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1-11】 【来源:涵江区委巡察办】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根据涵江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 年3月1日至428日,区委巡察二组对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含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莆田平民医院、区计生协会)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7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全面推进整改工作

(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压实责任。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卫生健康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区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2023年8月18日,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审核剖析分管领域的问题和责任,并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整改清单,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全面落实。

(二)加强组织,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根据巡察“问题清单”,经多次研究讨论完善,形成了以《中共涵江区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为总揽,以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上级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等三个方面内容为重点的整改框架;建立了《巡察问题整改台账》,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股室(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层层带动,挑实责任,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任务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坚持长效,确保巡察问题条条有措施,件件有落实,事事有规范。目前大部分问题已完成整改,个别涉及项目建设问题,坚持跟踪督办持续推进,直至问题解决为止。

(三)建章立制,严肃追责,提升成效。采用分管把关、定期会商、适时反馈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并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下属单位支部党建考核、纳入科室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中,强效推进。强化党风廉政工作,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有针对性地堵塞日常管理、财务审批、项目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制度漏洞,建立健全《涵江区卫健系统请销假管理办法》《涵江区合理用药合理检查评价记分管理工作方案》《莆田平民医院试剂采购制度》《涵江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涵江区疾控预防控制中心财务管理规定》等多项规章制度,进一步促进各项业务工作程序规范。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抓得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区卫生健康局加强学习研讨结合卫健业务开展专题研讨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强化履职能力。制定区卫生健康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定期开展业务学习研讨工作机制。通过系统学习、交流研讨、学思践悟,进一步提升卫健系统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意识,持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全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区卫生监督所、区疾控中心分别制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活动方案,制定具体的活动安排表,细化活动计划,开展各项活动,集中开展理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有关党的二十大重要评论文章;联系实际谈体会,党支部全体党员围绕学习内容,撰写关于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的心得体会;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交流会,党员谈心得、谈认识、谈感受。

2.关于“全区医疗卫生基础还比较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投入,落实涵东涵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中医院建设项目,推进莆田平民医院病房医疗能力提升项目,实现医疗床位数逐年增加。截止2023年12月,我区每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是3.78,千人均执业(助理)医师数达2.27,千人均注册护士数达3.09,完成“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序时目标二是加大招考,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医护人员业务知识水平,提高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护士资格考试通过率,增加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人数。

3.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条件还比较简陋”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卫生健康局认真学习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单体规模和服务辐射能力,从注重机构全覆盖转向更加注重服务全覆盖。二是加强紧缺、重点专业人才招聘和乡镇卫生院定向委培工作,根据人才缺口及实际需求持续推进引才计划,解决基层医疗机构人才需求问题。三是对村医“空白点”行政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加强协调统筹,釆取由邻村覆盖或卫生院提供巡诊的方式进行补齐,填补村医“空白点”。目前5个村所已经配备乡村医生,其余15个行政村医疗卫生服务已由邻村覆盖或卫生院提供巡诊。四是与属地政府加强协调沟通,落实白塘、江口、大洋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提升工程的项目选址、预算编制等前期手续,持续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硬件设施提升工程。

4.关于“分级诊疗体制还不够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卫生健康局党组更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深刻领会“加快构建更加优质高效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努力提升我区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努力满足老百姓在家门口‘看好病’的需求”的精神要义。二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以国家级“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为抓手,开展基层卫生院“优质服务基层行”达标创建工作,目前有4家卫生院完成达标创建工作,基层诊疗水平不断提升,诊疗业务良性增长。二是积极开展医师下基层活动。派驻30名市区综合性医院中高级职称医师到我区10个乡镇卫生院和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对口支援活动,通过坐诊、讲座、教学查房、业务培训、服务“特殊人群”等支援方式、让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医疗服务,同时提升基层医务人员的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涵江医院与各基层医疗机构签订分级诊疗和对口支援协议,平民医院建立转诊系统,不断推进我区分级诊疗体系建设。

5.关于“全区人口数量和结构还需优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三孩政策宣传,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婚假、产假、照顾假、育儿假制度,维护职工产假期间各项平等权益,提高生育意愿。二是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提供普惠托育服务的机构给予补助,有效缓解育儿后顾之忧2023年完成6所托育机构备案工作,建设3所普惠性托育机构。三是宣传引导优生优育、性别平等。各医疗卫生机构对育龄人群开展优生优育知识宣传教育,提供优生优育、生育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6.关于对“对医务人员的教育管理需进一步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对全区所有医疗机构开展合理用药评审,按《涵江区合理用药合理检查评价记分管理工作方案》进行相应扣分或处罚。二是已修订完善《涵江区合理用药合理检查评价记分管理工作方案》。三是召开涵江区合理用药师资培训班,规范药品使用,提高医生用药水平。借助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不合理用药监督,提高用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7.关于“卫生行政执法处罚工作需进一步强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卫生监督员参加执法培训,在日常监督过程中对诊疗档案,收费清单,治疗处方等进行认真核实留存,规范现场检查笔录及调查取证。二是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中,进一步丰富多方取证手段,充分认定违法所得依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药品、医疗器械进行处罚没收。

8.关于“对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监督力度仍需加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责令平民医院、中医院修改更新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两家医院已修改更新到位。二是举一反三,2023年8月全面排查了全区其他15家医疗机构,并已全部将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更新到位。    

9.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区卫生健康局修订了意识形态相关制度方案,将意识形态有关理论内容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召开专题会,分析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主要薄弱环节和风险点以及下一步防范措施。要求系统各单位领导干部在每一年度的民主生活会上按照要求认真查摆意识形态工作问题和落实情况。区计生协会班子成员已完善更正2019年以来的述责述廉报告,将落实意识形态相关内容纳入述责述廉报告中。

10.关于“理论学习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落实《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卫生健康区卫生健康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推进机关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学习质量和学习效果。二是制定区卫生健康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更加规范组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

11.关于“意识形态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局机关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了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制度规定,并严格按照宣传部有关于加强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好管理机制,规范做好审签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12.关于“个别单位工作标准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平民医院加大选派医师规培进修力度,2023年平民医院共外派4名医师进修学习、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提高重点科室专科水平;开展定期培训及综合业务考核工作,邀请专家定期授课培训,把业务能力考核与年度医德评优、职称竞聘结合起来,鞭策医护人员提高服务水平;加强与省市医院合作,与三博福能脑科医院签订合作协议,下派专家到平民医院坐诊,让群众在基层医院享受省级知名专家诊疗服务,并带动本院医生诊疗技术提升。截至2023年12月,平民医院诊疗量较去年同期增长,门诊增加9.75%。住院量增加14.99%。

13.关于“个别单位对基层关心指导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区计生协会加强调研工作力度,提前做好基层计生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合理安排项目资金支出,加强对基层计生协会干部培训,提高基层计生协会干部素质和能力。

14.关于“个别单位对参与任务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卫生健康局安排专职人员统筹管理“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工作,各业务股室按照职责通力协作;建立微信工作群,加强事件采集、流转、处置。二是对责任心不够强的翁某进行约谈,督促按期落实党建引领、夯基惠民下沉社区任务。

15.关于“医德医风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中医院医生蔡某违规收受小额钱物问题,区卫生健康局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于2021年9月给予蔡某警告处分;平民医院医生陈某违规收受患者转账金额,平民医院取消该同志当年度8-12月的绩效奖金,年度考核定位不合格,五年内不予晋升晋级。责令陈某在全院党员大会上作深刻检讨,2022年9月召开医院院内警示教育,进行通报批评,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巡察期间,区卫生健康局以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为重要抓手,在全区卫健系统通报反面典型,以案释法,加强医疗防腐教育,召开全区卫健系统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会,加强全系统医德医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行为。

16.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卫生监督所已加强对牙科诊所和门诊部依法执业的教育培训,以案释法,提升牙科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提升牙科行业服务质量。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对投诉较多的牙科诊所和门诊部加大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依法依规查处。 

区卫生健康局修订完善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制度,优化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及家签绩效考评体系,定期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开展效果监测和评价,将签约服务人数、重点人群占比、续签率、健康管理效果、服务质量以及签约居民满意度等列入监测评价指标,考核结果同经费拨付、绩效分配挂钩。巩固整改成果,形成有效机制。萩芦镇卫生院对巡查发现的该院家庭医生张某某签约不到位问题进行提醒谈话。

17.关于“个别人员为民服务意识淡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疾控中心服务态度差的1名窗口工作人员被投诉问题,2020年6月区疾控中心领导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同时进一步完善窗口工作制度,组建效能督查小组,实行效能责任追究制,督查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严肃工作纪律、切实转变干部作风。近两年未发生类似事件。

18.关于“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区疾控中心、平民医院、计生协会、卫生健康局个别报销凭证审签不规范不完整,会计科目归类不合理等问题,相关单位已立行立改,查缺补漏,已将相关审签细节补充完整,会计科目进行调整归类,在财务报销材料归档完整。修订完善了《关于印发涵江区卫生健康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涵江区疾控预防控制中心财务管理规定》《莆田平民医院试剂采购制度》,加强对报销材料审核,进一步提高单位内控制度管理,完善差旅费、培训费报销制度,加强财务资金管理,严格财务报销审核手续。

19.关于“出差报销手续不全”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个别干部出差报销审批签字不完整、出差审批表和文件依据未附全等问题,相关单位已完成整改。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对财务股负责报销审核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举一反三,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不规范不完整的报销手续坚决予以退回补充完整,确保培训出差报销材料齐全,并按相关规定给予报销。

20.关于“登记发放手续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区疾控中心已修订完善采购制度,严格把控宣传用品采购发放程序。平民医院立行立改,在医疗耗材到货记录里完善记录登记,建立健全《出入库管理制度》,严格按要求规范出入库管理。

21.关于“资产购买未验收”问题。

整改情况:区计生协会及时补齐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组织单位干部认真学习资产采购及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严格落实采购及资产管理规定,成立资产管理小组,要求采购人员对每项固定资产及时验收并制作验收材料存档,财务人员将资产验收单及时入账。对固定资产进行自查盘点核实,确保每项固定资产均列入资产管理内容。

22.关于“工程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平民医院对2019-2021年期间工程项目逐一自查,完善补齐询价和验收报告时间,工程询价、验收材料纳入财务室统一管理,建立健全《莆田平民医院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莆田平民医院行政后勤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等管理制度。平民医院院长对分管副院长及职能部门总务科科长进行提醒谈话,举一反三,严格落实招投标程序,规范标后管理。

卫生健康局2021年3月支付民生医疗卫生设施提升项目所附工程咨询合同签订时间已补充完整2019年3月支付2个村卫生所服务能力提升建设资金的验收申请表已纳入财务股保管。局财务股负责人牵头组织局项目办负责人、基卫股负责人及相关单位经办人共同学习项目管理制度和财务审签制度,严格落实项目验收和财务审签工作。

23.结余专项资金未及时退回。

整改情况:2021年度收回的应缴补助资金,已按规定由区卫健局户头上缴至区财政户头。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24.关于“个人对照检查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区卫生健康局和区计生协会领导班子成员立行立改,按要求做好个人对照检查内容。区卫生健康局党组组织班子成员、党建工作经办人员加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相关制度文件学习,认真审核把关对照检查材料,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材料。

25.关于个别单位“三重一大”问题未集体研究。

整改情况:区疾控中心自2023年7月起将“三重一大”议题列入支委会会议研究,根据议题需要,召开支委扩大会议,邀请支委会成员以外的中心班子成员列席,共同参与议题研究。研究制定疾控中心《支委扩大会中“三重一大”的会议制度》,明确纳入需要过支委扩大会的具体事项范畴,全面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

26.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区卫生健康局、区计生协会、区卫生监督所、区疾控中心和平民医院安排专人规范会议记录,详细记录议题内容,按要求严格规范支部会议和三重一大研究会议记录的会议记录形式、内容,确保会议记录内容翔实、要素齐全。

27.关于“个别单位党的引领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区疾控中心结合主题教育,加强中层干部党的教育,提升党组织号召力、影响力,鼓励中层干部积极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自2022年4月至今已有5名干部向疾控中心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其中已发展2名入党积极分子,另外3名干部正在进一步考察中。

28.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区卫生监督所强化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年轻干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目前,已有1名干部向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1名干部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并新招录1名党员干部入编。

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党支部完善发展党员会议记录,做到记录详实,用词精准。局机关支部书记自我批评,严抓支部会议记录规范,督促干部加强学习,熟悉发展党员程序,规范记录。

29.关于“组织关系接转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区疾控中心3名干部组织关系已转接到位,并督促查缴党费。制定区疾控中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制度》,明确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办理流程,杜绝党员关系未及时转接情况发生。

30.关于“党员民主评议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区卫生健康局、区疾控中心党支部党建工作经办人员加强学习党员民主评议相关制度文件,汲取经验教训,认真确认民主评议票数,重新规范记录,确保得票数准确无误,监票人员、支委会成员做好核查工作,维护民主评议工作严谨性和严肃性。

31.关于“个别单位党费交纳不足额”问题。

整改情况:平民医院按照党费交纳标准重新核算每位党员党费,并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组织党员下载“复兴壹号APP”线上交纳,及时足额补缴党费。同时加强业务学习,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程序,明确党费交纳基数,杜绝尾数抹零现象再次发生。

32.关于“个别人事议题党组研究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区卫生健康局、区计生协会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加强工作制度,规范研究议题。

3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长远谋划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根据岗位需求,研究选拔综合素质强的中层干部,配齐配强卫生院领导班子。建立中层干部人员信息台账,分析中层干部年龄结构,结合年度考核工作,推荐35周岁以下中层(股级)后备干部,储备卫健系统中层干部后备人选,逐步实现干部年轻化,让政治素养好的、有能力有担当的年轻干部脱颖而出。

区卫生监督所2023年招录2名医学相关专业干部,今后将继续提高医学相关专业人才的招考比例。组织开展以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为重点的培训工作,立足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实践,结合具体案例,全面提高执法人员医疗卫生监督执法能力。

34.关于“长期借调基层干部”问题。

整改情况:区卫生健康局机关编制偏少,管理下属事业单位21个,参公单位1个,卫生健康工作任务比较重,目前卫生应急中心(在编12人)与局机关合署办公,因此按编制配备情况无法支撑局机关各股室工作,需要借调人员充实局机关工作力量。巡察期间,我局已退还借调干部6人,下一步将持续优化股室任务分工,精简借调人员。

35.关于“聘请固定保洁人员未签订合同”问题。

整改情况:区卫生健康局、区疾控中心立行立改,与保洁人员补签、续签劳动合同。同时举一反三,要求财务人员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对应关联的认识,严格审核报销凭证。

36.关于“干部日常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区计生协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就于某某“未使用《外出审批表》,且请假7天以上的未按规定备案”问题对其开展提醒谈话。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制定并完善涵江区卫健系统请销假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干部签到签退,请销假管理。定期、不定期抽查考勤、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考勤结果与干部年终评优评先和绩效挂钩。

37.关于“未按期谋划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起严格落实“每半年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工作制度,与党风廉政教育同部署、同开展、同落实。2023年7月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3年8月组织卫健系统内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研究谋划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38.关于“个别单位廉政谈话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区计生协会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开展廉政谈话;区疾控中心两位同志按规定,完善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今后将严格落实涵委党建〔2021〕1号文要求,开展政治监督廉政谈话,注重结合被谈话人岗位职责和当年度工作实际开展廉政谈话,提升廉政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及时整理归档。

39.关于“派驻监督工作方式有待改进”问题。

整改情况:挂钩联系纪检组严格按照规定制定计划,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工作要求,主动靠前监督,定期对区卫健系统落实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及政治建设、点题整治、医疗反腐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督促立行立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对区卫生健康局行政许可、执法监察、财务管理等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聚焦区卫健系统干部职工执行政治规矩政治纪律、“四风”、履职尽责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短板,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加强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加强日常监督,严肃执纪问责,运用好“四种形态”,提升派驻监督工作质效 

40.关于“个别巡察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情况说明:梧塘卫生院性质属于事业核补单位,由于卫生院业务收入不足,职工工资无法保障,为解决职工工资问题,减轻卫生院负担,梧塘卫生院在2005年经区卫生局批准设置了3家分站,符合规定,梧塘卫生院已严格按照《涵江区“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督查工作方案》文件要求,2015年5月撤销分站,召回分站所有人员回卫生院上班。

41.关于“个别审计问题整改重视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莆田市涵江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系列奖励扶助工作健全源头防范机制的通知》,建立健全计生奖扶补助工作源头防范机制,提高我区计划生育系列奖扶助工作质量,确保政策执行公平、公正,专项资金安全。

42.关于“疾控中心临时工工资支付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为落实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疾控中心2015年起,在本单位人员不足情况下,聘用了8名临时工从事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列支工资。2020年6月,疾控中心编制核增,陆续招聘员工入编,编内员工逐步接手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业务,原8名临时工逐步清退转岗,不再参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截止目前已清退3名,转岗5名(1名门房、1名电工、2名窗口服务人员、1名放射专技人员)。5名临时工只出不进,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并派遣,其劳务费也不再从项目经费中支出,转由单位办公经费列支。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组织调查,莆田平民医院于2023年9月15日对方某、黄某给予警告处分,处分期6个月。

四、下一步计划

一是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坚持主责就是守责、守土必须尽责,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坚定不移推进,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为以及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二是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效果坚持工作节奏不变,推进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整改落实“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同时聚焦巡察发现的干部管理、财务审批、工程建设、招投标等方面突出问题,定期开展专项自查自纠,形成监督、整改、治理的良性循环,提升巡察整改监督治理效能。

三是加快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切实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全力推进健康涵江建设、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提高卫健系统干部队伍素质,全方位推动涵江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4-3566002;通信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新涵街1666号商务大楼涵江区卫生健康局902办公室;电子邮箱hjwj351111@163.com。

 

                  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卫生健康局党组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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