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莆田市涵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12-15】 【来源:涵江区委巡察办】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2月23日,区委巡察三组对中共涵江区文旅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2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巡察反馈会后,2月28日局党组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区委巡察有关要求召开了巡察通报会,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局党组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涵江区文旅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局党组、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三是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清单,精心研究制定《中共莆田市涵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三轮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四是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严格按照《中共莆田市涵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三轮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抓好各项任务落实。2023年4月7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征求意见情况深入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存在问题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力有序有效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局党组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旅工作,增强文化自信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深不透。

一是党组学习制度不规范。

整改情况:1.4月7日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相关文件规定。2.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组学习已分别记录,并制定《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3.修订完善《涵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支部制度汇编》,明确规范学习制度并抓好落实。

二是理论学习重点不突出。

整改情况:1.1月11日组织召开党组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3月30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并进行研讨;4月27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已将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第12期发表的有关文化建设的《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等重要文章纳入2023年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季度计划,在3月9日党组召开会议组织学习,党组成员撰写学习心得体会进行研讨。

三是结合部门工作不紧。

整改情况: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文旅工作开展,已于2023年3月9日开展一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文旅工作进行交流研讨;4月27日(党组)理论中心组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小组会等组织生活形式,结合各部门业务工作,持续抓好理论学习和业务交流研讨。

2.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有差距。

一是谋划文旅工作高质量发展思路不宽。

整改情况:1.待市文旅局对照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细化措施出台后,再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方向和市场消费需求相应细化。2.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方向和市场消费需求,统筹山区与沿海、自然与人文、城市与乡村的涉旅资源,2023年8月18日出台《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涵江区“十四五”文化体育和旅游改革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涵政办2023〕20号)。3.策划包装涵江区啤酒特色小镇项目、萝苜田历史文化街区2个项目参加2023这就是莆田(北京)文旅推介会。会展中心酒店项目在2023年福建省文旅经济发展大会签订框架协议,涵江啤酒特色小镇项目、萝苜田历史文化街区项目招商推介会上被重点推介展示。4.“开门红”目标任务已按照要求细化整改完成。大洋闽中红色旅游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2亿元,2022年计划投资金额6000万,至2022年12月份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已完成老鹰尖省级自然保护生态馆及配套设施建设、红色文化教育中心周边河道清淤及滚水坝建设、红馆周边绿化提升,后勤部广场施工中等。百威啤酒博物馆项目总投资580万元,于2022年8月完工。

二是推进文旅产业经济发展成效不高。

整改情况:1.重点推出本地人游本地旅游活动,开展“莆阳开春”、莆阳爽夏“游水乡涵江 寻非遗古韵”文化旅游季活动,推出文艺展演、非遗展示、景区景点优惠措施等一系列文化惠民活动,进一步激发涵江文旅市场活力。现已策划精品线路8条并邀请旅行社和专家对线路进行优化。2.在涵江时讯公众号开辟《带您游涵江》旅游专栏,同抖音达人“网红”合作,推出9期抖音视频进行旅游宣传推介,通过湄洲日报、莆田新闻、学习强国等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旅游宣传力度与广度。举办枇杷文化节、华侨美食风情文化节、荔枝文化旅游节、龙眼文化节暨体育助力乡村振兴活动、萝苜田赏秋市集系列活动、农民丰收节等活动,持续推进农业+旅游、旅游+体育等多元结合,推动农、文、体、旅深度融合发展。及时向旅行社宣传补助政策,鼓励旅行社招徕旅游团队来我区旅游,扩大旅游消费。3.目前正指导市旅投公司对白塘湖景区按照国家2A级景区标准进行更新升级。已督促瑞云山景区和闽中司令部按照市景评委的复核通报问题进行整改,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完善配套设施,提升服务质量。按序推进百威啤酒博物由2A级景区提质升级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4.2023年春节期间,在白塘湖公园、双福村、洋尾村、萝苜田街区持续开展“莆阳开春”系列文旅活动,植入环湖观光、天幕营地、围炉煮茶、扎染体验、果蔬采摘、亲子游船、文创集市、创意邮局等多种业态,系统延长消费链和商业空间增加游客粘性,带动经济发展。据统计,此次莆阳开春活动期间吸引超过百万游客来涵打卡,其中全区各旅游景区(景点)大年三十至正月初六共接待游客42.8万人次,同比增长748.3%;实现旅游收入902.3万元,同比增长1434.5%。2023年第一季度,涵江区接待国内旅游人数65.65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45.7%,比全市平均水平高12.9个百分点,位居全市增幅排位第1名;实现国内旅游收入5.4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3%,比全市平均水平高12.2个百分点,位居全市增幅排位第1名。五一期间开展莆阳爽夏“游水乡涵江 寻非遗古韵”文化旅游季活动,推出白塘湖水岸生活节、枇杷文化节等活动,据统计,截至5月3日,我区各旅游景区(景点)共接待游客22.17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406.04%;实现旅游收入966.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52.92%,假日期间酒店出租率86%。

三是文物安全保护和文化精品创作不够。

整改情况:1.按省、市、区文物安全工作会议要求,严格落实四方责任,要求各乡镇(街道)履行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明确各文物单位的行政责任人及安全巡查责任人,2023年2月20日印发《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涵江不可移动文物行政责任人及安全巡查责任人名单的通知》(涵政办〔2023〕4号)。2.我局文保中心人员在收到“白沙宝阳灵惠祖宫未悬挂安全责任人公示栏,萩芦崇圣宫、江口东岳观、田厝新兴宫存在灭火器过期未及时更换”问题后,立即组织人员对以上文保单位进行检查,并督促其完成整改;白沙宝阳灵惠祖宫已重新悬挂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栏,萩芦崇圣宫、江口东岳观、田厝新兴宫已更换过期灭火器。3.2021年市、区检察院所发出的检察建议,我局已及时协调完成整改,2022年6月30日市检察院已下达《终结审查决定书》,2022年3月3日区检察院已下达《终结审查决定书》,我局将引以为戒,坚决落实好文物保护监管的职责。4.我局加大传统文化挖掘力度,推进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在文化馆一楼建立非遗展示厅,并依托文化“三下乡”、“我们的节日”、“百姓大舞台”宣传、展示涵江区传统文化;积极组织音乐、舞蹈、美术、摄影、文学等文艺精品创作,推荐优秀音乐作品参加2023年全区“莆阳爽夏 欢庆五一”音乐大赛,参加莆田市人大举办的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

四是综合执法广度深度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1.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加强与旅游事业发展中心的工作联系,安排执法人员配合中心开展的旅游经营单位和景区景点的日常检查活动;配合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对举报线索的核查工作。把旅行社经营单位列入“双随机”抽查范围,对辖区内的旅行社开展一次“双随机”检查;组织执法人员深入景区景点开展对旅行社经营单位和导游活动的执法检查。目前暂未发现旅行社经营单位和导游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2.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加强与文物保护中心的沟通联系,了解辖区文保单位的底数,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文物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目前暂未发现破坏文物等的违法违规行为。3.根据市文化执法支队的培训计划,目前还没有业务培训活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已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未成年人保护、网吧监管、剧本娱乐场所管理、校外艺术培训机构管理等各类业务培训会;按人均2件办案标准下达指导性指标,促进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检查业务和办案能力,目前已办理办结14个案件。4.对于责令整改、处予警告行政处罚的经营场所,做好后续跟踪回头看,督促整改到位,实现闭环管理,防止反弹。顺安农家乐饭店通过责令停止经营、现场强制关闭、引导其改变经营业态以及联合公安部门强制拆除音响设备等措施,2022年9月以来,没有发现顺安农家乐饭店再经营歌舞娱乐活动,已取缔到位。对于给予行政处罚的绿州书店、别墅舞厅、宝丽金KTV、满天星网吧等场所分别开展跟踪检查。5.围绕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执法目标,制定了《2023年涵江区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整治方案》,加强日常巡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增强错时检查频次。巡查发现2家网吧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已全部办结。

五是文旅产业项目策划落地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1.策划包装涵江区啤酒特色小镇项目、萝苜田历史文化街区2个项目参加2023这就是莆田(北京)文旅推介会,在项目招商推介会上被重点推介展示;会展中心酒店项目4月18日在2023年福建省文旅经济发展大会上签订框架协议;4月10日区政府与市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白塘湖旅游开发项目合作框架协议。2.结合“莆阳开春”活动,加大对白塘湖开发建设力度,先后对白塘湖森林公园污水管网、引水设施、草坪铺设、道路改造、绿化亮化等设施进行提升,洋尾村部分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春节期间莆田市的“莆阳开春”活动启动仪式在白塘湖公园举行,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开展了“莆阳开春”、“莆阳爽夏”系列活动,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3.已完成楼下东方廿五坎修缮工程方案设计论证和审批工作。萝苜田历史文化街区(东方廿五坎)修缮提升工程已向市发改局申请2023年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文化旅游),已下达资金100万元。4.重点培育特色旅游村参评省级金牌旅游村和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今年拟培育江口东大村和庄边镇萍湖村参评省级金牌旅游村。充分挖掘我区红色和历史文化资源,在革命文物澳柄宫革命旧址、闽浙赣人民游击纵队闽中支队司令部旧址、中共闽中特委旧址、外坑乡苏维埃政府旧址(宣德宫)4处设立展厅,免费对外开放。由莆田市环宇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推出的一条红色旅游路线(莆田市涵江区澳柄村一澳柄宫革命遗址一澳柄桥一红军第23军第207团陈列馆一东泉满门忠烈革命烈士纪念馆一东泉列宁小学一闽中司令部革命纪念一大洋红色家风记忆馆),加强宣传推介,目前已投入运营。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行不到位。

局党组未能充分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研判分析,班子成员参与不足。

整改情况:1.2022年班子成员述职述责以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已按照要求撰写,意识形态内容已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分析。2.强化责任意识,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传导工作压力;4月7日组织学习研讨《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已制定《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按照要求规范学习内容和学习记录。3.党支部明确专人负责记录并保管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会议记录,确保记录做到要素齐全、要点清晰、要旨不漏。2022年已针对相关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整改到位。4.已规范填写《涵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发布审核表》,对意识形态工作报告、通报等文件实行定密管理并单独存档。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1.工作作风不够严实。

一是各项会议记录不够严肃认真,存在马虎应付现象。

整改情况:1.已规范党组会议、班子会议记录,严格使用连续页码的会议记录本,杜绝再出现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记录本不规范的情况。2.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记录已按要求让会议记录人员用名字全称进行签字,同时记录与会人员逐一表决情况。3.党支部明确专人负责记录并保管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会议记录,确保记录做到要素齐全、要点清晰、要旨不漏。2022年已针对相关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整改到位。

二是日常监管“双随机”检查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1.2023年4月27日市“双随机一公开”办公室刚出台2023年度抽查计划,市文旅局的抽查计划正在制定中,区文旅局相应顺延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方案。在我局未完成制定工作方案之前,执法大队已经组织开展了一次“双随机”抽查工作,在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工作前对执法人员进行认真指导,督促执法人员深入查找经营单位存在的问题。目前,“双随机”抽查中暂未发现违法经营行为。2.按照文旅部执法业务规定,日常检查和“双随机”抽查要求使用全国文化市场监管与服务平台的移动端,采用电子记录和电子签名方式,从平台下载打印的纸质检查单无法显示电子签名,需要纸质检查单时由执法人员补签。在开展“双随机”抽查时要求执法人员及时整理“双随机”执法检查相关记录,打印出来的纸质检查单要补上签名,再规范整理归档。

三是文山会海整治不彻底。

整改情况:1.已认真学习并按照做好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2023年1-5月发文数量为46份,其中2023年的46 份发文中,有23份过程性文件,今后我局将严格把控发文数量,减少对过程性文件的发文,做到“精文减会”。2.修定《涵江区文旅局文件收发、传阅和管理制度》,及时办理收文并进行登记,避免发生收文与传达时间逻辑矛盾等类似事情。

四是工作存在形式主义。

整改情况:1.深入贯彻落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开展2023年全区文旅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服务工作,积极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一是通过开展对相关企业业主和安全生产经办人的专题培训,督促指导辖区内文旅企业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二是结合日常执法检查,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及时解决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中遇到的困难,为企业排忧解难,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细。针对相关工作人员对“风险评估清单”概念不清楚的问题,下一步将加强对经办人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水平。2.针对2018年、2021年和2022年上半年的扶贫工作总结基本一致,连所挂钩村的人口数等基本情况多年未变化,明显与实际不符问题,已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负责人提出批评,并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避免再犯类似的错误,同时重新核查情况并对扶贫总结进行修改。3.已完成《莆田市涵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调整充实涵江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成员的通知》,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对我区的景区进行监督检查和评定复核。

2.担当尽责、为民服务不够。

一是提升文旅基础设施服务群众不足。

整改情况:1.鼓励引导洪奥大酒店进行三星级酒店评定,全面提升我区高端会议接待水平,合理发展高星级酒店;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用于改善图书馆设施和增加馆藏文献,向国家一级图书馆标准靠拢,对过时文献进行剔除并闭架保存,不再流通;加强与市图书馆的合作,实现馆际互借,增加图书馆的流通文献,满足读者的需求;区文化馆正在进一步提升完善基础设施,在第六次全国文化馆评估争创国家二级文化馆。2.2021年3月31日,白沙镇宝阳村农家书屋示范点完成建设,移交给白沙镇宝阳村管理使用(附固定资产移交单)。针对宝阳村农家书屋改作他用的情况,我局已于2023年4月2日发送《关于白沙镇宝阳村农家书屋示范点整改的函》至白沙镇,白沙镇已于2023年4月8日整改到位并按照标准恢复开放。今后我局将举一反三,加强对全区农家书屋的督查。

二是倾听群众需求不多。

整改情况:区文化影视服务中心召开群众座谈会,在电影放映前多与群众沟通,深入了解群众对电影放映题材的要求,一方面积极采纳群众意见建议,同时积极与省电影公司沟通协调,丰富电影放映片源,努力提升群众的观影体验感。

三是体育运动项目发展不平衡。

整改情况:涵江区少体校现开设田径、篮球、乒乓球、射击、游泳、举重、拳击、跆拳道等8个项目,田径、拳击和篮球是我区的强项,现已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优秀运动员,其他的项目根据项目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训练计划;聘请专业教练员强化训练,提升训练水平,促进少体校体育运动项目平衡发展。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有偏差。

    一是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费用。

整改情况:1.区文化馆已于3月14日将黄某阳、方某、陈某丰、刘某4名干部继续教育培训费退回文化馆账户整改到位,并规范报销旅差费审批手续;区业余少体校2019年报销会计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费已在2023年3月6日存入涵江区业余少体校基本户户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陈某勇、郑某昌、叶某等3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费已于2023年3月10日退回文化市场执法大队账户。今后我局依据继续教育报销相关文件规定,举一反三,确保类似事情不再发生。2.按照《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体育局关于调整运动员(学生)和专职教练员伙食标准的通知规定》(莆财教〔2018〕122号)规定,运动员(学生)专职教练员伙食标准每天32元按比例,17名专职教练员已在3月份将涵江区业余少体校2018年至2022年个人自交部份存入涵江区业余少体校账户整改到位。今后区少体校将严格按照莆财教〔2018〕122号文件精神,落实好运动员和教练员的伙食标准。 已对二个项目涉及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违规超天数发放赛事工作人员补助。

整改情况:经核实,2018 年莆田市少年儿童乒乓球赛赛事14名工作人员中3人发放2天,未违规超天数领取不予清退;丁某澄、陈某艳、林某明、陈某、翁某珍、翁某宾、魏某娣7人违规超天数领取2天,已清退;保安人员许某宝、彭某章、姚某标、王某烂4人违规超天数领取1天,已清退。我局举一反三,经自查自纠,2019年第26届学校运动会田径项目,其中贾某民、方某琼、郑某泉、陈某煌、陈某斌、郑某海6人违规超天数领取1天,已清退;曾某兰、陈某盘、林某琴、田某鑫、翁某珍5人违规超天数领取2天,已清退。2019年第26届学校运动会篮球比赛,其中翁某珍、翁某宾、魏某娣3名后勤保障工作人员违规超天数领取3天已清退。已对三个项目涉及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全部整改到位。

4.财经制度执行不严。

一是报销附件不齐全、手续不完善。

整改情况:1.针对区影视服务中心2018年至今报销外聘放映队“送电影下乡”放映费用未附结算单及每场放映村、镇相关证明问题,省电影公司每年下县区检查农村电影放映工作时,需要查阅每场农村电影放映的村、镇证明,所以中心将村、镇证明作为检查内业材料集中存档,在报销费用时未将村、镇证明入账。今后,区影视服务中心将落实相关财务制度,在报销外聘放映队“送电影下乡”费用时,由会计人员严格把关,附上费用结算单及相关村、镇放映证明。2.针对2018年合同存在2个不同版本问题,2018年区文化影视服务中心聘用林某兰负责涵江区山区片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由于财务人员业务不熟,中心负责人把关不严,在拟定聘用合同时,拟定的放映补贴费用偏高(2场190元)且未经主管局审批盖章。后自查发现后,重新拟定聘用合同,将放映补贴费用调整为2场180元,并由主管局作为审核盖章。结果又因经办人粗心大意,将林某某误打印为“陈某某”,所以2018年聘用合同存在两个不同版本。今后,中心将举一反三,对外聘人员的合同签订严格把关,确保不发生类似事件。3.针对区影视服务中心车辆燃油费支出监管不到位,未跟踪统计使用公里数,未落实油卡管理制度,汽车维修无审批单,结算清单存在手工改写报销单位名称,部分维修清单无盖章,且维修费存在大额现金支付问题,2022年9月“四风”整改后,区文化影视服务中心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已落实整改到位。4.针对区文化馆报销疫情防控快板宣传创作费,以造花名册形式报销,未按规定提供税务劳务发票问题,区文化馆报销疫情防控快板宣传创作费实际上是误工费,在造册时因工作疏忽误写成宣传创作费。5.针对区图书馆购阅览室桌椅、文件柜以及办公楼修缮工程均无验收手续问题,区图书馆已组织人员对阅览室桌椅、文件柜以及办公室修缮工程,进行复核验收。6.针对2019年5月购买图书,三个商家询价材料雷同,未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合同及验收报告未列明图书目录问题,因经办人员业务不熟,没有严格把关材料,以为有采购图书目录就按图书目录验收,未另外列明图书目录。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于经办人粗心大意,未及时整理归档,目前已补充入档。区图书馆将加强经办人员和财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7.针对白塘湖公园服务中心2018年至2021年各种广告制作、灯笼装饰用品大量采购均无验收手续,有5项采购,其中3项无询价,1项仅2家参加询价问题,白塘湖公园服务中心将督促财务人员加强财会方面的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同时建立白塘湖公园服务中心财务制度,严格把控采购流程。8.针对局机关2018年9月4号凭证支付图书馆三楼门窗修缮等工程款,无验收手续,无工程结算单(按合同规定工程竣工应结算后付款)问题,3月10日已组织人员对图书馆三楼门窗修缮工程进行复核,2018年按照合同安装修缮的卷帘门、不锈钢门窗等均持续在使用。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财务制度,避免类似情况发生。9.针对2018年11月5号凭证采购25届学校运动员田径比赛裁判员服装费,无询价人,各商家报价品牌不一致,货物验收人仅一人问题,25届学校运动会田径比赛裁判员服装有其特殊性,同一品牌在莆田的商家不多,只能在同一档次不同品牌的服装商家中进行询价;货物验收人当时验收有2人,因赛事繁忙漏签,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10.针对2018年12月4号凭证支付莆田市邦成古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萝苜田街区文物及历史建筑维修设计费,无招标,无会议纪要问题,由于经办人员疏漏,未把招标手续整理入账,将要求代理公司把相关材料整理由文保中心归档。11.针对2021年7月3号凭证购2020年市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器材,应成立验收小组进行验收,但验收单仅1人签字问题,经核实,2020年全民健身体育设施每个安装点都有和属地签定捐赠协议,总的验收单未请专家组验收,将举一反三保证确保不发生这种工作疏漏。

二是资产处置、报销列支不规范。

整改情况:1.区文化影视服务中心对现有的固定资产组织人员复核,建立资产明细账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固定资产。2.区图书馆已于2023年3月14日组织人员对采购的桌椅、文件柜进行复核,并录入固定资产明细账;监控设备于2023年3月份补登入账,并补提了折旧;智慧公园健身器材于2023年3月份进行补登入帐并补提了8个月的折旧。智慧公园健身器材2021年8月份4日调拨至莆田市涵江区人民公园管理处。3.区影视服务中心干部郑文海差旅费已于2023年4月3日退还文化馆账户整改到位。4.由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原涵江区旅游局)承担考勤机采购费用;中心将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经制度,加强他们对财会法律法规、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的掌握;建立白塘湖公园服务中心财务制度,今后将严格控制支出,非本部门开支不予报销。今后我局将结合2022年度制定的《涵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体系,规范核算各项财务收支,如严格报销流程、手续及固定资产管理等,以此促进我局及局属各单位的财务管理向规范化管理。

三是个别资金支出存在较大风险。

整改情况:1.区图书馆已于2023年3月13日建立票据领用、核销登记账簿,实行押金收支两条线管理。针对读者办理借书卡离退还押金时间较长丢失客户联的情况,规定在退还押金时让读者提供身份证原件用于核对系统中身份、金额等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卡号、退款日期及金额,经读者本人和两位经办人签字后,存档备查。2.2020年,涵江区委对文旅局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时,已指出白塘湖公园服务中心农药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自此以后,凡有批量采购农药,都严格把关采购及管理。经查阅会计凭证,2021年4月30日凭证中采购农药有召开局务工作例会研究,3家询价手续完整。2021年农药进出库有履行登记手续,进出库单据一直由白塘湖公园服务中心办公室保管,现已移交财务人员存档。下一步将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经制度,加强对财会法律法规、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的掌握。

5.工程项目实施过程把控有欠缺。

一是招标投标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1.2018年6月1日前,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11〕26号)精神,文物工程项目金额100万以下由各单位自行邀标,100万元以上由政府公开招投标,2018年6月1日起,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16号令)精神,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2018至2022年10月,涵江区文保中心(文物管理办公室)作为业主负责文物工程修缮及安全防范工程的27个项目中,除了楼下东方廿五坎修缮工程(合同金额242.8606万元)于2018年6月1日前立项,符合进入中心招投标要求,所以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其余26个项目工程实施日期均在2018年6月之后且项目合同金额均在400万元以下,故采取邀请招标方式。2.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16号令)精神,除楼下东方廿五坎修缮工程外其他文物工程项目均在合同价400万以下且未立项,不能进入审批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故无法开启专家库抽取专家,因此不需要成立评标委员会。所有文物工程邀请标项目均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代理,因代理机构误将评审小组写成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人员按照代理机构要求由业主、主管部门和专业部门人员组成。3.根据《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的通知》(莆建管〔2017〕75号)规定,我单位涉及的18个项目工程按造价下降幅度10%进行招投标。4.文物维修方案设计是由需要修缮的文物单位(业主)通过询价或直接与设计单位签订合同,文保保护中心组织专家论证,由市(区)文旅局进行批复,将批准后的设计方案上报省(市)文物局,争取修缮资金。方案设计费由文保中心按业主合同支付的同时,因文物单位没有对公账号只好由业主委托由文保中心再签订1份合同,这样就不会出现上次巡察中“发票抬头不相符”的问题。下一步,文保中心将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程序,避免发生类似事情。

二是规避集中采购。

整改情况:文物安、消防工程具有一定特殊性和保密性,文物安、消防工程一般是由文物单位业主或委托文物业务部门寻找一家愿意前期投入经费具有文物安、消防工程资质的设计公司,对省级以上的文物单位进行方案编制,并负责完成论证审批工作,所需费用均由该公司承担,由文物部门在专业系统上上报已通过审批的方案,争取省级安防、或消防文物补助资金;省级按方案不同分别给予补助资金,因方案不同经费数额也不同。根据(闽文物〔2003〕55号)规定:“安全(消防)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属于特殊行业,按照国家文物局文物博发〔2000〕044号文件要求,本着谁设计、谁施工、谁调试、谁维修的原则,设计、施工、调试、维修应统一由获得省公安技防部门批准的具备技防工程资格证书的专业单位承担,系统工程的检测须由获得公安部授权的检测机构承担。依照廉政规定,履行必要程序,加强跟踪监督,避免出现问题时互相推诿,给工程带来无可挽回的损失”。省级文物单位:雁阵宫、澳柄宫革命旧址、巩溪宫、夹漈草堂四处文物单位所编制方案是属于文物安、消防工程,应该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三是个别未完工项目履约保函已到期未重新开具。

整改情况:按文物工程进度要求,莆田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正学门2022年12月5日已重新续函;三江口镇后郭陈赐寿宅保护修缮工程的“履约保证保险(凭证)”有效期限于2022年10月3日止,工程因疫情影响已竣工但未能及时验收,于2022年10月21日通过竣工验收。故该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无需再开具“工程履约保函”。

四是未按规定收取工程履约保证金和预留工程质保金。

整改情况:1.经核实,福州开发区鸿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9日汇入莆田市涵江文物管理办公室(机构尚未改革)人民币9248元和9293元合计18541元,备注为“莲峰宫投标保证金”和“莆田世惠祠投标保证金”,实际为这两处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是工程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因中标单位备注有误,财务人员在入账时只核对金额未认真核对项目。按照投标文件规定,中标人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项目并通过竣工质量验收后,凭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申请返回履约保证金。故莲峰宫、世惠祠安防工程于2021年7月24日通过竣工验收,文保中心已于2021年8月3日退回。2.对区文化馆财务人员未按照合同条款约定“预留工程款总额的5%作为保修金”的情况要求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相关制度,举一反三,确保不再发生此类问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抓党建工作有所懈怠。

整改情况:1.4月12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党支部建设,推进党支部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和把关,推动党支部重大事项决策力和执行力。2.重新核实撰写2020年度党建工作总结,类似问题已在巡察自查自纠阶段中整改到位。

二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1.4月12日,组织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会前集中学习和谈心谈话工作。2.开展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时要采取严格签到制度,参会人员进行实名签到,不得无故缺席。3.从严落实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度,谈心谈话突出问题导向,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

三是党日活动不够丰富。

整改情况:党支部将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形式,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主题党日+”活动模式,组织观看“莆阳爽夏 欢庆五一”音乐大赛(十音专场);组织观看爱国主义教育主旋律电影《长空之王》等。

2.干部人事工作有短板。

一是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弱化。

整改情况:1.已加强局党组对人事工作的领导,在人事议题中认真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已在巡察自查自纠阶段中整改到位。2.2022年结合巡察工作已开展自查自纠并对参与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和人事信息、保密工作等党内事务记录人员进行调整,目前全部为中共正式党员。已认真规范人事议题研究,目前全部由党组会议进行研究。党支部明确专人负责记录并保管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会议记录,确保记录做到要素齐全、要点清晰、要旨不漏。2022年已针对相关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整改到位。3.进一步规范人事议题研究,目前全部由党组会议进行研究。

二是干部队伍建设缺少长远谋划。

整改情况:1.已与编办进行沟通补充缺编人员问题,推动干部年轻化。在新招收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时,增加专业技术人才的招收比例。2.组织人员参加省、市文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班,学习旅游、图书管理、文物保护系列专业课课程,增强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3.局机关及各下属单位已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专业知识培训,增强干部职工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三是“三超两乱”一定程度存在。

整改情况:1.已于4月24日按“三定”名称下发文件将法制股更名为审批监督股。2.区业余少体校“一正三副”问题经沟通协调,区委编办下发《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重新核定莆田市涵江区业余少体校股级领导职数的批复》(涵委编办〔2023〕12号),重新核定领导区业余少体校领导职数2名,设校长1名(正股级),副校长1名(副股级),9月12日局党组研究决定并下发《关于阮某某等同志免职的通知》(涵文体旅党2023〕16号),免去阮某某、李某某区业余少体校副校长职务;白塘湖公园服务中心超编制属遗留问题,4月18日我局向区委编办提交《涵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机构改革意见建议》,并向编办协调,区委编办答复需等待下一阶段机构改革予以协调解决

四是执行干部选任有关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1.已对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规范党组行文范围,提高行文办文质量。2.已于3月1日以局党组名义对莆田市涵江区文物保护中心主任、副主任,白塘湖公园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重新任命。

五是干部违规兼职和因私出国(境)未审批仍有存在。

整改情况:1.翁某飞:1996年7月起,参与社会服务经济建设,期间注册个人工商户,于2022年10月回单位上班,该同志已于2022年12月退休;洪某阳:1996年7月起,参与社会服务经济建设,期间注册个人工商户,已于2022年10月回单位上班,该同志已于2022年12月退休;蔡某国:因其女婿办理企业注册使用了其身份证进行登记,其本人未参与企业事项,该同志已于2022年12月退休;吴某南:因其弟吴某共开办企业,在办理执照登记需要三个身份证,所以其妻在未征得吴某南同意的情况下,用吴某南的身份证凑数,2022年11月21日,吴某南知晓后立即将执照登记予以注销。2.已对区少体校干部邱某涵、白塘湖公园服务中心干部林某方、王某琼、涵江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梁某、杨某青、涵江区文化影视服务中心梁某渡等人进行约谈。下一步将加强对干部职工请假事项的管理,严格假期出国审批手续,防止出现类似事情。

六是对党员干部管理松懈、要求不严。

整改情况:1.2023年2月28日,已组织人员重新修改撰写2022年区文旅局安全生产工作总结。2.相关人员已按要求撰写党史学习心得体会并作书面检讨。

3.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扎实。

一是主体责任未压实。

整改情况:已重新制定2020年-2023年《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一览表》;确保对廉政风险的排查责任到部门、到人,对排查的内容密切联系部门工作实际,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述责述廉不认真。

整改情况:已组织班子成员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撰写2022年度述责述廉、述职述廉报告。

三是警示教育成果运用不够。

整改情况:3月9日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会议讨论研究取消姚某勇同志2018年度民主评议优秀党员资格。

4.巡察整改工作不深入。

整改情况:1.已对《涵江区文体广电出版局制度汇编》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对有错误的章节进行修订整改。2.已填写2018年原涵江区旅游事业局巡察整改材料目录,并单独存档。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解决群众诉求不够及时有效。

整改情况:1.加强夜间巡查。依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莆政办〔2022〕40号)》之附件方案规定(序号第11项):娱乐场所涉及超时经营的,由文旅部门行使处罚权,除此之外由公安部门行使处罚权。虽然娱乐场所经营期间的噪声扰民问题由公安部门依法负责处置,但是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我局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加强对娱乐场所的夜间巡查和劝导工作,今年以来夜间共出动执法人员304人次,检查歌舞娱乐场所114家次。2.加强协调联动。在及时妥善处置娱乐场所噪声扰民诉求问题的同时,针对投诉较多的娱乐场所,加强与公安部门、生态环境沟通联系,主动协调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11次。特别是加强了与交警部门的联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开展涉酒案件深度调查工作,对交警部门移送的查处凌晨酒驾案件涉及娱乐场所超时经营的违规线索进行核查,结合我局执法人员对娱乐场所的日常执法检查和调查取证,查处了3起娱乐场所超时营业违规经营活动案件,处予警告处罚3家。3.加强舆论宣传。在日常巡查过程中,我局执法人员不断向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宣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关于凌晨2点至8点禁止营业的规定内容,并提醒各KTV经营者,经营期间一定要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做好隔音措施,关好窗户,不要影响周围群众休息。同时,我局还要求娱乐场所把“静夜守护”治理城市夜间噪声污染的宣传标语打在大门口LED屏和包厢的开机屏幕上,滚动播放,提醒消费顾客降低噪声,营造社会舆论宣传氛围。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我局将按照《莆田市文旅部门与公安部门协调联动治理娱乐场所噪声污染工作机制(试行)》的文件精神,积极作为,认真部署开展行业监管,加强教育引导和舆论宣传,主动与公安部门协调联动,强化监管合力,协力打击娱乐场所夜间噪声污染违法经营行为,督促娱乐场所落实夜间噪声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整改时限:长期整改并坚持。

    四、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局整改工作将对照区委和区委巡察组要求,结合文旅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坚持以严的要求、实的行动,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以整改成效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始终保持整改工作的有力态势。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坚决防止反弹反复和边改边犯。对还未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跟踪督查、逐项督办,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完成。对情况比较复杂的资产等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工作协调,紧盯不放,力争尽快解决,直到巡察办、巡察组认可和群众满意。

二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要义。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狠抓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党建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为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三是立足长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运行制约规范。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放大“整改红利”。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优化人才结构,推动队伍建设,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着力构建公开透明、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

四是切实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始终将巡察整改工作融入文化体育和旅游事业发展全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抢抓再塑文旅发展新机遇,狠抓工作任务落实。夯实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础,高效发挥基层文化阵地作用,提高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质量;持续抓好艺术精品创作,充分挖掘利用我区生态旅游资源、民间民俗资源及历史文化资源;狠抓重大文旅项目建设,做好文旅路线规划,提升文旅产业开发水平,激发文旅业态发展新活力,着力推进文旅经济全面发展,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推动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94-3310333;邮政信箱:莆田市涵江区涵华东路225号;电子邮箱:wtj6968096@163.com。

 

 

                         中共莆田市涵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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