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涵江区委第六轮第一批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30】 【来源:涵江区委巡察办】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10月底开始,区委巡察一组对区教育局(含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延伸实验小学、中心校、初中校)以及区教师进修学校、莆田第十四中学、莆田华侨职业中专学校、莆田六中(含青璜中学)、莆田第十七中学、莆田第七中学、莆田华侨中学、莆田锦江中学等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日前,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区委巡察一组

被巡察

单位

区教育局(含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延伸实验小学、中心校、初中校)以及区教师进修学校、莆田第十四中学、莆田华侨职业中专学校、莆田六中(含青璜中学)、莆田第十七中学、莆田第七中学、莆田华侨中学、莆田锦江中学

巡察时间

60天

巡察组

负责人

 长:陈泽阳

 副组长:吴玉琴  余铮清

专门值班电话

3319661(8:00—20:00)

通信地址

邮政专用信箱:福建省莆田市A098信箱

信访信箱地址

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委巡察办大门口(涵江区建平路18号)

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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