的审核、签字,做到材料完整归档,同时将安排专人负责征迁档案管理,确保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

22.关于内业档案严重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各征迁指挥部已按照要求开展征迁内业资料整理,对征迁户资料、文件、方案等全面梳理归档。同时在整理过程中对发现的资料缺项进行登记,对发现的归档错误立行立改。二是落实要求,完善制度。安排专人管理征迁内业资料,逐步规范征迁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密、查阅等相关工作。完善台账管理,坚持做到收转有记录、管理有秩序,避免档案查、借、转等过程中出现档案资料外泄、遗失等问题,确保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

23.关于未对被征土地类型进行甄别核减,为群众办理失地农民保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制度。根据工作实际成立失地保专项整治排查领导小组,同时制定《三江口镇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镇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失地保办理流程,确保排查工作按照方案的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顺利推进。二是规范材料整理。我镇已组织人员对所办理的失地保材料进行全面梳理,同时根据失地保档案材料整理情况列出排查整改问题清单,要求各村对照问题清单深入开展排查核实工作,截至目前未发现相关问题。

今后,我镇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为符合条件的群众办理好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申办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24.关于临时救助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核实。由镇社事办牵头,对巡察反馈的临时救助对象情况进行逐一核查。①关于临时救助对象年收入申报不实、不符合补助条件情况,经核实:部分临时救助对象或其家庭成员为照顾家中失能半失能老人、婴幼儿(3岁及以下)、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造成无法正常就业,因此出现个人月收入为0或者低于标准的情况。根据《福建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闽民救〔2021〕128号)第三章第十四条提到的“确需照顾家中失能半失能老人、婴幼儿(3岁及以下)、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含三级精神、智力残疾),或有怀孕哺乳等特殊情形的,可免除核算1名实际照护人或当事人的非固定就业收入”的文件精神,未发现年收入申报不实,不符合补助条件情况。②关于镇聘用干部申请临时救助情况,经核实:申请人郑某(镇聘干)、方某(镇聘干亲属)均符合《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涵民〔2020〕3号)文件中“支出型救助标准”的补助条件。③关于村干部申请临时救助情况,经核实:一是申请人李某(某村聘用干部)符合《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涵民〔2020〕3号)文件中“医疗支出型困难对象”的补助条件;二是申请人李某(某村村干部)符合《涵江区民政局 涵江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涵民〔2018〕175号)文件中“医疗支出型困难对象”的补助条件。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临时救助工作规范>的通知》(闽民保〔2019〕121号)第二章第三条提到“临时救助不针对特定人群、身份,只确定是否发生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文件精神,我镇按照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将申请人录入福建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进行信息查询,经入户调查、公开公示、信息查询等审核程序,未查出上述有违反临时救助政策规定的情形。二是加强业务学习。镇社事办已于2023年1月17日组织镇、村干部对《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临时救助工作规范〉的通知》进行培训学习,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对申请人家庭情况、收入情况严格把关,加大临时救助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同时要求各村通过张贴宣传海报,LED循环播放等方式宣传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扩大救助政策覆盖面,确保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25.关于2021、2022年全镇审批通过农村个人翻(扩)建相比往年出现大幅下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原因分析。2021年5月乡镇换届以及机构改革,且2021年3月和10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故2021年三江口镇审批农村个人翻(扩)建宗数较少。二是规范审批,严格管理。我镇已于2022年5月11日、7月16日和10月25日分别召开两委会对2022年符合农村个人翻(扩)建申请条件的农户名单进行研究,共研究通过71户,全镇2022年农村个人翻(扩)建申请已全部完成审核予以翻建,并按现行制度实施管理。目前,我镇已将农村个人翻(扩)建审批纳入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事项,群众可在便民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严格按照《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建设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规范审批流程,对符合农村个人翻(扩)建条件的做到应批尽批,确保农村个人翻(扩)建审批工作有序推进。

26.关于审批通过后,镇里指定一家第三方测绘公司进行坐标放样确定,未落实招投标、询价等市场竞争机制,定价偏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镇已按照要求终止原先的农村个人翻(扩)建第三方测绘合同,同时严格按照招标、询价等相关规定,通过三方询价以每宗800元的最低价格聘请莆田市涵江区大地测量有限公司为第三方测绘公司。

下一步,我镇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落实公开招投标、询价等市场竞争机制,确保定价合理合规。

27.关于管理机制缺失,对财政奖补项目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调整完善三江口镇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三江政〔2023〕5号),制定下发《三江口镇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三江政〔2023〕6号),不断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二是不断规范管理。组织人员对工程档案进行规范整理,进一步提高招投标、进度款支付、验收等关键环节业务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三是相关处理情况。针对某村一事一议虚造项目资料套取奖补资金的问题,区纪委已对某村相关责任人作相应处理,处理情况如下:给予时任村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时任村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时任镇财政所所长作出书面检查;对时任财政所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28.关于虚假招标、非法挂靠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镇经管站已于2023年2月11日组织相关干部学习《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涵发改〔2022〕224号)等工程招投标文件,不断增强干部业务能力。二是相关处理情况。对工程项目建设存在问题所涉及的村进行全镇通报,并要求各村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针对某村公园河道清淤工程在公示期违反工程招标程序签订合同问题,镇党委已于2023年2月28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9.关于排查发现同一人挂靠不同施工单位承接多个项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镇经管站已于2023年2月11日组织镇村干部学习《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涵发改〔2022〕224号)等工程招投标文件,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二是严格规范管理。组织人员对全镇项目工程进行全面摸排,根据核实结果,将对排查出的相关现场施工代表列入黑名单。今后将明确法人授权代理人必须为在本公司注册的项目经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0.关于工程监管形同虚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调整完善三江口镇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三江政〔2023〕5号),已制定下发《三江口镇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三江政〔2023〕6号)、《三江口镇村级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三江政〔2023〕13号),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二是严格规范管理。因涉及工程项目均已完工,无法对工程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整改,下一步将严格按照《三江口镇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三江政〔2023〕6号)、《三江口镇村级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三江政〔2023〕1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对镇村工程项目的监管。三是全面自查自纠。已对巡察提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摸排,并对项目建设存在问题在全镇进行通报,要求各村举一反三,严格加强对工程的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31.关于巡察组抽查10个已竣工项目就发现有4个项目存在明显偷工减料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核查。已对4个项目情况进行核查,核查发现:1.某村污水管网收集及旧河疏通护砌项目,建设时污水管的角铁支撑在污水管上面,但因该项目完工后已过质保期,村干部日常养护不足,导致部分支撑掉落,用铁丝固定部分污水管;2某村厝后河河段护岸修复工程的护岸挡土墙采用条石基础,与竣工图的M7.5浆砌块石基础存在不一致,虽然最后结算的时候有对相关工程量进行核减,但未按程序进行变更;3.某村道路改造建设工程,基于成本考虑将现场废料进行二次再利用,虽然在结算时有对该部分进行核减,但未按程序进行变更;4.关于某村河网修复项目,在核查中尚未发现该项目存在偷工减料情况,但该项目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变更手续。二是相关处理情况。针对以上项目核查情况,镇党委已于2023年4月对污水管网收集及旧河疏通护砌项目涉及村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对河段护岸修复工程和道路改造建设工程涉及村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镇党委拟对河网修复项目涉及村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包村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32.关于对6个房屋拆除工程残值回收费用未及时催缴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实,涉及房屋拆除工程残值款未缴金额为72.655万元,目前均已回收。今后将加强对房屋拆除工程残值款的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33.关于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完善资金管理。已建立《三江口镇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三江政〔2023〕6号),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对内控、财经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严格专项资金的收支管理,确保做到专款专用,及时足额使用专项资金,确保不再发生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

34.关于村级资金支出审核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镇经管站已于2023年2月11日组织村级财务人员对《涵江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等文件进行再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日常财务管理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已建立《三江口镇村级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三江政〔2023〕13号),并将长期坚持执行,不断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三是相关处理情况。镇党委已于2023年1月30日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对镇经管站站长进行批评教育。镇经管站已开始对村集体各项财务收支票据组织审核工作,规范遵守审签制度。

35.关于资产收益未应收尽收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实,“4处租金未收回,涉及金额188.83万元”中存在符合涵财(2020)21号、涵财(2020)73号、涵财(2021)149号文件精神可减免部分用地租金的情况,可减免租金合计共56.3549万元,剩余132.481万元为应缴租金。截至目前,以上资产租金均已收回。

今后,我镇将加强对资产收益收取的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及时收缴租金。

36.关于采购出租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业务能力。已于2023年1月17日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学习《莆田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不断提升干部职工采购管理业务能力。二是严格询价审核,加强规范管理。由党政办联合财政所严把采购询价关卡,严格审核规范询价材料,科学合理货比三家,确保采购用品货真价实、物美价廉。

37.关于村级资产出租未按程序进行招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情况。已对全镇10个村37项村级资产进行摸排核实,因目前相关合同还在履约期,待合同到期后将严格按照《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涵江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的通知》(涵政办〔2020〕 47号)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落实村集体“三资”管理各项制度,重点加强对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规范村集体资产出租等事宜。二是提高认识,加强管理。镇经管站已于2023年2月11日组织各村书记、报账员认真学习《涵江区三江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江口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的通知>》(三江政〔2020〕149号)文件精神,加强对资产处置程序管理,下一步,待相关村级资产合约到期后,将要求各村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招租并及时将相关材料上报镇经管站备案存档。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38.关于末端党组织体系建设人员选派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镇两委班子已于2022年12月23日开展对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重要内容的学习,进一步强化对实施“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的理解认识。二是提升业务技能。组织两委班子成员、包村干部、派出所、司法所、村支部书记和各平台经办等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三是充实组织力量。进一步选配调整网格长、单元长、党小组组长和党员联系户等人员,细化网格划分和党组织体系建设。四是健全制度保障。通过制订《三江口镇实施“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激励机制工作方案》(试行)和《三江口镇“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镇下沉力量及村干部工作考评办法》(试行),订制工作手册和网格长、单元长马甲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不断促进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

39.关于芳山村“党建+”“综治+”双中心尚未建成,党建引领推进滞后,未形成示范带动效应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镇夯基办已于2022年12月23日组织镇村干部召开全镇“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议,进一步强化对实施“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的理解认识。二是优化体系建设。进一步细化芳山试点村网格、单元体系,按照边用边调整原则对部分单元长进行优化调整,全面进行八大类事件采集。三是推动功能应用。按照“1+6+X”标准细化各功能区域,党群服务中心和综治+(矛盾纠纷调解室、警务室、接待室等)双中心已投入使用。同时,开放“数字党建空间”“红色大讲堂”等功能空间。四是建设惠民工程。已建成“党建+税务”河岸公园等乡村振兴惠民工程,让群众共享乡村发展红利,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指数。

40.关于芳山小学旧址与铁路为邻,迁建项目征地3年多仍未动工,学校多年受到噪音困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搬迁,保障学生就学。根据区教育局相关方案,原芳山小学学生于2023年3月4日、5日进行搬迁工作。原芳山小学一至三年级搬迁至洋中小学,四至六年级搬迁至三江口镇中心小学,3月6日上午学生已正式到过渡学校上课。二是加快进度,推进新址建设。芳山小学期迁建项目业主为涵江区教育局,该工程已列入2023年一般债项目,目前已完成立项、土地证办理、地质勘察等工作,拟于2023年5月底完成施工图设计变更及审查工作,并拟于2023年6月进行公开招投标。

下一步将继续积极对接区教育局,共同推进芳山小学迁建项目早日完工。

41.关于落实机构改革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注销登记。按照三定方案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经济开发服务中心、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文化体育服务中心、乡镇建设规划管理服务中心等5个事业单位法人已进行注销登记。二是完成机构变更。根据三定方案,对三江口镇财政所、综合执法队(莆田市涵江区三江口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等2个事业单位法人已完成变更登记。三是调整机构人员设置。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已印发《中共涵江区三江口镇委员会 江区三江口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门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的通知》(三江镇委〔2023〕6号)、《中共涵江区三江口镇委员会关于林泽力等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三江镇委〔2023〕18号)以及《中共涵江区三江口镇委员会 涵江区三江口镇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后启用新印章废止旧印章的通知》(三江镇委〔2023〕23号),部门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以及中层干部人员目前已调整到位。

42.关于对村级组织换届人选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配齐后备干部人员储备。全面摸清个人基本情况、能力特长、主要优缺点等并登记造册,重点将有经验、有能力、有业绩、对家乡有感情的务工经商人员、毕业大学生等吸纳充实到农村后备干部库,按照前期摸底,已选优配强各村后备干部储备,目前登记在册52人。二是全力提升村干部能力素质。镇组工办已于2023年2月11日举办三江口镇村干部履职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重点围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乡村振兴、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信访工作以及党务工作等内容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村干部能力素质。

43.关于部分新任村主干对农村工作不熟悉,化解基层矛盾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情况分析。对换届后信访件进行认真分析,针对信访量较多的村,重点加强对相关村村干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能力的培训。二是全力提升能力素质。镇组工办已于2023年2月11日举办三江口镇村干部履职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重点围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乡村振兴、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信访工作以及党务工作等内容进行业务提升。三是切实落实“导师帮带制”。开展导师帮带制活动,帮助新任村干部熟练基层工作方式方法,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44.关于党的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肃开展民主生活会。对我镇17个村及各部门下发了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及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通知》,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座谈交流、入户走访、面谈交心相结合的形式,全方位征求镇村干部、群众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代表意见建议。

45.关于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多次出现主题、内容、照片不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自查整改到位。已对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材料进行自查,对主题、内容、照片不符的错误材料进行规范整理,镇党委已于2023年1月30日对时任机关党支部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镇组工办已于2022年12月12日组织镇机关党支部书记、支委委员及党小组组长认真学习《涵江区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实施方案》,确保今后及时做好主题党日会议记录和支部活动印证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三是严格规范主题党日活动。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每月下发的主题党日活动方案中要求的活动内容开展,结合镇情实际,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形式,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及时进行材料归档。

46.关于镇党委对下级党组织党员发展工作指导不够、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调查核实。针对“某基层党支部党员黄某入党程序”问题,由镇纪委、组工办组成联合工作组到该党支部,对党员黄某的入党程序及过程进行核实。经核实,该党员入党程序符合流程规定,但相关会议记录记录不规范。二是强化业务培训。镇组工办已于2023年1月20日组织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经办人员开展发展党员业务培训,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及材料,严把党员发展关。三是相关处理情况。镇党委根据核实情况已于2023年2月10日对时任镇卫生院党支部组织委员进行批评教育。

47.关于部分党员作为发展对象,本人未在党员大会上签到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组织业务培训,强化党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镇组工办已于2023年1月20日组织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经办开展发展党员业务培训,规范发展党员工作,要求发展对象严格落实签到制度。

48.关于党费收缴未按标准执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着力提升能力素质。镇组工办已于2023年2月11日举办三江口镇村干部履职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重点围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乡村振兴、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信访工作以及党务工作等内容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村干部党建工作业务水平。二是全面摸清核准底数。已完成对各村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的摸底以及核定,对漏缴党费进行催缴补缴。三是严格规范报送制度。2023年党员党费交纳基数已完成核定并上报、公示,党费收缴严格实行每月一报一收缴制度。四是相关处理情况。关于“某村部分党员2022年连续8个月未交纳党费”问题,经核实,该村党员郑某8个月均有交纳党费,为村党支部组织委员未在党员党费收缴登记表上登记造成,目前已补登记。针对以上情况,镇党委已于2023年1月30日对该村组织委员进行提醒谈话。

49.关于存在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镇纪委已于2023年2月9日组织镇村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并严格贯彻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二是相关处理情况。镇党委已于2023年1月30日对涉及的镇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党纪党规。该班子成员已在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及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说明相关情况。

50.关于镇党委对干部日常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镇党政办已于2023年2月20日组织镇村干部对《关于印发〈涵江区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实施方案〉的通知》进行了培训学习,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制度约束。二是相关处理情况。针对镇干部郑某、李某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已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并要求镇、村党员干部举一反三,引以为诫,严格规范工作和生活行为。

51.关于镇干部因私出境未报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镇党政办已于2023年1月17日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对《关于印发〈福建省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进行培训学习,对机关干部出国(境)有关纪律进行再强调,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制度约束。二是严格规范管理。针对因私外出情况严格进行信息登记报备工作,由需报备的干部提前按照要求报告镇主要领导同意后向党政办及时提交《外出审批表》,并落实专人登记存档工作。三是相关处理情况。已对祁某、陈某因私出境未报备情况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并由上述二位同志作检讨,同时要求全镇干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严格落实外出审批报备制度。

52.关于个别干部长期缺勤,镇政府未作出处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制定并下发《三江口镇机关考勤请销假制度》(三江政〔2023〕4号),严格考勤和请销假制度、考勤公示制度,强化作风建设,维护良好秩序,提高干部工作效率。二是严肃处理,落实整改。针对陈某长期缺勤、迟到情况,已按照三江口镇机关管理制度予以处罚1300元处理,在全镇干部职工大会上予以通报,并由陈某作自我检讨。镇党委已于2023年1月30日对分管领导管理不到位、不严格进行提醒谈话,该分管领导按照要求已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明相关情况。

53.关于下沉监督质效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镇纪委已于2022年12月20日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纪委委员深入学习《莆田市乡镇下沉监督工作指引》,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二是拓展线索来源。镇纪委立足监督职责,不断拓展问题线索来源渠道,2022年9月至今通过日常监督发现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38个问题,并就相关问题线索问责干部2名;此外在核查信访举报问题时发现村干部违纪行为,并开展立案审查调查,信访转立案共2件处分4人,现均已办结。

下一步镇纪委将围绕镇村工程建设管理、农村“三资”管理、村级事项决策和公开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同镇经管站、财政所组成督查组,强化对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问责处理。

54.关于对基层监督队伍的建设指导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已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三江口镇村级纪检委员工作职责》、《三江口镇村级廉情监督员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不断规范基层监督队伍管理。二是提升业务水平。镇纪委已于2023年2月13日对村级纪检委员、廉情监督员开展业务培训,详细讲解基层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工作纪律以及监督内容,提高基层监督队伍业务水平,推动基层监督效能不断提升。三是强化基层监督。廉情监督站认真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并按照要求每月5日前提交村级廉情监督站监督问题清单月报表,截至目前已收到村级廉情监督站提交的3个问题,下一步将对相关问题进行核实。

55.关于信访件核查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业务能力。加强与上级纪委信访部门的沟通,不断提升信访查办能力,2022年共受理16件业务内信访举报,当年度办结15件,信访件转立案2件,处分4人。二是深入开展核查。针对陈某从事保险、烟酒生意是否涉及利用职权谋取私利问题,镇纪委组织工作人员重新开展核查,向阳光人寿保险公司调取陈某工号信息及签约情况,同时与陈某本人及保险公司负责人、部分承保人等相关人员开展问题核实,根据核实情况镇纪委已于2023年4月对陈某进行立案审查。

56.关于2019年木兰溪流域专项巡察相关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发挥治理保护的属地责任,持续改善流域水质,促进上下游协同治水。二是加强河面保洁。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对于河道四乱问题要求各村及东飞保洁公司做好整改并反馈销号,逾期未改的村将予以约谈,并纳入年底考核。对于保洁公司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将扣除月底绩效。三是强化上下游联动。与上游兄弟单位建立信息共享及反映处理机制,定期开展巡河会晤,发现问题现场会商现场解决,确保问题能快速发现、快速整改,不断加大河道整治力度。2022年以来,我镇已与国欢、涵东建立联动机制。四是以项目促水质。目前塘头河下游整治工程已开始对河道进行清淤,同时我镇也在积极配合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做好断面上游芳山、塔山等河道清淤及截污纳管的工作,不断提升断面水质,目前三江口镇洋顶新断面水质达到Ⅲ、Ⅳ类。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一)对市委巡察八组反馈问题认真组织调查,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24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8人,其中提醒谈话10人、批评教育7人、通报6人、诫勉及以上1名。

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因违规兼职对三江口镇干部陈某进行立案审查。

(二)市委巡察八组巡察三江口镇党委期间,共向三江口镇党委移交信访件10件。三江口镇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截止目前,已核实10件。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

1.关于鳌山村失地农民保障申办工作仍未完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鳌山村根据失地保办理工作安排,于2022年6月开始安排专人收集和整理鳌山村失地农民保障相关资料,镇社事办、经管站等部门已对相关材料完成初审。因村民对办理情况存在异议,鳌山村委会已按要求对被征土地农民名单进行重新核对,提供村民在疏港路等项目中被征地的相关证明材料。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鳌山村委会已按要求对被征土地农民名单进行重新核对,并收集村民被征地的相关证明材料。下一步包村工作队将根据材料收集、审核情况,针对失地保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区农业农村局等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鳌山村失地农民保障申办工作,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

2.关于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对乡村规划及区域发展定位不清晰的问题。

整改情况:全镇共17个行政村,2021年已完成杨芳、鳌山2个村的村庄规划编制。2022年区政府下达的村庄规划指标,分别为鲸山、芳山、新兴、美尾、前明、双霞、高美、东盛、哆中、新浦10个村,目前芳山、鲸山、新兴、美尾4个村的村庄规划成果已完成区级批复工作,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前明、双霞、哆中、高美4个村的村庄规划正在围绕骨灰堂项目进一步调整编制成果,预计于6月30日前完成规划编制;新浦、东盛2个村因麦芽生产、热电联产、沪闽工业等项目即将落地,城镇开发边界发生变化,编制内容需进一步调整,预计6月30日前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前明、双霞、高美、哆中4个村正在围绕骨灰堂项目进一步调整编制成果;新浦、东盛2个村因城镇开发边界发生变化,编制内容需进一步调整。下一步,针对未完成规划编制的村,我镇将继续督促编制单位成立编制专班,通过实地调研充分了解各村用地情况及村民实际诉求,同时协调区自然资源局及有关专家对方案进行审查,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进度。

整改时限:2023年6月30日

3.关于耕地保有量管控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成立违法用地清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违法用地清理专项整治方案,确保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按要求及时整治到位。二是举一反三,健全巡查机制。成立镇四级巡查机制,镇主要领导、镇干部、村主干、村干部均参与到日常巡查当中,开展定人、定时、定岗、定责巡查,将巡查责任压实到村和具体工作人员。同时建立问责机制,做到发现一宗、拆除一宗、问责一宗。三是摸清底数,加大整治力度。①我镇2021年共涉及耕地“非粮化”图斑29个,其中合法1个图斑,完成整改11个图斑。未整改到位的共有17个图斑,其中7宗为坑塘水面养殖,均已停止养殖,目前正逐步在地块上填土复垦复耕;其余10宗共8.897亩为农村道路等公益性项目用地,无法整改。针对以上无法整改地块,将根据区自然资源局下发的《关于落实2022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确实无法整改的,通过异地补足,实现耕地进出平衡”,目前已完成3个耕地流入图斑的复耕工作,共计27.37亩补足面积,下一步将继续加快整治进度。②我镇2021年共涉及耕地“非农化”图斑22个,目前已完成整改11个图斑。未整改到位的共有11个图斑,其中5宗为公益性项目用地,剩余6宗已列为2023年重点整改图斑。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目前还余7宗坑塘水面、6宗重点整改图斑正在推进整改中。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强化整治力度,由包村领导跟进整改进度,每周定期开展进度汇报,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复耕复种工作。同时将不断健全常态化巡查制度,定期对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对整治不到位的镇、村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时限:2023年6月30日

4.关于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制定全镇撂荒地摸排整治工作方案,成立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时间节点制定整改计划,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二是原因分析,推进整改。2022年全镇摸排撂荒地共计84.46亩,其中30亩为林地,已予以核减,实撂荒地共计54.46亩,已完成复耕复种。三是摸清底数,精准施策。已对全镇撂荒地重新进行摸排,共计摸排55.02亩撂荒地。其中17亩属于项目征迁范围,35.02亩已完成复耕,剩余3亩正在推进整改中。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目前还剩余3亩撂荒地因地势等原因复耕难度较大,正在推进整改中。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加大撂荒地整治力度,由包村领导进行跟踪督促,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复耕复种工作。

整改时限2023年6月30日

5.关于“两违”综合治理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成立“两违”整治专项领导小组,制定“两违”整治及自然资源部、省“天地网”等卫片执法图斑专项整治方案,确保“两违”问题按要求及时整治到位。二是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巡查机制。成立镇四级巡查机制,镇主要领导、镇干部、村主干、村干部均参与到两违的日常巡查当中,开展定人、定时、定岗、定责巡查,将巡查责任压实到村和具体工作人员,同时建立两违巡查拆除问责机制,做到发现一宗,整改一宗,问责一宗。三是摸清“两违”底数,加大整治力度。2019年以来自然资源部、省“天地网”等卫片执法图斑未完成整改共52宗,其中已完成整改11宗;涉及一户一宅、公益性项目用地等25宗,拟暂予保留;涉及未占用耕地9宗,将按照分类处置原则予以处理;剩余7宗我镇将列入重点整改。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目前还有部分自然资源部、省“天地网”等卫片执法图斑正在推进整改中。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强化“两违”整治力度,由包村领导跟进整改进度,每周定期开展进度汇报,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两违”治理工作。同时将不断健全常态化巡查制度,定期对“两违”治理工作进行回头看,对整治不到位的镇、村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时限:2023年6月30日

6.关于三江口镇骨灰堂建设项目停工近2年的问题。

整改情况:7个村级公益性骨灰楼(堂)是由东盛、哆中、高美、前明、双霞、新兴、洋中等7个村筹资共建的公益性骨灰堂,原选址地块因没有编制片区控规,手续无法审批,且距离福厦高铁项目较近,周边企业反对强烈等问题,已不具备原址建设条件。针对骨灰堂建设项目问题,2022年11月以来,镇党委书记多次召集镇民政分管、自然资源所所长、各村支部书记开会研究讨论,确定对原有骨灰堂建设项目方案予以变更优化,根据各村摸底选址情况进行实地考察,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副组长,各包片领导及村主干为成员的三江口镇骨灰堂建设项目工作专班(三江镇委〔2023〕14号)推进项目进度。目前,新兴、哆中、新浦、前明、双霞、洋中、东盛等7个村已选址,为确保各村骨灰堂项目能够顺利推动,我镇已向区政府提请、商请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协调解决问题。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鉴于各村的骨灰楼堂建设需完成村庄规划编制,方可启动发改立项及土地用地审批,目前,新兴、哆中、新浦、前明、双霞、洋中、东盛7个村的村庄规划处在编制或修编阶段,且部分地块存在用地性质问题,正在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协调解决。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同上级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进项目建设。同时督促具备动工条件的村立即动工建设。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

五、下一步计划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区委重要工作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三江口镇党委将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实践,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制度要求,持续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二)突出问题导向,破解整改难题。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保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继续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要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还未完全整改的问题要重点跟踪督促,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还未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要坚持一抓到底,逐步强化工作成效,坚决做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切实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确保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得到全面整改落实。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形成自我发现问题、自我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把巩固整改成果与三江口镇工作实际相结合,对全镇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巩固和扩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严肃执纪监督问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持续有力的监督检查,压实问题整改责任,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监督,让每一名党员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四)深化成果转化,推进事业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狠抓落实。以恪尽职守、忠诚履责的责任担当,以坚定不移、敢于斗争的实干精神,以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抓好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进三江口镇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全面推动三江口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局面、迈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94-3806117;邮政信箱:莆田市涵江区三江口镇塔山村塔山路1号;电子邮箱:sjkz3805891@163.com。

 

中共莆田市涵江区三江口镇委员会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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